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jia1988
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 )①实行审批制度②予以禁止③征收一定的费用④进行监视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什么文件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①环境影响报告书②环境影响报告表③环境影响登记表④环境现状评价书世纪八大公害事件,其中发生最多的国家是( )①中国②美国③日本④英国4.违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①缴纳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②缴纳超标排污费③停产整顿④限期治理并由环保部门处以罚款5.被誉为财富之母的是( )①森林②土地③湿地④草原6.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多少公顷的,应由国务院批准( )①70公顷②35公顷③3公顷④10公顷7.责令排污企业停业、关闭的处罚决定,只能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下列机关作出()①公安部门②环境保护部门③工商部门④人民政府8、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其批准单位应当是当地()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②公安机关③卫生部门④人民政府9.下列不属于我国环境资源标准体系的有( )①国家环境标准②地方环境标准③环境保护行业标准④企业标准10.下列哪一标准是认定排污行为是否超标、违法、是否应让排污者承担相应法律义务与责任的根据( )①环境质量标准②污染物排放标准③环境基础标准④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环境样品标准11.下列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适用的范围是《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规划和建设项目②对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③其中公众参与的方式包括论证会、听政会或其他形式④对规划实施后还应实行跟踪评价12.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 )①仍应缴纳排污费②仍应缴纳超标排污费③减半缴纳排污费④不再缴纳排污费13.在我国有权颁布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是( )①省级人民政府②省会城市人民政府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④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人民政府14.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资源属于( )①集体所有②国家所有③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④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投资者所有15.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①1年②2年③3年④4年16.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①向固体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②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③经固体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④经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并报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7.用地单位因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缴纳各项正常费用以后超过1年仍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 )①耕地使用费②闲置补偿费③耕地闲置费④保护管理费18.我国《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的管理体制是( )①以流域管理为主、行政区域管理为辅②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流域管理机构③以行政区域管理为主、流域管理为辅④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19.除法律规定免责的情形外,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行为人( )①若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②若主观上没有过错,可以免除赔偿责任③无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④只有从事了违法排污行为,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年l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①取水权②水资源③水交易权④用水权二、多项选择题1.环境保护法的特点有( )①科学技术性②综合性③可持续发展性④广泛性2.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对象包括( )①制定政策②制定规划③制定计划④建设项目3.我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①重点污染源防治②区域性污染防治③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4.中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 )①《放射性污染防治法》②《水污染防治法》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固体废物实行的“三化”原则是( )①再生化②无害化③减量化④资源化6.《森林法》规定,成熟的用材林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 )①择伐②皆伐③渐伐④局伐7.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有( )①不可抗力②受害人自身引起③第三人故意或过失④仅有财产损失8.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确立的许可证形式有( )①城市建设用地许可证②海洋倾废许可证③森林采伐许可证④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许可证9.某排污工厂附近的农户,故意引用未经处理的污水灌溉,造成了农田减产,于是,该农户向工厂索赔。对此,由谁承担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①该农户承担责任②排污单位承担责任③该农户和排污单位共同承担责任④该农户和排污单位均无责任10.《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适用于( )①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②航空噪声污染的防治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④从事本职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三、名词解释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大气污染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四、简答题1.简述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制度。2.简述我国环境标准体系。3.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4.简述我国《森林法》对森林采伐的规定。五、论述题试述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六.案例分析题县某石化染料厂、硫酸厂长期将含酸废水通过其排污管道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该河河水进入位于B县的镜花湖。1997年上半年,当地由于长期干旱无雨,湖水水位下降,但工厂排放的含酸废水却没有减少,致使湖水呈酸性。B县周楼村村民周某承包湖面养鱼多年,一直未发生大量死鱼现象。但从1997年6月开始,水面漂浮的死鱼却越来越多。环保部门对湖水监测的结果,pH值为。对死鱼进行化验分析,其结论为受酸水腐蚀而死。经B县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死鱼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万元。周某沿河找到石化染料厂和硫酸厂两家排污单位,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遭到拒绝。于是周某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石化染料厂提交了由A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其排放的废水pH值符合排放标准的监测报告,并认为不应由其承担污染死鱼赔偿责任。硫酸厂认为,虽然自己排放的废水没有达到排放标准,但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也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B县人民法院仍然判决石化染料厂向原告周某赔偿10万元,硫酸厂赔偿15万元。问:(1)周某在诉讼中是否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他相关证据?为什么?(2)石化染料厂的辩解是否有道理?为什么?(3)硫酸厂的辩解是否有道理?为什么?2.