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大太阳
男士:Men,MAN,Mr,Gentleman。女士:Ms,Lady,madam,sales。
英语(英文:English)是一种西日耳曼语支,最早被中世纪的英国使用,并因其广阔的殖民地而成为世界使用面积最广的语言。英国人的祖先盎格鲁部落是后来迁移到大不列颠岛地区的日耳曼部落之一,称为英格兰。
这两个名字都来自波罗的海半岛的Anglia。该语言与弗里斯兰语和下撒克森语密切相关,其词汇受到其他日耳曼语系语言的影响,尤其是北欧语(北日耳曼语),并在很大程度上由拉丁文和法文撰写。
主条目:古英语
英语的最早形式被称为古英语或盎格鲁撒克逊语(公元550-1066年)。古英语是由一组北海日耳曼方言发展而成的,这些方言最初是由日耳曼部落(称为角羚,撒克逊人和黄麻)在弗里西亚,下萨克森,日德兰和瑞典南部沿海地区所说的。
从公元5世纪CE,盎格鲁-撒克逊人定居英国的罗马经济,行政崩溃。到了7世纪,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日耳曼语在英国占据了主导地位,取代了罗马不列颠的语言(43-409 CE):古布立吞语,一个凯尔特语和拉丁语,被带到英国罗马人占领。
koko乔纳
在英美等西方国家对女士的称呼是很有讲究的,我们在学英语的同时也应该学一些这方面的礼仪,以免造成不愉快。下面就向大家介绍有关的称呼语,你们一定要记住啊。 �0�2Miss用来称呼未婚的女士,可译为"小姐",如:Miss Kate(凯特小姐),Miss Zhang(张小姐)等。 Mrs. 用来称呼已婚女士,可译为"夫人、太太",如:Mrs. Green(格林太太),Mrs. Wang(王夫人)等.需要提醒的是在西方国家,已婚的女士则改用其丈夫的姓,而在中国已取消这种习俗。 Ms. 用来称呼那些你不清楚是否结婚的女士,因此既可以作"小姐"又可以作"夫人"解释。 除此之外,也常用madam指有官职的女士,其后不需要跟姓。对高贵、尊贵的女士一般称lady,这是对女子的尊称,如在正规的场合中,致辞时常以"Ladies and gentlemen(女士们、先生们)"开头。向大家介绍有关的称呼语,你们一定要记住啊。 Miss用来称呼未婚的女士,可译为"小姐",如:Miss Kate(凯特小姐),Miss Zhang(张小姐)等。 Mrs. 用来称呼已婚女士,可译为"夫人、太太",如:Mrs. Green(格林太太),Mrs. Wang(王夫人)等.需要提醒的是在西方国家,已婚的女士则改用其丈夫的姓,而在中国已取消这种习俗。 Ms. 用来称呼那些你不清楚是否结婚的女士,因此既可以作"小姐"又可以作"夫人"解释。 除此之外,也常用madam指有官职的女士,其后不需要跟姓。对高贵、尊贵的女士一般称lady,这是对女子的尊称,如在正规的场合中,致辞时常以"Ladies and gentlemen(女士们、先生们)"开头。
黑眼圈砸死你
1、Miss用来称呼未婚的女士,可译为"小姐",如:Miss Kate(凯特小姐),Miss Zhang(张小姐)等。
2、Mrs. 用来称呼已婚女士,可译为"夫人、太太",如:Mrs. Green(格林太太),Mrs. Wang(王夫人)等.需要提醒的是在西方国家,已婚的女士则改用其丈夫的姓,而在中国已取消这种习俗。
3、Ms. 用来称呼那些你不清楚是否结婚的女士,因此既可以作"小姐"又可以作"夫人"解释。
除此之外,也常用madam指有官职的女士,其后不需要跟姓。对高贵、尊贵的女士一般称lady,这是对女子的尊称,如在正规的场合中,致辞时常以"Ladies and gentlemen(女士们、先生们)"开头。
女士是在不确定对方婚姻状况时使用之女性称谓。近代对女性称谓通常视对方已婚与否而定,未婚者称"小姐"(英文:Miss),已婚者称"太太"(英式英文:Mrs/美式英文及旧英式英文 Mrs.)。但有时未必知道对方婚姻状况,或已婚者不欲从夫姓,又或根本不欲别人知道其婚姻状况,即可使用。例如年轻者称"小姐",较年长者称"女士";又或不论年纪一律称"女士"。
在英语社会,"女士"(英式英文:Ms/美式英文及旧英式英文:Ms.)此称谓由来已久,但广泛使用始于二十世纪后期美国,由于女权高涨,要求男女平等,认为既然男性有不反映婚姻状况之"先生"(英式英文:Mr/美式英文及旧英式英文:Mr.)称谓,亦应有对应不反映婚姻状况之女性称谓,因而产生"女士"此一头衔,并逐渐传至东亚。
"女士"亦可用作 Madam 或 Lady 之譒译。
而在跨性别课题上,以女士身份社交的人员,仅从其心理性别角度上而不论其生殖性别为女性或男性(尤其当该人员希望透过被视为女士而在社交上得到与其他女士相同/相若的待遇),也会被称为"小姐"或"女士"。
