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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炼狱天使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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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贱爱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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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税务师考试已经落下帷幕,2016年税务师考试的序幕即将拉开。2015年临考前的那些日子,依然历历在目。        2015年税务师考试,2015年11月份到12月份报名审核,2016年2月27日、28日考试。关于是否报名(牵扯到CPA的学习时间),纠结了一个月,最终决定报名,报考三科。由于是第一次报名,不知报名能否通过,未敢冒然购买课件,等待审核半个月,2015年12月18号审核通过。2015年12月19日购买东奥会计在线通关班课程,2015年12月20日开通三科课程,开始了税务师通关之旅。        2015年12月20日开始看一些相关课程介绍、学习方法什么的,中间工作、家庭琐事什么的,断断续续,实际上就是拖延症发作,学习计划制定出来的时候已经是12月26日了。12月27日是周日,不适合学习,家务、孩子都需要这个重要的女人啊,呵呵呵!12月28日周一,上班族的忙碌周一综合症时间,学习延后!12月29日、30日开始补执行计划。12月31日放假前财税人员的特殊忙碌时期,认证发票、支付工资、付货款等,一句话:计划又暂停!        2016年1月1日--1月3日,元旦放假,虽说应该抓紧时间学习,可是结了婚有了孩子的女人,家庭和谐还是放在第一位的,学习计划继续暂停!同时情绪开始焦躁,根源应该是对自己拖延症的不满吧。2016年1月4日到1月30日,学习计划继续,期间也有家庭、工作等障碍,但每日学习计划的执行率达到了85%,伴有焦躁情绪。(1月31日,全国放假前夕,消费爆棚前夕,光取现金就跑了7、8家银行,多半天进去了,中午都没吃饭,取完现金支付工资,一天没了。对我老板是诸多不满啊,非得等到这一天,提前提醒不管用,因为没钱。跑题了。)1月31日工作时间占据一整天,没学习,更焦躁了。2月1日,小年,放假,陪孩子,收拾家务,没学习。2月2日支付工资、付货款,忙了一天,中午没空吃饭,又没学习。       2016年2月3日到2月17日单位放假,只学了一点(在家里学习一直没找到适应的方法:孩子特别依赖我,只要我在家,一会儿就得找找我,也不出去,晚上睡觉也得我陪,**他,我再起来学习的话,不管学到几点,之后的时间都睡不着觉,属于入睡困难的人。干不完的家务也是一项因素)。我记得王亭喜老师说他那会儿就玩初一一天(或者初一初二两天?),我是真佩服他的毅力啊!我也想向他学习,就是没做到!       2016年2月18日开始上班,也开始了学习,决定冲刺这8、9天。可是刚学了两天,我儿子开始发高烧,请假去医院看了,但还在于观察与看护。我家主要给他物理降温,也吃一点退烧药,晚上怕他体温过高,不敢睡觉(为了减少药物的副作用,我们夫妻俩都主张少用药),连续3、4天下来,我也病倒了,学习效率极低,临考前的那天晚上依然照顾儿子。      考场离家远,要倒两次车。2月27日早上5点一刻就起床准备出发,没吃饭。早上挺冷,我衣服穿的单薄了。倒第二次车的时候,等车时间挺长,我是又冷又饿,身体越发的难受,手一直打哆嗦,脑子也混混沌沌,不过我顺利的到了考场。税一考试的时候,脑子一滩浆糊,而且头疼恶心,实在坐不住,连蒙带猜,还有半个小时实在坚持不了就交卷离场了。税二考试的时候,我进去拍照、登陆进去后,就闭眼趴着迷糊,还别说,这半个小时真管用,开始做题的时候身体感觉好多了,不过也是连蒙带猜。回家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在想,我什么也不要管什么也不要理,就给自己3天时间睡觉放松,感觉身体已经透支到极限了。不过有家庭的人,这是一种奢望啊!下了两路公交车,我居然还有力气开车回家,我都佩服我自己了!回到家,哪能狠心不管孩子,他还生病啊,晚上又是一番折腾,还好儿子给力,11:30出汗退烧了,又有反复,不过凌晨1点半彻底退烧了,起来喝水之后,我娘俩终于都睡了个安稳觉。2月28日早上六点半才起床,孩子爸爸下中班上夜班,可以开车陪我去,而且相关法律也没学,只要不漏考就行,心情轻松,睡了个觉,身体也好多了。相关法律几乎纯粹是蒙的,呵呵呵!      刚考完时感觉歇菜了,一门也通不过,因为当时的状态,27日那一天身体的感受真是很很难受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等待中加入了期望,好歹我也准备了两门,能不能通过两门啊?!      2016年4月13日,查了成绩,税一,税二,相关法律,结果意料之中也意料之外!相关法律虽然没学,但答题时,感觉不只这个分!税一、税二是不幸、也是侥幸!      2月28日前那几天,我觉得我真撑不下来了,真的,但原来人的潜力真是无穷的!只要坚持,就能触摸黎明!坚持,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主要是因为我们不知道还要坚持多久,还能坚持多久!黎明前的黑暗,因为看到了黎明,我们才知道黎明前的黑暗已经过去了,在没有看到黎明的时候,我们不知道黎明还有多远,不知道还能坚持走多远,不过我相信,多坚持一步,就多一份希望!      PS:1. 2016年的CPA税法已经学到第五章了,也让我知道2015年的税法学习,我也是有学到东西的,学的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差!只要坚持,就有收获!      PS:2. 2016年的目标 TA四门:税一、涉税实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CPA三门:税法、会计、经济法。

税务师搭配衣服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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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你的情意

当年考试的时候,听了以下老师的课,还不错,可能现在有的老师已经不讲了,辅导教材用的东奥轻松过关一税一,刘颖(东奥)税二,叶青(中华)税代,杭建平(中华)财务与会计,张志凤、闫华红(东奥)税收相关法律 , 郭守杰,王燕(东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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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哥哥艺涵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6年11月22日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996]116号发布)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税务代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税务代理在税收活动中的作用,保证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国家对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按本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方可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第三条 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税务师。第四条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范畴,纳入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由国家确认批准。[10] 注册税务师英文译称:Registered Tax Agent。