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龙游县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公告:56 个职位等你来

为满足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1. 招聘计划

2024年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拟招聘公务员5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长三角公务员考试录用一体化平台网站()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衢州党建网()

二、招募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及对象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招聘计划中(详见附件)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地有明确要求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执行。生源地是指学生参加高考后考入大学时的户籍所在地。

2.乡镇机关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招收对象为:龙游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全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满两个任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工作岗位时间不超过3年的人员;完成“两个计划”和“三帮一扶”项目服务任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离开工作岗位时间不超过3年的人员。

龙游县本级大中专毕业生或具有军队服役5年以上户籍的军人、退役军人、龙游县公共服务系统工作人员,参加乡镇机关基层服务人员招录计划。

高校毕业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毕业,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参军,现已退役的人员;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考入军队或者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业,取得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共享乡镇机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募计划的龙游县公益事业系统工作人员范围是:在龙游县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成绩及格以上(近3年至少有1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乡镇公益事业系统工作人员(含派驻乡镇公益服务站的县级机构,不含学校、医院)。

3.乡镇机关选聘优秀村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在龙游县行政区域内当选并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任职连续两年或连续三年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符合乡镇机关基层服务项目选聘人员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岗位)。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后被任命为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以计入担任村“两委”正职的连续时间。在普通高校脱产学习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年限。

4、乡镇机关招收专职人武干部的范围和对象是:衢州市籍、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人武学院毕业生。

5.《2024年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详见报名网招聘公告栏)规定不准报名人员,不得报名。

2.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出生,下同)。2024年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年龄为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出生,下同)。

2、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申请者,现担任村“两委”主任或在村级组织更换前担任村“两委”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更换后,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具有国家认定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申请者,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具有国家认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年龄须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之间出生,下同)。

4.报考检察院、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报考2024年应届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5.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制岗位人员,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人员,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甲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者,可优先报考。

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考试合格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底前取得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均采用网上方式进行。

1.报名及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17:00。

初次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5日17:00。

网站: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岗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使用官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1日17时前,考生可登陆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名比例小于1:8或大于1:80的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后,招考机构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得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再次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2. 付款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0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请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确认网上支付是否完成,未按时确认支付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2023年12月10日17:00。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可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每科满分100分。

1.报考县级以上国家机关职务(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测试(试卷A)

下午:14:00-16:30《评估》(试卷A)

2、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考试类别为基层,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试卷B)

下午:14:00-16:30《评估》(试卷B)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岗位、执法系统司法警察、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一线执法岗位的人员,应当参加行政执法考试,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试卷C)

下午:14:00-16:30《评估》(试卷C)

4、报考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考试(试卷D)

报考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岗位的人员,还须于12月10日14:00至16:30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

报考检察、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心理测评”,测评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9时至9时50分。测评结果不折算成绩,也不计入笔试成绩,只判定是否达标,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阶段。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人员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10:30至下午12:30。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依据《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共科目及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大纲》和《2024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专业科目笔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下载。

(五)笔试加分及及格分数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之和(所有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笔试总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作文、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组成,三项成绩分别占40%、30%、30%。现担任村“两委”主任(以报名时职务为准)和报考乡镇机关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秀村干部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进行重卷筛选后,由省公务员厅统一制定各岗位公共科目及格分数线,其中公安执法岗位及格分数线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论文写作和公安专业科目相结合的笔试总成绩制定。

(六)确定体能评估和面试人选

招考机构根据各招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人选。

1.招聘计划2人以下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司法助理员、检察官助理员岗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对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检察、公安民警岗位、行政执法岗位中的综合执法岗位体能测评对象按1:4比例确定(招录计划3人以上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补考。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招录计划3人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

乡镇机关招收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质测评和面试对象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务的比例和办法确定。

上述1、2中的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7.资格审查

面试或体能测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会组织招考单位进行专门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或面试。

资格审查时,2024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工作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2届、2023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字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应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两份服务年限、能力测评及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书》和与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偏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偏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志愿服务证书》;参加“三帮一援”的,应提供浙江省“三帮一援”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三帮一援人员服务证书》;

共享乡镇机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考计划的公务员,应提供《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报名推荐表》;

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乡镇综合管理一级科员1、军队特种部队一级科员,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地市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或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书》。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开始前48小时内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其相应职位将不予录用。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岗位不予录用。

8. 体能评估

报考综合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行政执法岗位人员须接受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岗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及触地高度、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项均符合标准,行政执法岗位综合执法岗位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岗位。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机构组织实施。

专任军事干部体质测评由省军区组织实施,体质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任军事干部体质测评项目评分标准》执行,要求三项均达标。

(九)访谈

面试由公务员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录用。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考察范围。

10.确定体检和调查对象

面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比制,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

各招考机构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排序;笔试总成绩再次相等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从高到低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合格后,按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人选。

11. 体格检查和调查

体检由公务员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改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招录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招录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考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务的,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办法》(公统字〔2020〕11号)执行。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0日,自试用期人选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试用期结束分为“合格”或“不适宜录用为公务员”。相关人员在试用期人选名单公示后、未完成录用登记手续前放弃任职资格的,将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廉政档案。

考察结果仅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十二)宣传招募

招考机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确定招考人选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乡镇机关招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优秀村干部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部门负责在考生所在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投诉或经核实投诉事项不影响招聘工作的,招聘代理机构将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如发现投诉事项影响招聘工作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投诉事项难以核实的,可暂缓招聘,直至问题核实完毕。

原则上,2024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工机构提供符合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公务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考机构将在面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应聘岗位的岗位要求确定录用人员。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补录的考生名单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报考人员提交招录审批材料后,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或逾期不报到的,其招录资格将被取消,并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信用档案,以上情形不再补报。

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布补正人员的,不再补正。

公务员一经录用,须在龙游县各级政府机关任职不少于5年。

四、山区、海岛县专项招聘

根据全省2024年山区、海岛县县级机关专项招考公务员安排,我县拟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推出专项招考岗位,凡报考2024年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笔试科目与专项招考要求相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专项招聘公告、岗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

5. 注意事项

(1)司法助理员、检察官助理的招聘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助理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织〔2016〕33号)执行。

(二)自2023年11月9日起户口尚在转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有户口限制的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请确认本人户口状况,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三)考生须先注册后报名,完成注册后再报名。考生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试报名资格,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低保家庭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7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交至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所(电话:-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电子邮箱:),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用。

(六)对于确定报名人数不足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将视情况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申请其他岗位。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系到本人或接到通知后未更改报名的,视为放弃更改报名权利,考试费用予以退还。

(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试三项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触地不得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得超过2次,1000米(800米)测试只进行1次。

(八)违反考试规章纪律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工作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规定执行。

(九)考生对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公布、公告的有关内容有异议,可于公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公务员部门或招考经办机构反映。

(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帮助抄袭;使用虚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用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有组织作弊;请他人代考或者以他人名义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公示。

(十一)招聘公告中规定的体质测评、体检、违纪违规行为查处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招聘政策”栏目查阅。各招聘机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情,请参见《龙游县2024年各级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计划一览表》。应聘人员如对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可直接与招聘机构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聘计划一览表查阅。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十二)资格审查由招考机构负责。报名期间,招考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招考机构可取消其报名或招考资格。

(十三)报名政策等有关事项具体请参见与公告同时发布的《浙江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暨各级国家机关招聘报名指南》。

附件:龙游县2024年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名单

附件:龙游县2024年各级公务员招录计划一览表.xls

龙游县公务员局

2023 年 11 月 8 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136311265@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brsks.net/?id=318778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