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bear1988
高级会计师考试相关简介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北京的报名条件是: 申报人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具有会计专业讲师职称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具有会计专业讲师职称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本科毕业满5年,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具有会计专业讲师职称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四)获得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职称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职称和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 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五) 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普通班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满8年,或取得其他中级职称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专科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职称满8年,或取得其他中级职称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1969年底前高中或中专毕业并参加工作的人员,取得会计师职称满8年,或取得其他中级职称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考试科目及时间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考试方式 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虽然是开卷,但因为试题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所以,仍然是有一定的难度的,根据历年的统计数据,各省过全国合格线(一般是60分)的人员一般是10%-15%左右,过本省当年评审线(一般是50-59分)的学员一般也只有15%左右,二者相加,一般是25%-30%左右。 报名时间 每年的5-6月,请大家关注本省市财政网站的消息。 考试时间及地点 当年9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上午8:30—12:00。 考点原则上设置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和高考定点学校。 成绩管理 高会成绩一般在10月中下旬公布,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各省可根据本地区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由本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本年度本地区评聘工作中有效。 高级会计师评审简介 考试通过后,结下来就是评审的其他要求了,这里一并简单介绍下。 评审前要准备好的各项申报资料: 1、高级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含通过全国线在三年内有效的考生和通过本年本省参评线的考生) 2、对外语的要求:要求参加全国统一职称英语考试,获得综合英语B级合格证书;这个考试一般是11-12月到当地人事局报名,第二年4月考试,可以带英语字典进去,难度不大,放心。 3、北京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各省可能会有些差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只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的资格证书。 4、论文要求: 1、内容及体裁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应紧密结合自己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具有会计专业讲师资格以后,所从事的会计管理工作及专业特点,由本人独立撰写,应是研究类论文。 申报人中除少数人员专门从事理论研究以外,一般都是从事实际管理工作的,因此申报人撰写的论文应是工作研究类的论文。申报人论文应紧密结合实际工作,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对本专业的理论问题和发展趋势有独到见解,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2、申报人撰写论文要避免以下现象: ① 论文的题目太大,而申报人的经历和视野有限;掌握和积累的材料有限,对相应的问题不熟悉,使论文对有关工作的研究,出现深入不下去或以偏概全的问题。 ② 论文不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只是泛泛的议论一些观点和问题,讲述众所周知的一些道理,或介绍申报人接触到的一些新知识、新概念、新方法,文章中缺少本人对有关问题亲自实践和深入研究的内容。 ③ 申报人把教材上、报刊上的文章或别人写过的东西大篇幅地抄袭、拼凑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申报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观点。 ④ 申报人送交的论文,可以是在有关报刊上发表过的,也可以是为申报职称专门撰写的。但申报人撰写的宣传报道、会议发言稿、简报、资料介绍、考察报告、项目报告、教材、毕业论文、经济技术类报告、译文等,参与编写的工作计划、章程、办法以及事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材料不能作为参加评审的论文送交评审委员会。 3、编写要求 ① 论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② 论文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③ 申报论文须用A4(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单面打印、装订,并按照编写格式中的项目顺序装订; ④ 论文摘要字数在 200 至 300 字之间,正文字数在3000-5000 字左右。 4、编写格式 ① 封面(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课题的专业方向); ② 目录; ③ 摘要; ④ 关键词; ⑤ 绪论(说明研究背景、动机、意义和目的); ⑥ 论文主体; ⑦ 结论及建议; ⑧ 参考文献表(应与正文中的加注对应); ⑨封底。 北京的评审没有要求在国家的专业杂志上发表,也没有要求你是第一作者,但在有的省市是有这样的要求的,请大家要关注本省的相关规定。 准备好上述资料后,按本省人事部门的通知报送相关材料(有的省需要先网上申报),然后按通知参加高会论文答辩即可(北京要答辩,有的省不用答辩)。

dp73239085
我看到:通知:部分论文取消、条件放宽。查阅各省最新职称政策可搜:郑密路18号全国指导中心(原名)、高级职称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选题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范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辅导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职称(高级经济师、农经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教师)论文(论文选题、论文范文、论文辅导、报考条件、评审条件、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中国职称大学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等。即搜:高级经济师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评审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报考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论文选题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选题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论文范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范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论文辅导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辅导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在百度第11-19页,360第15-27页,搜狗第17-27页。
大酸杏儿
一般是2-3篇就可以的,发经济类,正规刊物,双刊号,知网可以查询,财经界,中国外资,中外企业家,现代商业,现代经济信息,中国乡镇企业会计等,挺多刊物的,德艺论文网老师提供
!天道酬勤!