雪梨的天空shelly
英语称呼很多用于不同场合,我觉得还是了解每个称呼的特点为好. 1.Mr. Mister的略字,相当于汉语中的"先生",是对男性一般的称呼,区别于有头衔的人们,如Doctor, Professor,Colonel等的敬称. 1).Mr.用在姓或姓与名前,不能单独用在名字前,如Mr.Smith, Mr.John Smith. 2).对极熟的朋友,谈话,写信,通常略去Mr.,对没有尊称或头衔的生人必须使用. 3).Mr.也可写在职位前,如Mr. President. 4).英美人习惯,可以自称Mr.,例如在电话中说 This is Mr.Smith's speaking.对陌生人谈话,也可以说I am Mr.Smith. 2.Esq. Esquire的略写,相当于汉语的"先生".只用于写地址,姓名.称呼不用. 1).英国人常用,比更为敬重一些,一般用于"有地位的"人.美国人 不常用. 2).Esq.不能和Mr.并用. Esq.应在姓名之后,如:John Smith,Esq. 3.Messrs 法语monsieur(先生)的复数, Messieurs的略写,用于姓前做称呼,相待于Mr.,Sir的复数. 1).以用于合伙的商店和私人企业为多. 2).常用有下列形式: Messrs.Edwards & Smith Messrs.Edwarda & Bro.(=Brothers) Messrs.Edwarda & Co,Ltd. (= Company,Limited) 4.Mrs. Mistress的略写.用于已婚妇女,相当于汉语的"夫人, 太太". 1).通常用在丈夫的姓和姓名之前,如:Mrs. Smith, Mrs. John Smith. 2).法律文件写本人的名字和丈夫的姓,如:Mrs.Mary Smith. 3).Mr. and Mrs.这一次序不可颠倒.不要照Ladies and gentlemen类推. 4).一家人尊称不同时,用如右例:Colonel,Mrs.and Misses Smith. 5. Madam 1).对不认识的妇女,不知已婚未婚时常用madam来称呼;又可用于 已婚的所谓上层妇女. 2).ma'ma用于口语,特别是佣人对主妇或店员对女顾客用. 6.Madame简写是Mme.,复数是mesdames(简写是Mmes.).在英国常用 它称呼非英语民族的"上层社会"已婚妇女,及有职业的妇女,相 当于Mrs. 7. Miss,复数为misses 1).对未婚妇女用,未知已婚未婚时也可使用. 2).Miss没有简写,也不加句点. 8. Ms.或Mz 美国近来用来称呼婚姻状态不明的妇女,相当于汉语 中的"女士". 9. Master 1).佣人对未成年男少主人的称呼,相当于汉语的"少爷". 2).用在名字之前,如:Master John. 10.Sir是英国封建阶级对爵士knight的敬称. 1).用在全姓名或名字之前,如Sir Walter Scott 或Sir Walter 不能说Sir Scott. 2).有时也用于对一般人的尊称,如谈话中的 Yes Sir.和书信的 Dear Sir 11. lord 1). 英国封建阶级,Marquis(侯),Earl(伯),Viscount(子),Baron (男)的尊称. 2)可用全姓名或只用姓. 12. Lady 英国封建阶级从knight的夫人到Marchioness,Countess ,Viscountess, Baroness的尊称,如Lady Craigie.在集会和 活动时对全体妇女称呼,放在Gentlemen前. 13.Honourable(简写Hon.) 1).成美国用于部长,大使,参议员,法官,市长;英国用于宫中女官,高等法院推事,下院议长,议员及贵族子弟. 2).可以和其他尊称并用,如: The Honourable Dr. Edwards. 14. Reverend(Rev.) 1).用于基督教的牧师,如the Rev. Mr.Smith 2).用于天主教的神父如 Revernd Father Williams.教会会长用 Very Rev.Father----;主教用Right Rev.,Monseignor----. 1. 怎样称呼陌生人 为表示尊敬,对成年男性称sir(对两位以上的称gentlemen ),对中年以上的妇女称madam,对青年妇女称miss,也可用lady 或ladies 作为对女性的客气的称呼。年长者对青年小孩,可用young man, man, son, boy, kid等。 2. 