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ky588
一、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具有本专业或类似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一年。(三)取得其他工程专业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一年的。
小喵酱一小只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助理)三个等级。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简称CSE。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是11月14-15日举行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制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实施,统筹规划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分类。
第三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如需另行增设专业类别,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同确定。
第四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助理)。
第五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注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第六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可在相应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检测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中执业。
第七条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专业类别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除外)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审题组织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分别负责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审题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第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分别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和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机构负责其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终审工作。终审通过的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分别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第十一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程学时应不少于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一半。
第十二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第十三条 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考试和注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第十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级别与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相对应,不再组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评办法出台前,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仍然按现行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施行之前已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别视同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本办法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3]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注册安全工程师
天秤座dan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2003年3月27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化工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执业资格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建设部、人事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等依照本规定对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由建设部、人事部和有关行业协会及化工工程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组织、取得资格人员的管理和办理注册申报等具体工作。第二章 考试 第七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化工专业考试大纲和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第九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第三章 注册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化工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化工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化工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从事化工工程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化工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在化工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册。第四章 执业 第二十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化工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二)化工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三)化工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化工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二十二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三条 因化工工程设计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合约向签章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追偿。 第二十四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管理和处罚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有权以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名义从事规定的专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 在化工工程设计、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文件,应当由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化工工程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并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二)保证执业工作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技术文件上签字盖章; (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 (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五)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第二十九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并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条件之一。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在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已经达到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的,可经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一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 第三十二条 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配备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具体办法,由建设部商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生效的技术文件种类及管理办法由化工专业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发布部门:人事部/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3年03月27日 实施日期:2003年05月01日 (中央法规)Ⅰ考试及相关一、简介 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后,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003年3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6号),国家开始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二、考试科目设置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待定)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在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前,已经达到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的,可经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认定办法详见《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五、考试成绩管理 专业考试合格后,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六、报名及考试时间 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目前此项考试还没有开考。Ⅱ 专业考试内容:一.物料、能量平衡掌握工艺过程的物料、能量平衡设计分析方法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1.1工业过程和化工过程的物料、能量(包括损耗)分析,化学反应式。 