第五条 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负责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考试第六条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第七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六)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拟定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考前培训工作必须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九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或授权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第十条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第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为注册税务师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注册税务师的注册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第十二条 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申请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人员,应在取得证书后三个月内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第十三条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税务师岗位上工作;(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者。(三)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三年者。(四)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税务代理资格的。第十五条 经批准的注册税务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进行注册。第十六条 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销其注册税务师资格:(一)在登记中弄虚作假,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二)同时在两个税务代理机构执业的。(三)死亡或失踪的。(四)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行为之一的。(五)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第十七条 注册税务师每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每年验证一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按规定到注册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有第十四、十六条行为之一的,不予重新注册登记。第十八条 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应对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和被注销登记的情况,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对注册税务师办理了注册登记或被注销登记的,可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布。权利和义务遵守义务第十九条 在税务代理活动中,注册税务师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独立、公正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业务代理范围第二十条 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五)制作涉税文书。(六)审查纳税情况。(七)建账建制,办理账务。(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九)税务行政复议。(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规则第二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常年代理、临时代理。第二十二条 注册税务师依法从事税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二十三条 注册税务师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询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第二十四条 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费用。一个注册税务师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税务师事务所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批准。第二十五条 注册税务师在办理代理业务时,应向被代理人或有关税务机关出示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核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注册税务师对其代理的业务所出具的所有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注册税务师应保守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对被代理人偷税、骗税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税务机关。第二十七条 注册税务师按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提高操作技能。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并作为重新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罚则第二十八条 注册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九条 注册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二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一年以上。第三十条 注册税务师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的,除按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理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禁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并向发证机关备案。第三十一条 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管理机构对注册税务师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所作的处理,及时如实记录在证书的惩戒登记栏内。第三十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以罚款,或提请有关管理部门给予停业整顿、责令解散等处理。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则第三十五条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实施以前,已取得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税务代理人员,可通过考核认定注册税务师资格。考核认定的具体办法由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第三十六条 按本规定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经济师职务。第三十七条 境外人员申请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和申请在境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行制定。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有关报考条件、考务工作的解释权属人事部;有关考试大纲、参考教材、考前培训、注册管理工作的解释权属国家税务总局。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继续教育编辑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11]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注册税务师的整体素质,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和《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注册税务师是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依法接受委托从事涉税服务与涉税鉴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注册税务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注册税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和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也适用在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的从业人员。