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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mao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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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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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所扮演的角色 导语:社会工作者是社会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因为社会工的工作方法、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的多元化,社会工在不同的情况下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助人服务活动。社会工作者是社会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因为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方法、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的多元化,社会工作者在不同的情况下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根据长期的社会工作实践,以服务方法的不同为标淮,可以将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归纳为以下三类: (1)直接服务的角色。包括治疗者、沟通者、支持者、指导者等。 治疗者。即临床工作角色。社会工作者通过分析服务对象面临的困难或问题,为其提供直接的、具体的'帮助,激发其潜能,使对象已经受到损害的功能得以恢复。 沟通者。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与服务对象沟通信息、交换意见、分享思想及感情,以此建立专业的社会工作关系。 支持者。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的工作技巧和价值观,对服务对象的困难予以心理上的理解和支持,并且在服务过程中鼓励、帮助服务对象,与他们一同面对困难。 指导者。社会工作者通过分析服务对象的问题,指导、协助服务对象分析自己的困境、认清自身的问题,最后让服务对象自己作出决定。 (2)间接服务的角色。包括行政者、研究者、咨询者、政策影响者等。 行政者。社会工作者以行政者、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对专业活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行政者的角色包括实务工作行政和社会福利行政两个层面。 研究者。为增进直接服务的有效性,使服务对象享受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工作者有时也需要从事研究,如阅读相关的文献、评估实务的结果、讨论服务的质量、调查社区的需求等。 咨询者。社会工作者向政府部门、民间组织、公众等提供有关社会工作的资料,或者以专业人士的身份参加各种研讨会,从专业角度提供咨询意见。 政策影响者。在实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会发觉社会政策层面存在的问题,如社会资源的不足,困难群体的被忽视等,他们会本着公平正义的信念,以充分的资料和具体的目标来争取政府的了解和支持,最终促成社会政策的变革。 (3)复合服务的角色。包括谈判者、管理者、经纪人、协调者、教育者、发言人等。 谈判者。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技巧,把冲突的双方召集起来,并代表某一方的利益,调节争执,化解分歧,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认识。 管理者。社会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对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对助人的相关社会资源及信息进行安排、协调和管理,以高效率地实现社会工作的过程。管理者的角色不仅体现在社会工作的直接服务中,也体现在社会工作的间接服务中。 经纪人。社会工作者把那些需要服务而又不知道去何处寻找社会资源的服务对象与其所需的资源联系起来。 协调者。社会工作者为解决服务对象的多重问题,协调相关机构、组织所提供的服务,避免服务的重复和服务对象求助的困惑。 教育者。社会工作者向服务对象传授知识和应对问题的技能,提供信息和情感支持。 发言人。社会工作者代表政府或组织机构,向公众、服务对象发表意见,唤起大家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寻求社会的支持等。 上述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只是为了便于了解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而进行的一种分类,相互之间的界线有时候并不十分明显。比如,作为管理者,就应当有协调者的作用。管理者有时作为直接服务的个案管理者,有时也可以作为间接服务中社会工作行政的管理者。社会工作者在工作时并非扮演全部的角色,有时只扮演其中的部分角色,通过经典案例,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社会工作者在个案服务中承担的角色: 案主马某,女,50岁,是一名家庭妇女,患有结核病、子宫肌瘤等病,因长时间受病痛折磨,马某身体状况非常差,不能外出务工,家中经济来源全靠丈夫打零工和父亲、哥哥接济,因马某丈夫户口本中注明是工程师(早年在一家建筑公司打工时,建筑公司为了通过年检造假,马某的丈夫小学毕业,自己没有考过工程师)的职称,导致马某即便是家庭特别贫困也无法申请城市低保。女儿在本市上大学,在校做兼职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马某的父亲去世后,马某停止了治疗,靠止痛片来减轻身体疼痛,马某夫妇与女儿关系紧张,女儿对于母亲受病痛折磨不甚在意,近期马某病危住院,没有能力承担治疗费用,求助社工危机介入。 案例分析: 一、马某的问题: 1.在个人方面,由于长期受病痛折磨,马某身体素质差,情绪低沉、消极,缺乏对生活的信心;马某病危住院,情况危急。 2.在家庭方面,家庭成员间关系不是十分亲密,尤其是与女儿的关系淡漠,缺乏有效的沟通。同时家庭经济水平和所处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获得能力的条件,使得马某的丈夫没有固定职业; 3.在社区方面,因为马某丈夫户口本上名不副实的工程师职称,使马某一家不能享受低保,不能得到社区救助。 二、针对上述问题,制定的方案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马某进行危机介入,为住院的马某链接资源、寻找帮助(主要是资金)。 2.马某病情稳定后进行心理干预,调整心态,积极治疗; 3.联系马某的女儿,告知马某的病情,希望女儿与马某多沟通,配合治疗; 4.为马某申请低保; 5.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马某丈夫寻找工作。 马某的个案工作已经结束,具体工作内容这此不一一叙述,通过个案服务,为马某链接各种资源,通过红十字会、省妇联、马忠食府、等募集善款11250元以及回族撒拉族基金会赞助的米、面、油;为马某成功申请了低保,马某的丈夫也找到了工作。 在这个个案中,社会工作者扮演了协调者、沟通者、引导者、资源的连接者、支持者等角色,成功的帮助了马某。为其家庭和个人增能,实现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 ;

