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表彰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证事务中心印发的《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实施方案》(冀师发[2013]9号)和《关于做好我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冀师发与资格认证函[2023]14号),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识别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我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1.具有唐山市户籍。
2、持有有效唐山市居住证。(注:暂住证、暂住证、居住证等不等同于有效居住证,不能代替使用。)
3.驻唐现役军人和武警部队人员。
(2)在唐山市境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为专科、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夜大、函授)、网络教育学习的,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学历证书。
其他在唐山地区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仅可获得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的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3)2022年之前毕业的河北省有条件的院校中等教育阶段专业学前教育毕业生(具体院校见附件1)。
(四)在唐山市学习、工作、生活且无犯罪记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可。持有有效期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教师资格考试举办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可的学历要求等条件和程序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2.基本情况
1.教育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具有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幼儿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非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申报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种技术等级。对具有特殊技能,并取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实习指导老师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毕业。
(二)其他条件
1.须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发证改革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师范生,须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取得《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该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B级以上;报考汉语专业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A级以上,以取得证书为准。
申请小学普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B级及以上。(注:持有小学普通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从事小学汉语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A级及以上。)
以上以取得的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没有有效期,全国普通话等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部分证书上标注有效期,以标注的有效期为准。
3.身体素质良好,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病及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规定》(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可在“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证事务中心官网”查阅)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唐山市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合格。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严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犯罪记录。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被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要点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统一通过网上申请实施。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1日8时至2023年10月24日17时。
2. 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证”服务入口,首先完成账号注册,然后登录申请系统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最后选择教师资格认证业务模块,即可完成网上申请。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唐山市教育局”作为认证机构,并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按照本文件第五条规定选择认证确认点,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网站申请认证。
填写申请人注册信息时,请查阅《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相关信息)。
3. 网上预约
预约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预约方式: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证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预约”(登录后选择确认点及拟预约时间,每人在一个确认点仅可预约一个时间段,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选择就近的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如确认点有要求请点击“预约”弹出二维码凭证,工作人员扫描确认。)
因未按网上预约或未按照预约时间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证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体检安排
1.时间:10月26日至10月29日。体检期间,应聘人员需持《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附与网上报名时相同的照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当期有效。应聘人员可登录“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证事务中心”官方网站()查看、下载体检表。
2、孕妇必须按照体检表内容进行完整体检,不得遗漏任何项目;孕妇可免于做胸部X光检查,但必须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5.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31日、11月1日。
2.现场确认安排:户籍、居住证或军事基地在唐山市所辖县(市)、区,符合认定条件的,到户籍、居住证或军事基地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芦台、汉沽地区考生到户籍所在地现场确认;南部地区考生到曹妃甸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海港区考生到乐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
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和唐高等院校研究生,均须到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认定点进行认定。
6.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户籍在本市的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个人页)原件;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毕业生,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学校在本市的应届毕业生、在校专科生、研究生,到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无法通过网上学籍审核的申请人及有资质的院校开设的中专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注册信息齐全的学生证原件;驻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应提供部队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地区学历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证明书》原件。国外学历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书》原件。如已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匹配成功的,则无需提交学历信息。
材料审核时,对于无法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在线申请),否则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受理。申请人可提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无法认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毕业于河北省内合格院校中专幼儿教育专业者,无需进行学历认证,仅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
4、加盖唐山市指定体检医院公章、证明合格的《河北省应聘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当日有效。
5、如认证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申请人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如认证系统可以核实,则无需提交。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专业能力证明》将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比对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7、近期一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与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使用的电子版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注册证号、证件号码,供制作教师资格证时使用。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认定,须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或中级以上工种技术等级证书。
9.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公安机关核实。
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办理。港澳居民如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请联系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出具。
现场核查后,所有原件证书将退还申请人。如申请人在上述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欺骗等行为,获取教师资格,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流程须本人亲自完成,不可由他人代为完成。
VII. 证书颁发
申请者可于11月下旬登录唐山市教育局官网查询发证时间,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唐山教育发布”获取相关信息。
附录:
1.河北省具有中等专业幼儿教育资质学校名单
2. 教师资格认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