第四条为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建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地方协会和事务所三个层次的教育培训制度。中税协负责组织全国性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国性职业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办法和中长期规划,统一编写全国性的教育培训大纲,编写或选定教材,开展师资培训,新成立的事务所所长及副所长培训和高管人员的轮训,以及具有全国性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培训,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方协会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指导各地方协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国性继续教育的检查、考核。地方协会负责该地区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该地区职业继续教育培训办法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事务所所长及部门经理以下的执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总结交流和推广该地区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检查、考核事务所的教育培训工作。事务所负责制定本所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除组织执业人员参加中税协和地方协会举办的各种培训外,建立和健全岗位培训和日常学习制度,开展从业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使事务所自身成为不断提高与创新的学习型组织。第五条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注册税务师执业过程中适应执业需要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第六条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方式分为脱产和非脱产两类。脱产继续教育方式包括:(一)中税协和地方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和研讨班以及其他培训项目;(二)中税协和地方协会组织或认可的相关专题研讨会等;(三)中税协指定的大专院校进修班学习专业知识。非脱产继续教育方式包括:(一)事务所自行组织的专业研讨、经验交流和岗位培训;(二)接受函授、夜大和远程等非脱产专业教育。第七条执业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脱产和非脱产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中税协负责对所长培训每年不少于2000个人天,对执业骨干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6000个人天;地方税协对执业注册税务师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3天,全国总计不少于75000个人天(含视频)。第八条中税协每年年初向全国下发年度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培训主要内容、学习要求等做出具体安排。第九条地方协会负责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地方协会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委托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各事务所应设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第十条对中税协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和研讨班,地方协会和事务所应当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并组织回授工作,以扩大培训效果。第十一条地方协会为每位执业注册税务师建立脱产培训档案,并由中税协在会员证内设置“继续教育情况登记”栏目。脱产培训记录由中税协或地方协会盖章方为有效。非脱产培训由其所在事务所记录在本人的培训档案内,年终时,由事务所出具培训证明报所在地方协会。第十二条注册税务师在进行年检时,应出示会员证,提供继续教育记录。注册税务师无故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继续教育记录不实,地方协会向该会员下发警告通知,并记录在案,要求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注册税务师,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地方协会批准后可以顺延一个年度,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完成:(一)在境外工作半年以上的;(二)休产假;(三)因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执业的;(四)其他意外原因。第十四条地方协会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检查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税协将不定期抽查地方协会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第十五条中税协、地方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所需要的教材费、教室场地费和教师讲课费应在会费中支付,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学员收取。第十六条继续教育的实施与检查各地方协会、各事务所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对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实施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来源:考试大纲(1)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执行情况;(2)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的选用、课程内容的设置、培训人员的选派、培训时间的安排等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有助于受训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3)培训的质量是否达到预期要求,教学计划是否完成,培训考评标准是否适当等。对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完成培训计划的,应采取以下措施:限期补课,对不能参加脱产培训的人员应通过网上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和时间。第十七条非执业会员转执业会员培训非执业会员在首次转为执业会员时,应参加中税协和地方协会的技能培训与道德、诚信培训。第十八条事务所其他从事涉税服务与涉税鉴证的从业人员,应参照对注册税务师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原办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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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龙木木

税务师考试培训班根据自己需求选择:1、有无基础2、有无充足的学习时间3、学习自律性怎样4、需要一步一步学还是冲刺学习主要按照以上需求选择班别,不买最贵的课,也不图价格便宜就买目前市面培训机构还挺多,口碑好的如BT学院还有一些做了很久的如中华会计希望解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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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zhangdd