南江县美加化工厂由于长期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特别是工厂附近的20户居民受危害最严重,他们多次向南江县环保局反映,要求制止工厂污染行为,并赔偿其医疗费和误工费等损失,但县环保局一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20户居民联名向法院以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通知美加化工厂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南江县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美加化工厂赔偿20户居民经济损失6万元。问:(1)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否正确?(2)化工厂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3)法院依据什么法律规定受理此案?参考答案:单选题1②2②3③4④5②6①7④8②9④10②11②12④13①14②15③16②17③18④19③20④多选题1①②③④2②④3①②③④4①②③④5②③④6①②③7①②③8①②③9②③④10①②③名词解释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们的生产活动和其他活动,向大气环境排入有毒有害物质,使其物理、化学、生物或者放射性等特性改变,导致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下降,进而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害的现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法律规定。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与破坏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规定的总称。简答题1.简述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制度。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⑴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⑵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⑶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2.简述我国环境标准体系。三级:(1)国家环境标准(2)环境保护行业标准(3)地方环境标准五类:(1)环境质量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3)环境监测方法标准。(4)环境标准样品标准(5)环境基础标准3.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环境保护法的任务(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境保护法的目的(1)保障人体健康;此为首要的目的(2)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4.简述我国《森林法》对森林采伐的规定。1.按照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2.按照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实行采伐,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3.规定森林和林木的采伐方式:4.实行采伐许可证制度。5.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珍贵树木及其制品、衍生物。论述题试述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或体现的,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整的,适用于环境保护法一切领域的基本指导方针或基本准则。它具有以下特征:1.必须是为环境保护法所确认的。2.适用于环境保护法一切领域。3.是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原则基本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基础。意义:1.确立和实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加强环境保护法领域的法制,增强环境执法的自觉性,顺利实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2.基本原则概括性较强,可以以此应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案例分析1.(1)周某在诉讼中不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他相关证据。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原则。(2)石化染料厂的辩解没有道理?因为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不以行为的违法性为要件。(3)硫酸厂的辩解没有道理。因为缴纳排污费不是免除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条件。2.(1)法院的判决不正确。因本案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2)化工厂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3)法院依据《环境保护法》和《行政诉讼法》受理此案。
嘟嘟和滴滴
地球变猪窝。病毒细菌大量滋生,各种传染病随即而来,科学家曾预言:十五世纪的欧洲曾流行黑死病,当时的交通仅仅不到半年由欧洲传到了北亚地区,四百万人死亡。现在的交通只需五天就可以传播全球。别外,还污染水体和空气,造成不可逆的后果。造成大量生物灭绝。总之,人类将无法生存。
和平海棠
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环境和发展研究已成为当今世界的重要课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随着一场与工业革命意义同样重大的“环境革命”的诞生,环境资源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正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从而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展最快的法律之一。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环保法是多部门法发展的结果,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不仅使其成为环境法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使其原理成为环保法理论体系的重要支柱。我国是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随着我国现代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不仅给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带来空前繁荣,也造成了许多环境问题。一方面使原本某些方面的立法空白凸显出来,另一方面也使得原本环境法体系中的一些内容因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而亟待修改。1下文将就我国现行的环保法的体系所存在的一些缺陷及产生这些缺陷的原因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有关建议,以期不断完善我国的环保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二、环保法体系的缺陷及原因关于我国环保法体系的划分方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普遍都认为环保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形成了以宪法关于环境资源保护规定为基础,一综合性环境基本法为核心,其他相关部门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补充,以及包括污染纺织、自然保护、环境纠纷处理、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和环境标准组成的体系。2但由于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产生新的环境问题,且我国的环保法体系相当一部分带有浓厚的计划体制色彩,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上述这些缺陷日益阻碍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迫切要求加大力度完善我国的环保法体系。以下将从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出发,分别论述之:一、体系外部原因所带来的缺陷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新的环境资源保护关系不断出现,必然要求新的环保法的制定实施,再继之便是环境司法要适应新的环保法体系的要求。体现在外部层次上,即为立法上的空白,亦可称为滞后性。所谓滞后性,指环保法在时间上总是落后于环境问题的要求及实践发展。滞后现象已为各国环境法的发展历史所证明。有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这种滞后性:3⑴、国家权力观念。环境问题只有发展到影响社会安定和发展时才成为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对象。⑵、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和环境意识。一般说来,环境意识落后于环境问题的发展程度,而环境意识在行政管理领域又直接制约着管理制度,这必然带来滞后性。⑶、反馈机制自身的限制。系统的复杂性,反馈环节的多元化及立法程序上的时间限制都会引起这种滞后性。从解决方法上看,滞后性只能事后进行完善,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当然,立法时在现实可行性基础上充分考虑环境问题的发展趋势,使立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这在实践中是可行的,也是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