赵西法119
天津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天津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天津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天津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天津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16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位报考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23年9月11日至9月12日。9月11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9月11日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9月12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9月12日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主、客观题混合)。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16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三、报名条件(一)报名条件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20年。(三)增报专业条件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四、报名审核及缴费(一)报名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二)报名步骤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3.审核流程天津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核查流程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9日9:00至7月16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7月12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4.网上交费(1)交费时间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9:00至22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2)考试费用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综合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五、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8日9:00至10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六、考试成绩公布(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将于2023年12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成绩查询栏目查询。(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八、注意事项(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四)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七)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网站()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考生姓名打印电子票据。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九)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考务咨询电话:12333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银联咨询电话:95516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jessica0930
江苏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江苏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江苏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目前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通知已经公布,江苏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7日9∶00~7月16日16∶00,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一)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附件3)。《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四、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五、报考条件凡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二)免二科具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四)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五)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严格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六)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六、报名与考前抽查(一)网上报名。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7月7日9∶00~7月16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 )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8日~7月19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6日~9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七、报考注意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1)学历证明(2)学位证明(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应提供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明;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年限证明。(5)增报专业的应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八、考后审查(一)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3年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证书发放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 )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十、收费事宜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十一、疫情防控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操作。十二、其他事项(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人员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四)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附件: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专业对照表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4. 咨询服务电话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6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附件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专业对照表附件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4: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 80800320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85811913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8689105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省直住建厅: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南京市专技处: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徐州市专技处: 85768098 常州市专技处: 苏州市专技处:南通市专技处: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85811913淮安市专技处:盐城市专技处:扬州市专技处:镇江市专技处:泰州市专技处: 86606581宿迁市专技处: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33人见人爱
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扩展资料:
相关的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工商管理专业下的: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商管理、投资经济管理、邮电通信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技术经济管理,可以报考二级建造师。但
yanrongsun 评论(6) 2025-11-30 河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河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在几月份?河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什么时间考试?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
速度染发 评论(3) 2025-12-01 不可以。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一)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黑糖miko 评论(6) 2025-12-02 1、仅用学位证可以报考、注册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可按照“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这一条来进行。2、
吃货跟谁吃 评论(4) 2025-12-02 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职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单眼皮姐姐 评论(3) 2025-12-02 优质人力资源师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