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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To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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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ximeng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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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执业证查询 可以在网上查询保险执业证号,建议您网络搜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络一下,点击链接进入其官网,然后将网页切换至最下面的“办事与查询”,点击“营销员查询”,最后输入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或者姓名,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据悉,《保险代理执业证书》是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内的从业人员从事保险代理活动的证明文件。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应同时出示《保险代理资格证书》和《保险代理执业证书》,它是由中国保监会统一监制,由保险代理公司负责核发。 2. 2017年保险业有哪些政策变化 17年以来,保监会不断加强各方面的政策监管。1月份出台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首次细化明确了产品开发原则和禁止性规定,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明确了“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 自4月开始,保监会发布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治理规范,包括《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等,针对保险市场主体在偿付能力、产品开发、业务经营、资金运用等方面存在的乱象问题,部署保险机构开展了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车险市场专项整治、自查产品销售宣传、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等8项自查工作。与此同时,保监会及地方保监局不断加大罚处力度。 严监管的态度贯穿17年全年,对抑制不良竞争、行业乱象的治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为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3. 保险从业资格证怎么换证 2015年6月13日起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已经停止考试,不需要再考了,证书也不用换发了。 自6月13日起,辽宁、天津、北京、河南、河北、湖北、山东、山西等地已明确停止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当地保险行业已下发《停止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13日前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退,成绩合格者正常发放资格证书。 二、6月13日前已经报名缴费,但尚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继续参加考试,如不参加考试应退还其考试费。如继续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不发放资格证书,仅发放成绩单(考前告知考生,避免纠纷),成绩单可加盖协会印鉴。 三、自6月13日起,停止受理保险销售从员人员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变更、补发等申请。 四、各市协会于6月30日前,将尚未打印的资格证书打印发放完毕,将“中国保监会资格证书专用章”缴我会。 五、6月30日前将库存的空白资格证书、收费票据进行盘点和清理,填写“清理单”盖章后一并缴我会。 六、6月30日前对考试费用进行清理核对后,缴保监会考试专用帐户,并完成与深圳永兴元公司的结算。 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上岗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但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的必要条件。 八、各市协会要向各公司和考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防止误读,引发投诉或 *** ,密切关注舆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修改《保险法》的决定,取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 4.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取消后 证书还有用吗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考试取消以后证书还有用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考试被取消以后,也就意味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没有啥用处了。 5. 中国保监会2017年76号文件内容是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6〕76号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应着力提升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保险金额应满足以下要求: 到达年龄 比例下限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以上 120% 保险公司开发销售的个人定期寿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寿险和个人护理保险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金额与累计已交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死亡保险责任至少应当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责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责任。 二、保险公司应根据精算原理、产品实际销售和管理成本及公司自身经营实际,合理确定人身保险产品预定附加费用、风险保费、初始费用、退保费用等各项费用的收取。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对于利润测试结果显示新业务价值为负的新产品,中国保监会将不接受其审批与备案。如利润测试主要假设与实际经营结果发生重大偏差,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三、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实际、市场利率水平、投资市场变化等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产品定价,并根据外部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上限调整为年复利3%。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新开发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将新开发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四、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贷款服务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保费以及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 五、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有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相关认定标准做好产品预期存续时间的评估工作。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应按照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定义要求进行评估和报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附加万能保险和附加投资连结保险等附加险产品,应单独评估该产品的预期存续时间,并判断其是否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 (四)对于预期存续时间的评估与产品实际经营情况有明显偏差且未及时进行修正的,或者中短存续期产品数据瞒报、少报、漏报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公司总精算师的相关责任。 六、保险公司董事长和总精算师应切实加强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资本管控和业务规划等工作,应根据公司资本实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保费规模。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本条所要求的限额以内。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二)对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的保险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给予公司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保险公司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当控制在基准额以内。 基准额=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2015年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t=年度-2015,年度范围为2016年至2020年。 (三)保险公司所销售的预期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2016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以内,2017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70%以内,2018年及以后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50%;自2020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40%;自2021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30%。 (五)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违反限额要求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按规定要求,对相关公司采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七、保险公司总精算师作为公司产品精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精算原理要求,切实履行责任。保险公司应建立产品定价回溯机制,总精算师应定期对产品定价假设合理性进行评估,对产品定价发生率或退保率与实际经营结果发生重大偏差的,要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进行说明,对于主观或故意原因导致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若保险公司出现利差损、偿付能力、现金流等方面重大风险,或产品精算方面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总精算师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未及时报告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中国保监会此前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6. 2017年进保险公司是不是要大专学历 撒谎,去年刚刚废除了保险代理人资格证, 去年开始,什么学历都进来了, 虽然有要求要高中或者中专以上 但是保险公司为了人力,什么人都要,估计是对方想拉你进公司,忽悠你 7. 2017保险从业人员数量 如果你一直都在大连缴纳养老保险,就按照大连的标准领取。如果你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锦州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就有两种情况发生:一是在锦州缴纳保险费不足十年,就要回大连办理退休,享受大连标准。二是在锦州缴纳十年以上,则就在锦州办理退休,享受锦州的标准。 8. 2017保险从业资格证编号查询 现在已经没有身份证查询的项目了

保险从业考试取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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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山微风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或将取消

日前,保监会向部分保险公司下发了《保险法》修订建议稿,并向其征求意见。建议稿显示,“将第一百二十二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修改为:‘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者保险经纪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而现行《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保险销售人员将无需参加保险代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保险代理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保险产品的销售及代理收取保费等活动。

“法律责任”部分也体现出这一改变。建议稿显示,“将第一百七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九十条,修改为:‘个人保险代理人违反本法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入保险业。’”

与现行《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相比,修订建议稿增加了“可以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入保险业”这一惩罚,并删除其关于“吊销其资格证书”的要求。

保险代理人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展业中不规范行为频出等被诟病已久,而设立资格考试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一初衷,在现实中收效甚微。不过,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李青武对财新记者表示,可以规定不考试,但还是要规定一个资格准入的条件,比如说学历、专业要求等,并不是说想代理保险就代理保险。他认为,因保险产品的复杂性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本应较银行、证券相关从业人员更高。

而对于“可以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入保险业”这一新加的规定,李青武称,因保险业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大量人来代理营销业务,可规定较短的时间,比如一年内禁止从事这项业务,而不是终身禁止。

近几年,保监会对于保险行业的改革措施多处都反映出“放开前端,管住后端”这一思路。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多次表示,“要减少事前的行政许可,改变主要依靠审批、核准等事前管制手段来防范风险的监管方式,把经营权还给市场主体,也把管控风险的主要责任交给市场。管住后端,就是要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有效防范风险,及时化解风险,切实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目前,新一轮《保险法》的修订已经启动,正在行业内外小范围争求意见。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刘琦告诉财新记者,这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争取将方案尽早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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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鬼鬼

取消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五部法律中的有关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或者价格管理的规定作出修改。随着行政审批的取消,保险从业资格考试取消。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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