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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工作是一个由不同阶段而组成的动态过程。对于小组工作阶段的划分不同,但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将小组工作的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准备阶段、开始阶段、中期转折阶段、后期成熟阶段和结束阶段。 在开展小组工作实务时,社会工作者要清楚把握各阶段组员的特征、小组工作者的任务以及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地位。一、准备阶段 一般而言, 小组工作的准备阶段属于制订计划的阶段,还不是小组组员参与过程的开始。在这个阶段,社会工作者必须精心遴选小组组员,了解他们的问题所在及真实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主要包括:组员的招募及遴选 确定小组工作目标 制定工作计划 申报并协调资源 确定小组规模与工作时间二、开始阶段 1. 开始阶段组员的一般特点在小组的开始阶段,由于初入小组,组员往往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故在心理和行为上容易出现矛盾、困惑和焦虑等问题。矛盾的心理与行为特征,既希望交流互动又回避活动参与 小心谨慎与相互试探,相互间谈话拘谨 沉默而被动,缺乏表达的自发性和流畅性 对社会工作者十分依赖2. 社会工作者的任务这个阶段小组工作的重点在于帮助小组组员之间建立信任关系。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协助小组组员彼此认识以消除陌生感 强化小组组员对小组的期望,提高他们对小组目标的认识 讨论保密原则和建立契约 制定小组规范 塑造信任的小组气氛 形成相对稳定的小组关系结构 3. 社会工作者塑造信任的小组气氛有如下几种方法主动与组员沟通,建立信任关系。可以运用同理心,站在组员的角度考虑问题,倾听他们的问题,并作出真诚有效的回应 创造机会让组员表达自己的想法,通过组员间的相互回馈和关怀自然地产生信任 寻找并强调组员之间的相似性。可以邀请组员分享人生经验或感兴趣的事情,当组员发现彼此之间存在相似性时,小组的凝聚力就开始产生 澄清组员之间的可能误解 培养组员积极倾听他人意见的良好习惯4. 形成相对稳定的小组关系结构主要包括沟通结构。要建立能够最大限度鼓励组员有所增权的权利结构 接纳结构。在组员之间形成能够相互接纳、相互包容的结构 权利结构。建立鼓励全体组员特别是困难组员能够自我肯定、有所增权的权力结构 领导结构。在开放性流动的前提下,建立注重责任、轮流参与、有利于推动小组过程的领导结构 角色结构。协助建立每个组员都有位置、都适合的角色结构5. 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责任小组工作的开始阶段,社会工作者需要扮演以下 3 方面的工作角色:领导者:小组工作者处于小组的核心位置,具有指导小组发展、制订小组活动计划、统筹小组社会活动具体程序、细节的责任和领导角色。鼓励者:社会工作者要鼓励组员主动表达自已对小组和其他组员的各种期望,尽快适应小组的环境。组织者:社会工作者要组织些能够有助于组员之间相互了解的活动,促进组员之间尽快建立相对的熟人关系。三、中期转折阶段 小组工作的开始阶段完成之后,就进入小组工作的中期转折阶段。这个阶段是组员关系走向紧密化的时期,也是小组内部权力竞争开始的时期。这个阶段社会工作者的工作重点是,通过专业辅导,协调和处理组员之间的竞争及各种可能的冲突,促进小组内部的良性竞争与和谐,推动小组关系走向紧密化。1. 组员的常见特征在转折阶段,组员之间沟通和互动比小组初期有所增强,但自我肯定、安全感与真诚的互动尚未完全实现,组员之间会在价值观、权力位置、角色扮演等方面产生矛盾和冲突。这一阶段组员最常见的显著特征如下:对小组具有较强的认同感 互动中的抗拒与防卫心理,既想表露自己又担心不被接纳 角色竞争中的冲突,质疑社工2. 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责任在转换阶段,社会工作者在小组的权力与地位逐渐由中心位置向边缘位置转移,所扮演的角色与前面两个阶段有所不同,即不再担任小组的领导者和决策者,而只是小组的协调者和引导者。在处理冲突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不仅是充当工作者、辅导者,而且是调解人、支持者。四、后期成熟阶段1. 小组及组员的一般特点后期成熟阶段是小组工作与活动的理想阶段。这是因为,组员能够更紧密地联合与互动更容易达成有共识的决策,更顺畅和更有效地开展活动。概括来看,这时期小组的特点主要如下:小组的凝聚力大大增强 组员关系的亲密程度更高 组员对小组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小组的关系结构趋于稳定2. 社会工作者的任务维持小组的良好互动 协助组员从小组中获得新的认知 协助组员把认知转变为行动 协助组员解决有关问题3. 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责任在小组工作的后期阶段,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位置已经由中心转为边缘,在小组中主要成为一个“同行者”和“旁观者”。信息、资源的提供者和连接者:这时,社会工作者要根据小组活动及组员的需要,做好信息的提供、资源的提供及连接工作,以便组员自己整合和运用好这些信息与资源。小组及组员能力的促进者:社会工作者促使组员发挥他们自身的能力,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满足组员的需要,达到他们所要实现的目标。小组的引导和支持者:在组员可以自己选择、运作或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扮演与组员同行的支持者和引导者。