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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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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蒂克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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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

税款征收措施(★★★)

具体措施:核定、调整税额;责令缴纳并加收滞纳金;责令提供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阻止出境。

【注意1】区分税款征收方式与税款征收措施:税款征收方式是征税的方法,税款征收措施是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手段。

【注意2】区分税款征收措施与税务行政处罚:税款征收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国家采取的强制其履行的手段,并非处罚。

(一)核定、调整应纳税额(★★)(2014年多选)

1.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记忆提示】可以核定的情形要么没账要么相当于没账。

2.核定方法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当其中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二)滞纳金(★★★)(11、13、14年单选)

1.计算公式

滞纳金=应纳税款×滞纳天数×0.5‰

2.滞纳天数

自纳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算尾不算头)

【链接】票据法贴现期的计算: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算头不算尾)

【注意】滞纳金与实体法纳税期限的`结合考查。

(三)纳税担保(★★)(12年多选;14年单选)

1.担保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

2.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4)其他。

3.纳税担保的范围

税款;滞纳金;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链接】票据法:追索内容

初级会计税务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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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的小蓝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科,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需要一次通过《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两科中《初级会计实务》相对较难,考试汇总用到的分录较多,需要在试题中熟悉运用。《经济法基础》就需要多记多背多理解。《初级会计实务》包括文字性的内容和计算性的内容。对于文字性内容,将老师讲课中强调的重点内容进行标注,按照教材的原文记忆即可,归纳总结知识点,考前集中复习。对于计算性的内容,要认真听老师的授课,从原理上理解,多做题,遇到不理解的题目及时提问。这样对于计算题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了。《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学习起来感觉不陌生,再加上认真听课,是比较容易通过的。但对于法律法规,必须注重理解,只有理解了,才能记忆。平时复习时要多归纳总结,可以采取考前集中记忆的方式来复习。很多考生认为初级职称考试不难,但历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率都不高,在20%左右。通过率为什么那么低?主要是因为很多考生认为在考前1个月来临阵磨枪,而且心存侥幸。没有积累,妄想低投高产,的确不太现实。初级会计职称是比会计证更高一个级别的证书,没有从业基础直接考初级会计对新手来说难度较大,大家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学习会计基础性知识,了解大概内容,如果会计证取消,也可以很轻松的跟着学习初级会计的内容。

310 评论(12)

艺海秦声

【考点15】行政复议范围(P26) 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考点16】行政复议申请(P27) 1.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2.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4.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 5.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考点17】行政复议机关(P28)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考点18】行政复议决定(P28) 1.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3.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考点19】行政诉讼的范围(P30) 1.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2.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考点20】行政诉讼管辖(P31) 1.级别管辖 一般情况下,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地域管辖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考点21】行政诉讼程序(P31)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经济仲裁】经济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民事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6.上诉期限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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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非水手

点,击,进,入,可,帮,可,帮

点,击,进,入,,可,改,成,绩

软件一般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3.组装一台电脑的基本部件1、机箱,一般电脑的主要零件都放在这里。2、显示器,用来看电脑的工作过程。3、键盘和鼠标,向电脑输入有用的命令,让它去为我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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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yiling1221

你好,初级会计实务除了第一章的会计概述,一般都会有点小计算,主要是分录之类的。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第四、五、六章的税法部分,都是会有计算题出现的,其他章节也会出一些案例分析题,但主要是以选择题为主的出题方式。

113 评论(12)

柠檬草的味道11

一、《经济法基础》教材目录第一章 总 论第一节 法律基础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三节 法律责任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 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原则和基本要求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第三节 银行卡第四节 预付卡第五节 结算方式第六节 票据的一般规定第七节 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第八节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二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三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 关税法律制度第二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第三节 契税法律制度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五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第六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第七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第八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第十节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和税收法律关系第二节 税务管理第三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第四节 税务行政复议第五节 税收法律责任二、初级会计实务教材详细目录第一章资 产第一节 货币资金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第三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第四节 存 货第五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第六节 长期股权投资第七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第八节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第九节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二章负 债第一节 短期借款第二节 应付及预收款项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第四节 应交税费第五节 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第六节 长期借款第七节 应付债券及长期应付款第三章所有者权益第一节 实收资本第二节 资本公积第三节 留存收益第四章收 入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第五章费 用第一节 营业成本第二节 营业税金及附加第三节 期间费用第六章利 润第一节 营业外收支第二节 所得税费用第三节 本年利润第七章财务报告第一节 财务报告的目标和组成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第三节 利润表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第五节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六节 附注第八章产品成本核算第一节 成本核算的要求和一般程序第二节 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第三节 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第四节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第九章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第一节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适用范围第二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品种法第三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批法第四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步法第五节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综合运用第六节 产品成本分析第十章事业单位会计基础第一节 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第二节 资产和负债第三节 净资产第四节 收入与支出第五节 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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