怎样称呼长辈、 上级、或不十分熟悉的人 对成年男性用“Mr +姓氏”;对已婚妇女用“Mrs +姓氏(丈夫姓氏)”;对未婚妇女用“Miss +姓氏”;对婚姻状况不明的妇女或不喜欢别人用Miss /Mrs 相称呼的,用Ms。 3. 朋友之间怎样称呼 朋友之间常互以“名字”相称,以示亲密无间,如:Hi,Bill.(你好,比尔。)有时用名字的昵称,则显得更加亲密,如:Hi,Sue. (Sue 是Susan 的昵称)。 4. 学生怎样称呼老师 对男老师称sir 或“Mr +姓氏”,对青年女老师称miss 或“Miss +姓氏”,对已婚女老师称“Mrs +姓氏”。顺便说一句,“Good morning,Teacher Wu。”之类的说法是不符合英美人的表达习惯的。 5. 亲人之间怎样称呼 儿女对父亲称father, dad,daddy, pa,poppa等;对母亲称mother, mum, mummy, mom,mommy, ma, mama等;父母对子女用my boy, my girl, children, kids, dear, my love, darling 或直呼其名,兄弟姐妹之间多直呼其名;夫妻之间常用(my)dear, (my )love, sweetie, honey, darling 等,或直呼其名。 英语国家人们相互间的称呼,和我国的习惯相差很大,值得我们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触中使用不当。 对于几个或更多的成年男子,可尊称他们为gentlemen,意为“先生们”。对于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称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单独用mister这个字称呼他,因为这是小孩子或较低微的人的口吻。对于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 name)前冠以Mr.,如Mr.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如Mr.Jack。Mr.为Mister的略语,也读为/'misto/。用在姓前时,不要全部拼写出来。比如说Gregory Wood和Milo Weaver两个人.在初认识时可互称Mr.Weaver和Mr.Wood,在比较熟识后,可互称对方的名(first 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 按英语国家的习惯,妇女结婚后都使用丈夫的姓。一个已婚妇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 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 name。比如说Jane Brown与Greg Wood结婚后,她便称为Jane Wood,而Jane Brown便成为她“未嫁时的名字”(maiden name),而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时被称为Miss Brown,嫁后便被称为Mrs.Wood。 Mrs.读为/'misiz/,由来于mistress,但后者现有别的意思.不再当“夫人,太太”讲了。Mrs.从不脱离姓名单独使用;问别人的夫人好,说How is the miss is?是故作诙谐、不登大雅的。对于熟悉的人. Jane Brown不论婚前婚后都只称Jane就可以了。Jane和Greg在一起可称为the Woods,意为”伍德两口子”。由于妇女结婚后有改随夫姓的问题,故当一个女子说:“I would rather not change my name now.”她的意思是还不想结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互相以名字相称;互称darling、dear、dearie的也不少.还有夫称妻为honey或sweet heart的。在对第三者谈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时.视和第三者熟悉的程度,可以说Mr.Wood、(Mrs.Wood)、My husband(My wife)或Greg(Jane);前两种说法比较正式,用于较不熟悉的人。我们的“孩子他妈”、“小康他爸爸”这类说法在英语中是没有的,但某些地区(如美国某些地方)老年夫妻“跟着孩子称呼”.互相中叫Mom、Pop。此外.在某些阶层中称自己丈夫为my old man,称自己妻子为my old woman,也是有的。