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在这里8
分类: 社会民生 >> 法律 问题描述: 中国的死刑每年要处死几十万人!可是有的国家根本没有死刑.你是怎么看待的呢. 解析: 一般来说,我希望还是保留死刑。 理由一 我们的为那些做错事的人受到一定的惩罚。 当你看到那些贪官贪了几个亿,几千万的时候,你不想他死么?那是够多少底线的人生活一辈子的钱了?他们这样用你纳税的钱,你不恨他么?还说什么人道呢,他贪污事,想到人道么?想到拿一点钱去做做好事么?废除了死刑,我认为这样法律就没有威胁力了,因为假如我杀人,但是我还可以活着,不要偿命了,有时的一时冲动,又有什么好害怕呢? 理由二,我们中国一直都有杀人偿命的意识,我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没有什么不对的。我们是中国人,不是美国,也不是在欧洲,我们之间的信仰和其他都不同,所以,我们的法律不同,这没有什么好说的。我们不能都将外国的东西都搬过来,不要了我们以前的东西吧。杀人偿命,我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这是代价。 我还是有一点想法。 就是那些有特殊技能的人,我们可以用另外一种方法来处理。 我看到过《血色浪漫》这部电视剧,其中有人军人,是叫做宁伟,他有很强的军事天分,和才能,血气,也希望在军队工作,但一次外出时,看到一个无赖打老婆(他们之间是常发生的事),宁伟不知情,以为发生了什么事,一脚踢断了那个无赖的几根肋骨,为了这事,他被部队开除了,后来又发生了其他一点事的,他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但是他杀的都是该杀的毒犯。。。。。。最后被枪毙了。。。。 我看到过了,我觉得,我们国家在新疆那边的沙漠地带,建一间军营,发配他们那些人适合充军的,都发配到那里充军去,有其他特殊技能的,也发送到那边去,让他们永不能和家人和外界联系。。好象《水浒传》里面也有这样的吧,让他们能为国所用的。
koko乔纳
药物死刑没有多少威慑力,现在都是选择药物死刑,罪犯在麻醉状态下死去,看到的人会感觉很痛苦,但是罪犯本人没有痛苦,因为首先被麻醉了。只有枪决死刑,才对罪犯有一定的威慑力。药物死刑对遭受过极大折磨和痛苦的受害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现在判死刑还不如判无期徒刑,不得减刑这一种更好,至少罪犯一生牢里度过,受尽时间的折磨。之所以选择药物死刑是考虑执行者的感受,却未考虑到,难道战士还要避免看到这种情景?以后战争了,能否受得了?另一个方面看,出于某种对罪犯的人道照顾,好比说罪犯杀人了,难道我们也要杀他?却忽略了,对受害者的不公平,让罪犯好过,莫过于对受害者最大的不公!个人意见,废除药物死刑,因为它对罪犯毫无威慑力,如同睡梦中死去一样。保留枪决死刑,一方面执行者也能体验到如同战争中所要面对的那种残酷情景,好比一次实战磨练,战争早晚会来,也不至于真的来临时,战士看到某些画面会感到恶心呕吐或者害怕而发抖,同时执行的过程,可以考虑安排其它一些犯过伤害他人有谋杀倾向的罪犯去看看现场,对他们的教育意义也会非常的深刻,不至于出狱后继续害人而心里没有畏忌。
小猪妖嘴巴挑
死刑的存在到底是为什么?你支持废除死刑么?死刑,是对重大犯罪分子巨大震慑,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的生命起到巨大的保护作用,因此,死刑不可废除。死刑的主要价值是对那些不法分子的威慑,是对与那些受害人给予一种公平公正,并且还是对受害人的亲属的一种安慰。
死刑最主要的价值是让人心存忌惮。次一等的价值是避免用纳税人的钱去养一个罪犯。死刑和其他刑罚一样,都是为了预防犯罪。这可以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特殊预防,那就是把犯了罪的人从社会中隔离开来,避免他继续伤害社会。另一层面是一般预防,就是震慑潜在的犯罪者。死刑作为最严厉的刑罚,从这两方面来说效果都是非常好的。
人生在世,所有的事情都很难说是平等的,但唯有一件事是平等的,那就是大家都会死。在死亡面前,真正实现了人人平等。而其他任何一种形式的刑罚都会因人而产生差异。有权有势的人就可能利用这些差异来削弱刑罚给自己带来的痛苦。
总有人说终身监禁不得保释不得减刑可以作为死刑的替代方案。但是对于某些人来说,你剥夺了别人的生命,你体会不到别人的痛苦和恐惧,对你来说真的有利于你的反省和忏悔吗?而且退一步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就意味着这个人一辈子都要在牢房里面,耗费纳税人的钱去供养他。普通纳税人犯了什么错要为这种事情买单?
有人会说,即使判无期徒刑的人也是要进行强制劳动的,所以也创造价值,不是国家在供养。这说明你还真不知道监狱里的劳动都是什么程度的劳动,这种劳动创造的价值有多低。监狱进行的劳动改造往往是需要比较大体能并且附加值非常低的工作。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如果附加值足够高的话,这种工作就会有人抢着去干,根本不需要让监狱强制犯人去做了。
中国960万平方公里,14亿人口, 这么大的国土面积,这么多的人口,里面有恶人非常正常。如有心态扭曲之人,有仇视社会之人,有疯狂报复之人等等,这种人,如果没有严厉的法律震慑,对社会,对人民的危害巨大。
有这些人存在,如果废除死刑,社会将得不到安宁。“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中国几千年的法律主线,这就是一个国家的“王法”。没有“王法”的社会,就会产生混乱,遭殃的还是普通百姓。如果废除了死刑,就会使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恣意放纵,为所欲为。这也是对于人民生命的不尊重,将会破坏人民对于法律的公正性的信任。
所以,对罪大恶极的犯人采用死刑,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实现刑罚的预防犯罪功效,另一方面也避免纳税人为坏人长期买单,是一个目前尚不存在替代方案的最优解。
清砖淡瓦
一般来说,我希望还是保留死刑。毕竟还是希望那些做错事的人一定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当你看到那些大贪官的时候,心里是不是愤愤不平?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那是够多少底线的人生活一辈子的钱了?他们这样挥霍你纳税的钱,从来没想过拿一点钱去做好事。如果废除了死刑,我认为这样法律就没有威慑力了,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会更加的肆无忌惮,无论做什么坏事都可以留有一命了,那样的话,又有什么好害怕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简直就太可怕了!
sml90050056
死刑存在的意义就是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的严整以及威严,让更多的人不敢轻易的触碰法律,而且对于这些严重罪行的严厉处罚,这也要更多的人断绝了自己的不良行为,加强了社会的公正性,有利于后续的发展。
雪後Sunny
虽然说死刑在我国是必不可少的(毕竟中国人的素质较低),但是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去看死刑就会发现有很大的矛盾:在法律上,杀人是不允许的,但是只有死刑是一个例外;杀人偿命,真的会让家属得到应有的赔偿吗?人死不能复生,为何还要多死一个人呢?到这你肯定认为我在为犯人开脱。其实我觉得我国是完全可以废除死刑,只需要将无期徒刑改成:预谋杀人不会获得假释,而无意杀人可以获得假释(如果无意杀人超过2次,也不会获得假释)。这样的赔偿难道不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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