社会工作者协调劳资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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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级的男子

从中外历史与现实看,一定历史时期内,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各种手段的调节,使劳资关系从紧张转向缓和,从对抗转为合作是可能的。因为劳资之间虽然有各自不同的利益,但同时又有许多可以通过妥协和合作来实现的共同利益。具体说来,处理劳资矛盾主要有以下几条途径:

一、加强政府部门在协调管理劳资矛盾中的作用

政府在劳资矛盾的调节中起着重要作用。这种重要作用既可通过政府具体的工作部门实施的直接管理,也可通过立法、体制改革、制度建设等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来体现。具体说来,政府在调节劳资矛盾中可以有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政府要有正确的行政意识。政府应该清醒是认识到,税收和GDP增长最终是为了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一味偏袒资方利益而偏离政府的公共利益目标,就会削弱我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动摇执政的根基。

——要加强政府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规范管理,建立部门联合协调机制,依法规范民营企业劳资关系。政府是三方调节体系中的重要角色,政府作用是影响劳资关系走势的重要变量。

——建立健全劳动法,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劳动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严格依法办事,对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切实加以纠正,该处罚的要处罚,对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协调劳资矛盾。包括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市场经济的“减震器”、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广大劳动者的“安全阀”。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比如养老保险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各种形式的保险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使企业从繁琐的社会服务功能中解脱出来。

二、.建立和完善三方协调机制

一般地说,“三方协商”不是政府与劳动者、非公有制企业主的直接对话、谈判,而是代表劳资双方利益的组织和政府在一起的间接谈判。通过三方协商,可以及时化解和预防一些规模较大的或破坏性较强的产业冲突和突发性事件,并且也有利于政府对劳资双方日常出现的争议进行协调和斡旋。

三、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成长与培育:

必须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中介组织的建设,完善市场信息传递机制等。从市场长远发展来看,应该促进劳动力市场从现在局部的、地区性的市场,走向全国性的统一市场。从劳工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通过立法的保护,可以说还是一种静态的保护,如果没有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劳工权益即使受到侵害也不敢依法维护。真正动态的保护是让劳工有充分选择工作的机会,劳动力市场的成熟与完善将会为劳工们提供这样的机会。

四、加快建立工会组织,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力量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企业劳资关系的协调一般是由工会代表职工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的方式进行的。因此在国外工会的作用是很大的,资方对工会的工作是很重视的。政府和资方要为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工会应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活动内容由会员的要求、意愿和觉悟程度而确定。同时,工会应有自己独立的经费来源、经费管理办法和经费审查机构,这是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的经济基础。

五、加强对业主和雇工的教育。

教育业主遵纪守法,关心职工,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政府在对业主行为进行监管的同时,也要向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做到既要追求利润,也要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做到“劳资两利”。事实上,工人的利益与企业是有着某种程度的一致的,没有企业的成功,不仅提高不了工资,还会失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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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子你好

社会工作的个别化原则:将案主看成独特的个人,重视案主对待困难和问题的个人感受与看法。每个人都应当有权利和机会发展个性,社会工作者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不应当使用一般或统一的服务方法回应他们的独特需要,要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在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政治信仰、宗教以及精神或生理残疾状况等方面存在的价值差异,及其与社会主流价值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尊重个性化需求,充分挖掘个人潜能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在专业实践活动中,社会工作者可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来实践专业价值观。(1)对服务对象的接纳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从内心接纳服务对象,将他们看作是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伙伴,接纳是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价值观与个人背景特征等的一种包容,也是专业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大众的统一的服务态度,是建立专业助人关系的重要前提。(2)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与包容尊重是说要认识服务对象自身的生命价值和其他基本权利,充分保障他们获得基本的资源和可靠的专业服务的权利,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满足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社会工作专业来说,尊重是不仅是一种思想上的认知,还是一种道德上的实践。(3)注重个别化原则每个人都应当有权利和机会发展个性,社会工作者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不应当使用一般或统一的服务方法回应他们的独特需要,要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在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政治信仰、宗教以及精神或生理残疾状况等方面存在的价值差异,及其与社会主流价值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尊重个性化需求,充分挖掘个人潜能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4)自我决定与知情同意在社会工作实践中,服务对象有权利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服务的内容、方式并在事关服务对象利益的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如果服务对象没有能力进行选择和决策,社会工作者应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由他人代行选择和决策权利。(5)强调为服务对象保密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社会工作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服务对象个人身份资料和其他可能危害服务对象权益的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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