注册会计师历年经典考题分析(一) 会计 (一) 单项选择题 1、下列项目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未作规定的是( ) A、采用借贷记财法B、记财本位币C、会计年度D、会计核算的对象和内容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对象和内容,其中包括:款项和有价证卷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的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第十一条规定了“会计年度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年31日止。”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的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未对采用借贷记账法作出规定,故本题应该选择B项。 2、致权责发生制的产生,以及预提、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的运用的基本前提或原则是( ) A、 谨慎性原则B、历史成本原则C、会计分期D、货币计量 答案:C 解析:谨慎原则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以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也不压低负债或费用。历史成本原则是指将取得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在资产处置前保持其入账价值不变。而权责发生制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指凡是当期已实现的收入和已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都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所以A、B不应当选择。会计分期的前提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北经营活动划分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又称会计期间。会计分期的目的是,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连续、相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账务报告,从而及时地向各方面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由此便产生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以及预提、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的运用无关,故D项不入选。 (二) 多项选择题 1、下列表述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有( ) A、企业可以不设立总会计师 B、 各级财政部门可以自行制定本地适用的会计制度 C、 企业有义务接受社会审计的监督 D、 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执行《会计法》 E、 单位领导人违反《会计法》时,触犯刑律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A、D、E 解析:在会计法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部分,明确规定各单位要根据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会计法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地方财政部门可以制定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方法或补充规定,故B不正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有义务接受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财政、审计、税务等方面的监督,C不正确;会计法规定名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法规定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和或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下列项目中,违背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要求的有( ) A、 鉴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对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B、 鉴于利润计划完成情况不佳,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原来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改为直线法 C、 鉴于某项专有技术已经陈旧,将其账面价值一次性核销 D、 鉴于某固定资产经改良性能提高,决定延长其折旧年限 E、 鉴于某被投资企业将发生重大亏损,将该投资由权益法核算改为成本法核算 答案:B、E 解析: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只有遵循一贯性,保持前后各期会计政策的一致性,才能对前后期间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和利用。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变更政策,一是有关法规发生变化要求改变会计政策,本题A项属于这种情况;二是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相关的信息时,本题C、D项属于这种情况;而B项属于利用会计方法的变更调节利润,这是违反规定的;E项也是不符合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要求的。 (三) 判断题 1、如果某项资产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即使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也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 答案:对 解析:资产是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一项资产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2)资产都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3)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中获得的。因此当某项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不能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财务成本管理 (一) 单选题 1、一般讲,流动性高的金融资产具有的特点是( ) A、收益率高B、市场风险小C、违约风险大D、变现力风险大 答案:B。 解析:金融资产的流动性是指能够在短期内不受损失的变现为现金的属性,流动性高的金融性资产具有容易兑现、市场价格波动小的特征。但企业不能及时偿还债务时,流动性高的资产就可以迅速转化为现金,降低企业的风险。 这类题型就是要求学生对基本概念有清楚的了解,能够掌握各个概念这间的因果关系。 2、与债卷信用等级有关的利率因素是( ) A、 通货膨胀附加率B、到期风险附加率C、违约风险附加率D、纯率利率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考生对金融市场利率决定因素的理解。债务评级实际上就是评定违约风险的大小。信用等级越低,违约风险越大,要求的利率越高,故C是正确答案。纯粹利率是指无通货膨胀和无风险的情况下的平均利率,纯粹利率的高低收平均利润率、资金供求关系和国家调节的影响。通货膨胀附加率是为了弥补投资者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购买力损失而大纯粹利率的基础上加上的。到期风险利率是指因时间长短不同而形成的利率差别。所以A、B、D只是市场利率的组成部分,而与债卷信用等级无关。 (二) 多选项选择题 1、我国曾于1996年发行10年期、利率为的可上市流通国债,决定其票面利率水平的主要因素有( ) A、纯粹利率B、通货膨胀附加率 C、变现风险附加率D、违约风险附加率 E、到期风险附加率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金融市场利率因素的理解。