五、小组结束阶段小组的结束阶段是小组的完结期,也是小组历程的最后阶段。不过这个阶段既指的小组最后结束的动态时期及过程,也包括社会工作者在小组结束后对组员的一些跟进服务。 1. 小组及组员的一般特点 在结束阶段,小组最明显的特点是组员情绪(浓重的离别情绪)和小组结构的变化(小组关系结构的弱化)。 2. 社会工作者的任务在结束阶段,社会工作者的任务主要是处理好组员的离别情绪,帮助组员保持他们获得的小组经验。主要方法有:模拟练习。模拟现实的生活环境,让组员在小组中练习他们学到的行为规范等 树立信心。观察组员的变化,鼓励和肯定,让他们对离开小组后的生活充满信心 寻求支持。帮助组员得到其家人、社区或周围其他人的支持,以维持组员身上以及会发生的变化 鼓励独立。鼓励组员独立地完成工作,逐渐降低小组对组员的吸引力,以避免其在结束时对小组的过分依赖等 跟进服务。如转介、跟进聚会、安排探访等3. 做好小组结束评估小组评估贯穿于小组工作的整个过程。结束阶段需要对小组工作作一个整体的评估。评估的方式,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自评、组员自评和观察人员或督导的评估。社会工作者的自评,包括工作内容即小组目标是否达到、工作表现即社会工作者在带领小组中的技巧运用以及与组员之间的互动过程。组员自评有 3 方面的内容:一是参与小组的目标是否达到,如带来了哪些个人的改善;二是参加小组过程的感受如何,三是小组的效能如何。观察员或督导的评估一般分为两部分:对组员的观察与评估和对小组效能的评估。4. 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责任在小组结束阶段,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又回到了小组的中心位置。这有点类似于小组的开始阶段,但又不尽相同。在开始阶段,社会工作者的中心位置是为了更好连接、联合小组组员,而结束阶段则是为了小组组员更好地离开。因此,这一阶段社会工作者的责任和角色主要如下:引导者的角色:在小组结束期间,社会工作者要帮助组员处理好离开小组时的各种感受,组织各种活动,面对组员的离别情绪,社会工作者要以适当的接纳与支持,引导他们做好情绪表达和学习如何处理离别方面的问题。领导者的角色:在结束期,社会工作者要以小组领导人的角色和专业职责,规划好小组结束的活动,安排好每一个步骤,协助小组组员完成理想的结束过程。转发《乐仁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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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重要是家庭,第二重要是社区。
根据我国城市社区工作的实际状况和社区社会工作的特点,重点有社会服务 、 社区就业 、 社区治安和社区教育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多选)
一、我国城市基层的管理体制:
1、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城市基层的管理体制:单位制和街居制 P329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是以“单位制”为主、“街居制”为辅。
首先,单位体制不仅是生产组织,也是一个复合组织,兼有政治、经济和社会三方面的功能,成为社会整合的重要管理方式。
其次,国家通过“街—居”(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对少数的社会闲散人员、民政救济与社会优抚对象进行社区行政管理。
2、市场经济时期我国城市基层的管理体制:社区制 P329~P330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开始推行“社区建设”,有别于传统的“街居制”,民政部通过调整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的上下隶属关系,赋予居委会更多社区事务自主权,来倡导“社区制”。从街道组织看,这种多元主体包括: 政党组织(主要是共产党) 、 政府组织 、 企业事业单位组织 、 社区自治组织 和 社会团体 。 (多选)
二、社区服务:
我国的社区服务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
由于社区服务领域广泛,内容丰富,所以人们对其体系的概括也不尽一致,有的从内容的结构角度出发,分为核心内容(重点内容)——福利性服务,中间部分(一般内容)——行政事业性服务,边缘内容(辅助内容)——商业性服务;有的从服务对象的角度出发,分为特殊对象的服务和一般居民的服务;有的从社区服务的层次出发,分为以福利机制维持的正式层次服务、以市场机制作为驱动力的准正式层次服务和以互动机制发挥作用的非正式层次。
从社会工作专业视角出发,结合我国社区服务政策要求及其实践成果,我国社区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面向各类弱势人群的福利服务:
所谓弱势人群,是指在经济、社会竞争中牌不利地位,因而存在着种种生活困难的人群,例如老年人、残疾人、贫困者以及优抚对象等。他们或者失去了劳动能力,或者不具备劳动能力、生活能力,或者因为下岗、失业等问题存在上严重的生活困难。社区提供的福利服务具体包括:
(1) 为老年人提供的福利服务:
从社区服务的角度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养老服务;二是文化教育服务;三是健康服务;四是再就业服务;五是婚姻服务。
(2) 为残疾人提供的福利服务:
通过小区提供的服务主要有:一是康复服务(主要);二是安置服务;三是生活服务。
(3) 为优抚对象提供的福利服务:
小区为优抚对象提供的服务包括:一是贯彻落实政府的优抚政策,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主要);二是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就医等日常生活方面的困难;三是开展军民联谊活动,开设培训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班等。
(4) 为青少年提供的福利服务:
具体内容有:一是生活照顾服务;二是校外教育;三是失足青年的帮教。
(5) 为贫困者提供的福利服务: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通过小区组织努力,发展小区服务,帮助他们 再就业 (主要);二是执行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三是动员小区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失分济困活动。
(6) 为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提供的福利服务:
近年来,我国外来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就业的潮流持续高涨,且大多数在建筑业和商业服务领域就业,为城市建设作出了贡献。但这个群体本身面临着许多问题:一是由于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口没有正当职业或正常的收入来源,同时又不愿意选择回乡,从而导致了“问题民工”的出现,这部分人员中有不同程序违法行为的人数在日益增多,给城市治安带来了隐患。二是即使是有正当职业和正常收入的外来人口,他们也存在着如何适应城市生活、提高人文素质的问题。
2、面向小区普通居民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
与一般意义的社会福利事业不同,中国城市的小区服务兼有“福利服务”和“方便人民生活”的双重任务,发挥着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双重功能。 (多选)
街道、居委会不能不把普通群众提供全民利民的服务作为小区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些服务包括:居民生活服务、家务劳动服务、文化生活服务。
三、我国社区就业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鼓励多种形式就业:
(1) 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主要包括:
一是结合社区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生活服务的需要,大力开发托幼托老、配送快递、修理维护等全民利民的服务岗位,特别是面向居民家庭和个人的家政服务岗位;
二是结合驻社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剥离部分社会服务职能的需要,开发物业管
理、卫生保洁、商品递送等社会化服务岗位;
三是结合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需要,开发健身、娱乐以及老年生活照料等工作岗位;
四是结合社区组织建设、公开管理和公益性服务的需要,大力开发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 社区工作岗位 ,特别是开发社区保洁、保安、保绿、车辆看管等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中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且家庭收入低的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2) 鼓励多种形式就业:
一是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社区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各种全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
二是积极鼓励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以个体、私营等各种经济形式,举办投资少、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的社区服务型小企业从事社区服务,实现自谋职业;
三是鼓励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基层组织等举办以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为主的就业型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
2、宣传和执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从1998年以来,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1) 税收优惠政策;
(2) 工商登记优惠政策: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三年内可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等,为下岗职工自谋职工和组织起来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3) 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政策;
(4) 场地安排优惠政策。
3、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