这是你们山西07的 高会 考试办法,08年的还没有也来,不过也差不多。你说的论文在每三、(一)、7中,应该是3篇。2000字以上,还是省刊,你真的要考吗, 那你就往下看看吧。2007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国家《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0号)精神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将2007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工作,在省人事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财政厅具体组织实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工作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即申请晋升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考评条件,方可报名参加全国组织的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再申报材料参加评审。评审工作仍按我省现行办法进行。 根据国人厅发〔2007〕50号文件规定:中央单位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二、考评范围 全省范围内各类型单位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考评条件的在岗人员。 实行评聘分开的全民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档次。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 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07年7月31日前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 ②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定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 ③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正式在编人员。 三、考评条件 (一)正常晋升考评条件 1.会计专业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熟悉和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近年来无违反财经法规行为。 2.较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基本了解国内外财会理论研究最新动态,熟悉会计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一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为加强内部经济核算、改善内部经济控制、提高单位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其他中级财会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3.学历及任职条件 (1) 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会计工作须满2年; (2)任现职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师任职须满5年;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今不满5年),会计师任职须满7年。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原件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均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相同,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若为会计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评,其会计师的任职时间,按符合国家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或具有1992年7月3日前评审取得会计师资格条件。其他条件与各类型企事业单位人员相同。 4.外语条件。任会计师职务以来,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统考B级以上合格证书;2006年度取得省补充考试合格证书。符合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5.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须具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 根据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中规定,下列人员可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①暂不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②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③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④近3年来从省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 6.考核要求。各单位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和任职期满考核,正常晋升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7.著作、论文要求。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一致的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国家正式统一书号(ISBN),经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2)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CN刊号)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二)破格晋升考评条件 对不达大学本科学历或不满任现职年限,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考评,但不得学历和任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职晋升者,最多只允许比正常晋升的规定任职时间提前2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破学历晋升者,专业工龄须满20年。 1.基本条件。须符合正常晋升考评条件1一6条中,除学历及任职条件外的各项要求。 2.具体量化条件 (1)《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一致的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有国家正式统一书号(ISBN),经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论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②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CN刊号)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论文至少1篇),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3)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工作业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 ①因本职业务工作成绩突出,获全国、省、市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获部、省、市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②参加财会专业竞技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前十名、省级前六名、市级或全省行业系统前三名的成绩。 ③在大型企业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在中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3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须附任命文件原件)。 四、考试方式及要求 (一)考试方式 1.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考试时间和合格标准。 2.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3.考点设置在太原市。考试日期为2007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一12:00。 4.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此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5.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我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该标准仅本年度评审中有效。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表1)。用A4纸打印并填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所在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人事处审查签章。 2.本人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师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07年6月25日至7月13日到省财政厅一楼大厅办理报名手续。 以上要求同样适用于中央驻晋单位的会计人员。 (三)考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考试成绩经全国会计考办批准后,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由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行文公布,亦可通过会计之星网查询。 五、评审材料的申报 1.推荐、申报、评审程序按照省人事厅印发的《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及专业工龄实算至2007年12月31日。 2.申报材料内容 (1)市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 (2)各类非公经济组织的申报人员须报聘用协议书。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5份(不装订)。 (4)近五年或七年内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 (不装订)。 (5)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符合条件情况的公示证明。 (6)答辩论文复印件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装订) ⑺其余申报材料(见附表2)。目录表中所列内容的复印件,要求用A4纸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标出页码。 3.全民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被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返聘人员及人事档案及行政关系未在本单位正式管理的聘用人员,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人员,申报评审时均须提供相应的有效延长退休批准文件或正式有效的聘用(返聘)协议。 4. 凡参评人员,必须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当年组织的统一答辩。答辩具体要求按《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30号)执行,实行末尾淘汰。 5.关于论文要求。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质量低劣、无学术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计算一篇:①发表在同刊同期学术刊物上的文章。②同一年度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增刊上的文章。③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④同篇文章多次发表或被多次转载、引用,一律以最高刊物一次性对待。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不能计算,只可在评审时作为参考:①合作发表非排名第一的文章。②无国内统一期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③综合(百科性)出版物上收集的文章。④只进行过各种形式的专业会议交流或各种形式的论文评选,而未公开发表的文章。⑤刊物的专业范围、等级、文章篇幅、内容等不符合要求的文章。 6. 按照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6〕30号文件要求,申报高级会计师的人员,须提供答辩论文(1篇)及本人任会计师期间或近5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答辩论文须为本人在任会计师期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申报人员须将个人信息和论文及工作总结等相关内容用A3型纸打印在全省统一的《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和《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上。其中,个人信息打印在相关打印纸的密封线内,答辩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 7.申报材料报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职字〔2007〕53号)文件执行。 9. 本《安排意见》中涉及的相关文件,请登录山西人事人才网查询。 10. 本《安排意见》中涉及的“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目录表”、“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和“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可附件下载。 各单位及主管部门一定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实行申报公示制度,未进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对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和论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咨询电话: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