确定国库卷的利率水平主要考虑纯粹利率、通货膨胀附加率和到期风险利附加率。因为我国国债以国家信用作为担保,基本上不存在变现力风险和违约风险。 (三) 判断题 1、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资产的价值既不是其成本价值,也不是其产生的会计收益( ) 答案:对。 解析:本题考察的是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对资产价值的理解,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资产的价值是指当前变相的价值,或其带来的未来现金收益的现值。 2、由于未来金融市场的利率难以准确地预测,因此,财务管理人员不得不合理搭配长短期资金来源,以使企业适应任何利率环境。 答案:对。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金融市场利率特别是到期风险附加率的理解。一般来说,短期资金的成本比长期资金的成本要低。长期政权按固定利率计算,但市场利率下降时,企业仍按原则率支付利息,是企业遭受损失。财务人员最好能可靠的预测未来利率,并根据利率的变化趋势使用资金。但实际上利率很难预测,因此可以通过合理搭配资金来解决这个问题。 3.到期风险附加率是指俩权人因承担到期不能收回投出资金本息的风险而向债务人额外提出的补偿要求。() [答案] 错 [解析]本题考察的是金融市场利率的决定因素,到期风险附加率是指因到期时间长短不同而形成的利率差别;而债权人应该承担到期不能收回投出资金本息的风险而向债务人额外提出的补偿要求则称为违约风险附加率。注册会计师历年经典考题分析(二) 审计 (一) 多项选择题 1、注册会计师的下列行为中,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是[ ] A、承接了主要工作需由事务所外专家完成的业务 B、按服务成果的大小进行收费 C、不以个人名义承接一切业务 D、对自己的能力进行广告宣传 [答案]BCD [解析]A错。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进行鉴证,以发表审计意见。虽然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效益的作用,但是这只是审计工作“副作用”,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可能会有一部分是为了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效益,但是不能以偏概全。 审计目的是审计这门课的基础的概念,也是很重要的概念,在以后的第五章会有专门的论述,在牢固记忆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要把握审计目的的内在含义,以在面对干扰项能够清楚。 2、在终结审计之前对控制风险的最终评估水平,如与其初步评估结论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 A、重新了解内部控制 B、重新执行符合测试 C.重新确定重要性水平和接受审计风险水平 D.考虑是否追加相应的审计程序 [答案]BCD [解析]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工作在重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原因在于: (1)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外部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进行审计时,要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评,就需要了解其内部审计的设置和工作情况。 (2)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工作上有一致性。这位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创造了条件。 (3) 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计费用。 A错。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各司其职、泾渭分明在不同领域实施审计,但不能称内部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础。 经济法 (一) 单项选择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明的,应当有( ) A、 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B、 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 C、 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D、 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则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答案:C。依据〈〈民法通则〉〉第65条。此题考察的是由于授权不明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的分配问题。在代理关系中,对于授权不明,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应共同承担,而被代理人是直接责任人,因此应首先承担。错误项的目的是造成两个错觉,一是此责任只应由其中一人承担,一是搞乱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并且割裂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共同承担关系。因此,复习时应注意对法条内容的准备,并结合民法基本的地错责任原则进行判断。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有( ) A、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与商家发生的赔偿与被赔偿关系。 B、 税法局长与税务干部发生的领域与被领导的关系 C、 企业厂长与企业职工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D、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 答案:ACD 解析:此题考察的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及基本特征。应重点把握其发生在经济领域和受经济法调整两个标准。B项是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的上下级关系,不受任何经济法的调整。A项受〈〈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C项受〈〈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调整,D项受税法的调整。因此答题时应注意每个先项的法律师背景,以此判断是否是经济法律关系。 2、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不满十周岁的丫丫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 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为其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 C、甲企业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民乙企业给予的回扣款1000元而代理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 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 答案:ACD 解析捍颂饪疾斓氖恰睹穹ㄍㄔ颉返谖迨�颂豕娑ǖ男形�扌У钠咧智樾巍�项属无行为能力人力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C项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D项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B项李某虽认识错误,并不使行为无效,属于误码解,可以撤销。(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司法解释)。答题时除了反映出条文规定外,还须结合行为生效的三个要件。力求准确。 (三)判断题 1、经济决策行为,提供劳务作为以及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都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答案:应注意“可以”二字,即每种和为中有一符合条件即可;不要求全部行为都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教材有具体叙述。同时也可以联系一些相关法律,以实例验证。