(1) 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提出的要求,我国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已经把工作职能拓展和延伸到社区,并与民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市、区、街三级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网络。
(2) 开展就业培训:
社区社会工作者应配合街道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 培训 工作,提高社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
4、解决社区下岗和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接续等实际困难
四、社区治安:
1、我国社区治安的组织体系:
社区治安的'管辖部门,从狭义上讲,是指管辖地区治安工作的公安机构及派出所。从广义上讲,社区治安的职能部门包括与治安工作密切相关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以及社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此外,我国宪法确定的 “治安保卫委员会” (简称“治保会”)是群众性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
2、社区治安的主要内容:
(1) 宣传教育工作: (多选)
1 法律政策的宣传,包括通过各种形式讲解宪法、刑法、民法、治安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消防条例、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现阶段与治安有关的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等,目的是帮助社区居民增强法治意识。
2 社会治安防范知识的宣传,包括介绍治安形势、发案特点以及教授防范知识(包括人防、物防、技防知识)等,目标是帮助社区居民建立安全防范意识。
(2)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1 群防群治的工作,即组织开展值班巡逻、看门护院、安全检查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2 保护案发现场,提供破案线索。通常是根据当地环境和现场情况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组织警戒,不许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区。
3 依法对被管制、剥夺政治利、缓刑、假释、监外就医的刑事处罚人员和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对于上述特殊人员,社区组织应成立监督考察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
(3)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一是要搞好宣传,重点是宣传户口登记条例、身份证条例、暂住人口管理规定、暂住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等;二是建立户口协管队伍,协助公安机关宣传有关法令、督促外来人口申报登记、协办暂住登记、注意发现可疑情况;三是深入了解人口情况:一方面要对社区基本居民有充分的认识,从中发现社区居民骨干,培养壮大志愿者队伍;另一方面要对社区重点人员进行监控。
(4) 向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社区治安动态,以及对社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五、社区教育:
1、社区教育的含义:
2、社区教育的内容:
(1) 从社区教育的基本目标看: (多选)
1 补偿式教育,即通过社区教育课程及系统的活动补偿社区居民没有接受的正规教育的知识空间。
2 控制式教育,即通过一些宣传教育的活动,重点控制不守公德和秩序的行为,
3 发展式教育。这种社区教育着重于人的全面发展,重点挖掘居民在知识、行为、态度和价值观念等方面的个人潜能和积极性,协助居民体察社会,发现政策、制度的不完善,并聚集个人和集体的力量,改善社会创造平等和谐的社会。
发展式教育的核心是达到思想解放,形成批判性思维,其重点是对居民进行意识提升,使社区居民了解社会对每个个体的责任和应提供的权利保障,同时也教育居民掌握个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和应作出的努力与贡献。 (一类重点)
(2) 从社区教育的服务功能看: (多选)
1 家庭生活教育,通常是运用讲座、展览、小组及宣传活动,灌输给居民家庭沟通和人际相处的态度和方法。
2 公民教育,是我国社区教育的重点内容,主要强调要以社区为依托,以全体社区成员尤其是社区青少年为对象,以提高全民素质和培养“四有”新人为宗旨。
3 成人教育,早期的工作工作以扫盲为主,现时期则以提供实用性知识和技能的短期课程为主,这类课程也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终身教育”的发展趋势。
4 健康教育,主要是以社区为单位,向居民提供健康和预防疾病的知识。在社会工作实务领域,也包括由社会工作者推动的以“反歧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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