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ca8918
我个人认为二级心理咨询师相对于三级心理咨询师来说从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上还是好很多的,目前学三级的学员确实比较杂一些,甚至有些拿三级证的非心理学专业出身的人在经过几个月的培训后去开心理咨询门诊的也是有的,因为我国的资格认证确实比国外低,但并不能说明没有好的心理咨询师,无论是二级的也好三级的也好,毕竟有这方面专业的学习,在积累一定的咨询经验后咨询效果还是不错的!当然也有例外,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wongjackson
二级心理咨询师,是一个中级称号,也是目前我国最高级别的心理咨询师称号,三级是初级,一级是高级但目前尚未执行授予。心理咨询师是劳动部颁布的一种职业许可认证,任何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报考。至于二级咨询师的水平好不好,这是一个很尴尬的问题。心理治疗和咨询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只是最近10几年的事,总体水平很低,培训体系非常不完善,虽然目前存在劳动部的心理咨询师和卫生部的心理治疗师两个系列的认证,但是由于培训师资的有限,报考者入门起点很低,考核要求低,所以我国在心理咨询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曾任心理咨询师考试的命题委员,也担任过面试考官,深深感到,这个行业从业者的良莠不齐,水平高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努力,同级别咨询师的实际水平差异很大。我已经将你的问题转给了“知道”中的一位二级心理咨询师,他能进一步回答你的问题,你也可以直接留言给他,他的名字叫azure1102,博客地址:此外你可以查阅这个网站:同时也欢迎光临我的博客希望我的回答你满意。你看这个问题你是否可以更好的回答。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相当于什么概念?这列咨询师水平好不好?悬赏分: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0 小时这列咨询师水平好不好?提问者:wendy0421 - 助理 三级--------------------------------------------------------------------------------以下是azure1102的回答,我转发给你。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从报考条件可以看出要求还是挺严格的。关于这列咨询师水平我个人的意见是参差不齐,如果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应当是不错了!
追梦少年0215
一、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二、审核程序(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三、补贴标准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四、 资金使用在失业保险基金科目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技能提升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要重点关注基金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的统筹地区,发挥省级调剂金的作用,确保每个地区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到政策。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利于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有利于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尽快制定实施办法,在6月30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二)提高审核效率。以“规范、安全、便捷”为原则,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将受理、审核、发放、监督等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核流程,强化信息共享,完善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经办服务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运用电子政务手段,探索实行技能提升补贴网络在线申请、审核。(三)强化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鉴定标准,严把证书发放质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通过信息比对有效甄别证书的真实性,严防冒领、骗取补贴。制订补贴资金的审核、公示、拨付、监督等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防范廉洁风险。公示补贴发放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四)加大宣传力度。设计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和集中宣传活动;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场所,悬挂、张贴、发放宣传材料;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微博微信等渠道宣传申领条件、申请办法、受理部门、办理时限。通过广泛宣传,使参保职工了解政策内容,熟悉办理程序,知晓办事场所,更方便更快捷地享受政策。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各地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适时组织开展政策绩效评估,根据实际调整完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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