经济决策行为如公司企业中股东、董事的管理活动。提供劳务时行为以及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在〈〈合同法〉〉中都有涉及,如加工承揽。 2、经济法确认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经济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对各自的合法权益平等到地予以保护;无论经济主体的所有制性质有何不同,都平等地适用法律规定的保护方法和制裁措施。 答案:应注意表述中的“适用”。法律地位平等即是适用法律是时一视同仁,并不是说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没有差别。但不同所有制企业可以在某些方面(如税法、发行股票)给予区别对待,但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并且依据法定程序执行,这是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真正含义。 税法 (一) 多项选择题 1、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的累进税率有( ) A、全额累进税率B、超率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倍累进税率 答案:BC 错误项分析:AD项虽然也是累进税率,但我国现行税制中没有采用。 答题要点及技巧:本题考察税法构成要素中的税率,只要能将教材提到的这4种税率记住就能得分。考生在复习中不仅应了解各种税率的计算方式,而且应区分适用的税种,以防换一种方式再考此知识点。 2、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立的有( ) A、增值税B、企业所得税C、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D、个人所得税 答案:CD 错误项分析:现行23个税法中,只有C、D两项是以法律形式确立的,AB两项均是以国务院的暂行条例形式确立的。 答题要点及技巧:本题考察税法的制定,侧重特殊知识点的记忆,这也是命题的一个规律,凡是比较特殊而又容易出题的知识点,命题人肯定不会放过,考生在复习中应注意归纳总结。 (二) 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构成 答案:错。 现行税法体系是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程序法共同组成,缺任一方面都不完整。 答题要占及技巧:本题考察现行税法体系的构成。实体法和程序法总是相对应而存在,二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考生只要知道税法中有〈〈增值税条例〉〉等实体法,又有〈〈税法征收管理法〉〉等程序法,就应正确判断。 2、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政税职权的税务机关是权利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是义务主体或称权利客体( ) 答案及依据:错。 权利主体包括征税义务人,权利客体即征税对象,不能因为纳税义务人负有纳税义务就有权利客体,纳税义务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同样享有权利,而征税机关也负有义务。 答题要点及技巧:本题考察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考生应注意理解和区分权利主体和客体这两个概念,不要想当然地认为纳税义务人就是权得利客体。一般来说,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人或具有人格的组织,而客体则是物、行为、智力成果等不具有人格的东西。200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试题 (以下试题,系摘录,仅供参考,难免有错请大家指正。)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行政法理论关于行政职权的划分,( )权属于行政决定权。A、行政优先 B、行政许可 C、行政优益 D、行政立法2、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 )。A、相同情况必须相同对待B、行政机关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决定时,必须听取相关人的意见C、行政行为必须符合的目的D、行政行为必须符合立法动机3、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有权制定规章的是( )A、国务院法制办 B、省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司法部4、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 )规定。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大常委会 D、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5、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有权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件应当是( )A、国务院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C、国务部部门规章 D、国务院部门的规定6、关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正确的说法是( )。A、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B、行政复议是所有行政诉讼的法定必须程序C、凡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相对人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D、相对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仍可提起行政诉讼。7、甲县国税局根据查明某私营企业有少缴税款的情况,遂于2003年8月5日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责令该企业10日内缴纳税款36 000元,滞纳金1800元。该企业不服,事隔3个多月后向上一级国税局乙市国税局申请复议。乙市国税局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次日,该企业以甲县国税局为被告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国税局的处理决定。对此案,甲县人民法院应( )。A、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诉讼请求B、以未经行政复议为由,裁定不予受理C、受理D、通知碑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判决不予受理8、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就被靠在一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正确的说法是( )A、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判决确认其违法B、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C、这种改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裁定批准D、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9、根据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机关在定条件下可以采取( )的措施。A、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 B、拒绝接受国家机关监督C、无需考虑负面损害大小 D、排斥法律控制10、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甲县国税局处以45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于2003年8月4日依法向乙市国税局(位于该市丙区)申请复议,乙市国税局于9月18日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仍不服,分别向丙区人民法院和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丙区人民法院于9月23日收到起诉状,甲县人民法院于9月26日收到起诉状。本案中( )。