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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ica的私人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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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illem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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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单位负责人的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主要有两类:1、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有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2、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具体指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会计法在规定单位负责人

338 评论(15)

冷扇画屏

《会计法》规定,单位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代表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应当对本单位的一切事务,也包括会计事务负责。在会计工作实际中,由于以往将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其他人员都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甚至赋予会计人员“双重身份”,实际上造成了多重主体,无人负责。如果一个单位因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被追究责任时,单位负责人往往以“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292 评论(13)

毓毓baby

依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负有的会计责任概括起来主要有:

1、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并承担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责任;

2、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的责任;

3、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组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它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各项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责任;

5、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且保证真实、完整的责任。

会计法,是以处理会计事务的各种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会计事务是国家对各种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分析、检查的经济管理活动。

会计法规一般包括会计准则、成本核算准则、财务报告制度、会计制度等。

141 评论(13)

假如天天做梦

《会计法》规定,以下属于单位负责人的是(ABD)。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这是对单位负责人含义的界定。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

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

140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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