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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olnsuper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四川造价师直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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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心情day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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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1)凡在四川省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2)报考人员必须同意签订《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3)造价员资格考试分为有“审核”权和无“审核”权两级。资格考试专业分为土建工程(房建方向、市政方向)和安装工程(电气方向、管道方向)两个专业。  增项另一专业考试:已取得一个专业资格证的造价员可报名参加另一专业的无“审核”权考试。  有“审核”权级别考试:已取得无“审核”权资格证的造价员方可报名参加同专业有“审核”权的考试。  (4)考试内容分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造价实务”两个科目,无免考。  (5)考试报名费:200元/人。 二、考试时间安排与考试范围  (一)上半年考试时间段为4月20日至7月31日,考试范围包括:(2015年上半年考的是09定额,下半年考的是15定额,注意:有可能以后考试都考15定额,报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考的是什么定额,并且带相应的定额是考试!!!!!)  1、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0号);  3、本通知第九条所列考试内容;  (二)下半年考试时间段为8月1日至12月31日,考试范围包括:  1、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3、本通知第九条所列考试内容; 三、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2、需要专业增项的,应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限“无审核权”级别);  3、若需由“无审核权”级别升级为“有审核权”级别的,应参加相应专业“有审核权”级别的考试。  4、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时必须签订《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报名。  (二)资格审查  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登记时进行资格审查。请参考人员认真阅读理解《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4〕3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判断自身是否符合登记条件,慎重决定是否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010版)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应与2013版计价、计量规范、现行有关规定衔接);  (二)《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指南》,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应与2013版计量规范衔接);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四)《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  (五)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六)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  (七)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九)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印发的《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2]19号);  (十)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川建价师协〔2013〕31号);  (十一)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1号);  (十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7号,应与2013版计价、计量规范、现行有关规定衔接);  (十三)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十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泸州今年的已经考完了,请明年再报考,注意报考时间,时间到了,可以直接上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注册报名,泸州的考试地点一般都是在飞跃街的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请注意,每年考试内容都有可能发生改变,具体请以考试官网说明为准,此回答仅作参考!

四川造价师直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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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的猪lucky

第十六条 造价员实行注册管理制度。   经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执业。取得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考试合格后3个月内,向省造价协会申请注册。   第十七条 造价员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造价员考试合格证明;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建设工程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企业);   (三)无本细则第十九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十八条 申请注册的造价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申请表》;   (二)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年龄超过70周岁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在工程造价执业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五)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未达到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条 造价员申请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来源:考试大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单位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省属单位直接报省造价协会;   (三)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送省造价协会;   (四)省造价协会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无本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准予注册。由省造价协会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 造价员注册工作单位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月内到省造价师协会办理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注册变更申请表”上签字盖单位公章报单位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省属单位直接报省造价协会;   (三)市(州)造价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送省造价师协会,准予变更注册。

145 评论(10)

晶莹剔透0702

“直签”顾名思义是直接与雇主签约,不存在第三方。与之相对的是有些雇主会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雇员签约,然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你签派遣协议,

260 评论(14)

大料酱VS小麋鹿

诚信,付款准时,多次合作的老单位,款项请放心。

293 评论(15)

喵了个咪啊

1、转造价员证挺麻烦的,你可以先以以前公司的名义去报名,再考试,等考试通过了再转(如果你以前的公司乐意的话,看你人脉了)。2、不用审核了吧,你已经考过了不带审的”本次考试需缴纳费用120元,请于2013-09-22 23:59之前到成都市造价管理站现场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不发放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3、你去网站看有这么句话”已通过审核(自动免审)”

290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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