A、甲县国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法院管辖B、乙市国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法院管辖C、甲县国税局是被告,由甲县人民法法院管辖D、乙县国税局是被告,由甲县人民法法院管辖11、我国《民法通则》的调整对象是( )A、有隶属关系的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B、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C、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我国公民之间而非我国公民与外国人之间的民事关系1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以及( )原则 A、过错 B、无过错 C、公序良俗 D、过错推定13、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 )A、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B、投资者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C、投资人对投资的财产享有占有权 D、投资人对投资的财产享有所有权14、在物的分类上,区分动产与不动的意义在于( )A、为确定物的合法性提供帮助B、对物的意外 灭失责任的确定有帮助C、对分割共有财产有帮助D、物权变动适用的条件不同15、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具备的特征是( )A、所附条件应当是未来的可能条件B、的条件可以是已经发生而当事人还不知道的条件C、所附条件可以是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是法律的规定D、在特殊情况下,有些违法的事实也可以作为所附条件16、按照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可以将公司分为( )A、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B、总公司和分公司C、母公司和子公司 D、本国公司和跨国公司17、根据设立公司登记管辖规定,国务院授权投资的公司的设立登记,由( )管辖。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B、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C、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D、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1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应当( )A、行到其他股东的同意 B、将转让的结果通知所有股东C、得到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 D、得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该项规定说明( )A、医疗事故采用的是无过错归责原则B、医疗事故侵权举证责任分配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C、医疗事故诉讼纠纷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D、医疗事故诉讼中的原告应当负举证责任20、物权理论中的“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 )权。A、担保 B、所有 C、抵押 D、收益21、甲是钢材批发商。甲向乙供应钢材,双方约定:甲在10日内向乙供应钢材1000吨。后由于炼钢厂没有向甲供应钢材,使得甲无法向乙供应钢材。甲的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 )A、履行迟延 B、加害履行 C、履行不能 D、拒绝履行2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23、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持报酬的合同是( )合同A、委托 B、代理 C、居间 D、行纪24、票据抗辩中物的抗辩是指( )A、基于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B、由于根据债务人与特定的票据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的抗辩C、对背书不连续的抗辩D、对恶意取得票据的抗辩25、证券公司( )A、可以为客户提供融券交易服务 B、可以为客户进行融资交易C、可以接受客户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D、必须对客户交付证券和奖金按账分账管理26、不符合财产保险利益基本条件的是( )利益A、合法 B、经济 C、精神 D、确定27、针对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下列哪种说法是准确的?A、辩论可以不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B、当事人行使辩论权必须在开庭审理阶段C、辩论局限于口头形式D、辩论的内容既包括程序事项,也包括实体事项28、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A、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 B、应当公开审理C、不适用调解 D、应当不公开审理29、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A、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可B、只能由人民法院指定C、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指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D、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延长30、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案件( )A、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B、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能由人民法院受理C、仲裁机构可以将案件交由人民法院受理D、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谁先立案谁受理31、养花专业户甲为防止花房被盗,在花房四周架设电网。某日晚,乙偷花时不慎触电身亡。甲对该结果所持主观心理态度属(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过失 D、疏忽大意过失32、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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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玫瑰

财会中华的高老师。税一税二当然是叶青老师了。东奥的财管讲的好。法律我个人感觉两家的都听听是不错的。会计千万别听东奥的。张志凤讲课我一直听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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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君如冰

税收相关法律个人推荐中华会计网校的赵俊峰老师。赵老师讲课的特点:1、语速适中,讲的内容非常清楚,有条理。理解上很轻松,无压力。2、他讲课生动,重点突出,又特别风趣幽默,举的例子都是生活中常见的,让人爱上了学习,枯燥乏味的课程也觉得让人格外喜欢。3、内容充实,总结的井井有条、不拖泥带水。扩展资料如何选择网校一.权威度:一定要选择比较大的比较正规的教育机构,千万不要本末倒置。东奥网校是成立二十年专业的会计类辅导培训机构,经验丰富,致力于做良心教育。历年通过率有目共睹。正规的教育机构其相关的售后保障也更加省心。二.师资力量:老师的选择关系到自身的学习喜好,这最能影响到备考的成效,在学习中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老师就等于一脚踏入成功的大门,有一个好的老师,不仅会燃起学习兴趣,更能使自己的学习形成框架。有可能会一针见血的指出你在学习上的误区,并针对你的错误做法做出正确的判断,让你及时改正。选择老师建议去官网试听,或者根据学员对老师的评价做出选择,因为每一个老师都有着自己的授课风格,所以建议排除不能接受的授课风格筛选出与自己最搭配的老师。三.课程类型:权威类的网校一般都针对不同类型的考生进行课程安排。譬如东奥网校就将课程分为三种并增添不同考季,真的做到为学员考虑,为学员兜底,量衣体裁的课程可以使学习更加灵活。用更少的时间掌握更多的知识点。让学习变得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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