如果妻子对丈夫忽然严肃地叫Mr.Wood,或甚至说My dear Mr.Wood,这就说明她生气了,或者她要认真地谈清什么问题.气氛就比较紧张了。 父母常以爱称来叫自己的孩子,亲友互相称呼其孩子时也一样.这有如我国孩子的小名,但这种爱称是有规律的。如John—Johnny—Jack,William—Will—Bill,Robert—Bob,Ronald—Ron,Reginald——Reggie——Reg,Simon——Sim,Samuel——Sam,Margaret——Mag,Patricia——Pat,Judith——Judy,Elizabeth——Lizzy—Liz等等。美国前总统John Kennedy习称Jack,现总统James Carter自己署名Jimmy Carter,均属此。我国称别人的孩子为“小弟弟.小妹妹”,英语中无此习惯。孩子很小时,称父母为Daddy、Mummy,到稍大,改为Dad和Mum(Mom).再大时,也有改口叫Father、Mother的。过去有用Papa、Mama的,现在较少了。 同辈孩子间一般是互相直呼其名.并用爱称,不像我国,弟妹不能称兄姐之名,或互相在名下缀以“哥、姐、弟、妹”之类,更没有用号码来代替人名的。英语中的big brother只有“哥哥”的意思,不是说排行第一。把三哥、四嫂直译为third elder brother、fourth sister-in-law之类,即使是故意渲染本地风光、增加色彩,也并不可取。 孩子称呼别的孩子的父母.一般客气地称为Mr.Wood、Mrs.Wood等等。如很熟悉时,可学自己父母的样称呼Jane、Greg,尤其是孩子已长大而叔叔阿姨还不显得老时,更是如此。两家关系极密切,交往年代又较长远时,称Uncle Greg、Aunt Jane的可能性也存在。但对于长辈人通称为叔叔阿姨,不是英语国家的习惯。什么Uncle Policeman、Aunt Conductor,更是“莫名其妙”了。 美国有个习惯,就是年纪稍大的男子称年轻的男子为son,以表示亲切。这常见于长辈与晚辈,职务上高一级与低一级者(如军队里、铁路上等),以及老手与新手之间。有时不免有点“倚老卖老”的味道,但决无骂人之意,因为在英语国家.并不以当人家老子为占便宜。 最后,我国那种“王工程师”、“李书记”、“刘老师”的说法,不能直译成英语。只有医生以及有军衔的人,可以说Doctor Thurber,Colonel Bates等。此外,President Ford、Senator Wagner、Mayor Phillips、Professor Hood等,也常有这样说的,以示尊敬。 例如我们有一位美国教师,名叫William Atkins,不太熟悉时叫他Mr.Atkins,熟悉后叫他William或甚至于Bill。千万不要叫他Atkins,那是至少半个世纪以前英美富豪对待男仆的称谓。至于我们中国人,学生可以称老师为Comrade Wang、Comrade Liu等。老师对学生,在大学可以称Comrade…,在小学则可直呼其名。
小老头and小胖子
英文中称呼女士的单词有:Miss、Mrs、Ms、madam
Miss是mistress的缩写,mistress可以指称所有女人。(虽然mistress意为情妇,意思不是很好)
对于结了婚但并未随夫姓的女士,称呼Mrs;随女权主义运动的兴起,有很多女性不愿意通过称呼体现出自己的婚姻状况(marital status),所以更倾向于被称为Ms.,这个不论是已婚还是未婚都可以用,所以为礼貌起见,第一次见到女士时,可以用这个称呼。
除了这三个平时很常用的称呼,还有其他的尊称,如madam,madam后面不用跟人名,当遇到一位不知其姓名的女士就可以这样称呼她。相对应的男性尊称为sir。
madam的缩写是ma’ma,大家很可能在电影中听到,对女王的尊称就是ma’ma。这的确是相当正式的尊称,所以平时日常生活中是不太用到的哦。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对女性的称呼:
“扫眉才女”,指有文才的女子。“不栉进士”,指才华横溢的女子。
“冶叶倡条”,指轻狂娇艳的女子。“软玉温香”,指温柔年轻的女子。“道旁苦李”,指被人抛弃的女子。
“小家碧玉”,指小户人家的美貌女子。古乐府《碧玉歌》有“碧玉小家女,不敢攀贵德”之句。美丽而坚贞的妇女被称为“罗敷”。
貌丑而有德行的妇女被称为“无盐”。尊称别人的女儿为“千金”、“令媛”、“女公子”。
称别人的妻子为“太太”、“夫人”,此外还有“会阃”、“室人”、“令间”之称。称自己的妻子为“贱内”、“内子”、“内助”、“中馈”、“糟糠之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