1.2过程计算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过程质量守恒和能量守恒定2.热力学过程掌握热力学过程设计分析方法, 以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2.1物质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物质的物理性质的估算和换算,理想气体和混合气体,溶液性质。2.2热力学第一定律和能量:工业应用的基本设计知识和计算技能,包括相平衡、相图、潜热、PVT数据和关系、化学热平衡、反应热、燃烧热、热力学过程、热能综合利用、蒸汽和冷凝水平衡。2.3热力学第二定律和熵:工业应用的基本设计知识和计算技能。2.4动力循环:制冷和热泵-3.流体流动过程掌握主要类别流动过程的设计分析方法,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3.1伯努利方程应用,如管道水力计算、通过床层的流体流动、两相流等。3.2流体输送机械工艺参数的计算。3.3气流输送。3.4气、液、固分离的一般过程。4.传热过程掌握传热过程设计分析方法,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工艺计算技能。4.1能量守恒理论知识和在工业实际问题中的应用。4.2传导、对流、辐射热传递过程的分析、计算。4.3热交换器的工艺设计。5.传质过程掌握传质过程设计分析方法,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5.1质量平衡理论知识和在工业应用中的计算技能。5.2对吸收、解吸、吸附、蒸馏、干燥、萃取、蒸发、结晶、增湿和除湿等过程的分析。6.化学反应动力学掌握工业实现化学反应过程的设计分析,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6.1化学反应动力学基本原理及工业应用。6.2化学反应器类型比较和选择。6.3化学反应器的工艺计算及分析:依据速率模型和/或产品分布(停留时间分配和相应转化率)来设计工业反应器,理想等温反应器(单级和多级间歇式反应器、活塞流反应器和连续搅拌罐式反应器)及单一绝热和非等温的单相反应器分析。6.4反应器的工艺控制。7.化工工艺设计掌握化工装置工艺设计方法和技能。7.1工艺方案优化设计。7.2工艺流程图。7.3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的确定。7.4能耗计算。7.5设备(容器、热交换器、塔器、泵、风机、压缩机等)工艺参数的确定;了解特殊制造要求、材料性质及防腐蚀要求。7.6过程控制(检测、分析、指示和控制)方案的确定。7.7熟悉工艺装置中的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法规和应用。8.化工工艺系统设计掌握化工装置工艺系统设计方法和技能。8.1装置内工艺和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UID)。8.2系统阻力降分析,管道中可压缩流体和不可压缩流体的阻力计算,管道、阀门的噪声控制,设备的接管要求,机泵压差要求。8.3阀门和安全阀、爆破片、限流孔板、阻火器、疏水器等的设置原则及有关数据表;管道数据表。8.4设备标高和泵的净正吸入压头(NPSH)。8.5熟悉工厂的设备布置设计要求。8.6熟悉工厂的管道布置要求,熟悉设备、管道的绝热和涂漆要求。8.7通用安全分析方法,熟悉HAZOP(危险与可操作)分析和故障树形图分析、列表法。9.工程经济分析熟悉在工程项目中运用工程经济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9.1工程造价基本知识,技术经济分析的有关数据及经济效果的评价方法,设计方案评价的要求和准则。9.2了解成本和各类费用构成。9.3了解工程建设投资构成和估算方法。10.化工工程项目管理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熟悉我国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10.1工程项目管理概念和基本知识。10.2工程招标形式和程序,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程承包和资源控制,工程索赔。10.3工程设计知识(内容、程序和阶段),我国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10.4化工专业在工程项目实施各阶段(咨询、项目前期工作、报价、设计、采购、施工、试车等)的职责、文件内容和表达深度。
号仔在厦门
注册化学工程师报考条件:一、基础考试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 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三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二、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参加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四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三、免基础考试条件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六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七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八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考试科目公共基础: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计算机与数值方法、职业法规;专业基础:物理化学、化工原理、过程控制、化工设计基础、化工污染防治。
a田艳恒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可知,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好途:1、升值加薪,走向人生巅峰。考到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必然会得到企业重用,升职加薪也会随之而来。2、评职称有更多优势。考到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可以越过初级职称直接评审中级职称,且注册达到一定年限,可申请安全工程副高职称。3、自我价值的提升。考到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是自我价值的一次提升,不仅能增加更多的知识,还能提升更多的技能。4、可结交更高层次的朋友圈。考到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可认识到更多建工圈的朋友,甚至还可以认识多个行业的专家和领导,不单会增加自己的见识,而且还能扩宽人脉。5、有更多深造的机会。【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有哪些】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报考的更多信息,推荐咨询孚惠教育。孚惠教育针对不同学习基层、学习时间的学员, 设计推出通关保障班、畅学强化班、 VIP无忧班等定制化班型。全年课程分阶段进行,步步深入,模块环环相扣, 做好学员课程的实质减负及提效;更有政策解读+报考指导、课前预习提醒、导师及时答疑、课后督学回访、考前提醒等专属服务保障。【点击审核是否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
静水居士
(一)司法部
1、执业律师
(二)卫生部
1、执业医师;2、执业药师;3、执业护士;4、注册营养师
(三)财政部
1、注册会计师;2、注册资产评估师;3、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
(四)农业部
1、执业兽医
(五)水利部
1、注册水利工程师;2、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注册造价工程师;2、注册监理工程师;3、注册土木工程师;4、注册化工工程师;5、注册城市规划师;6、注册物业管理师;7、注册电气工程师;8、注册机械工程师;9、注册冶金工程师;10、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1、注册房地产经纪人;1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13、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14、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15、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16、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17、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七)国土资源部
1、注册土地估价师;2、注册矿业权评估师;3、注册矿产储量评估师
(八)国家测绘局
1、注册测绘师 中国地震局 1、一级、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九)环境保护部
1、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十)国家税务总局
1、注册税务师
(十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2、注册价格鉴证师
(十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
(十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中国精算师;2、中国准精算师
(十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注册安全工程师
(十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注册设备监理师2、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3、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4、注册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十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共管
1、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十七)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共管
1、注册验船师
(十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共管
1、注册环保工程师
(十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共管
1、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扩展资料:
不管你是否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初级技术资格,只要考过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注册类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你就是“中级职称”,可以申请副高等职称。
参考资料:国家注册审核员_百度百科
注册针灸师 我就喜欢这个
王小丽0125 评论(8) 2026-09-18 化学化工类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化工总控工证、化工工艺试验工证、分析工证、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污水处理工证等。 以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为例: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
躲在WC数钱 评论(4) 2026-09-17 电气自动化工程师1技术员 2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4高级工程师
大毛毛豆豆 评论(3) 2026-09-17 如下: 1、注册安全工程师。 2、安全管理资格证(国家安监局每年六月份统一组织考试)。 3、注册化工工程师(全国统一考试)。 4、化学检验工证书。 5、技师或高
鹭鹭的宝贝妞 评论(4) 2026-09-16 工程师的种类飞机维修工程师(Aircraft maintennance engineer) 工程师飞行工程师(Flight engineer) 采矿工程
缘梦~幸福宝贝 评论(4) 2026-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