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1.本单位职责
二、组织结构
第二部分 2022 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1、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汇总表
2、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汇总
3、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汇总表
四、2022年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财政收支汇总表
5.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项目情况
7.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8.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10.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度“三公”支出预算
11.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事业费预算财政拨款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 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1. 2022年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费用”增减原因说明
三、代理营业费用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
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1.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二)2022-2024年三年计划收支
(三)其他
第 4 部分:词汇表
第一部分概述
1.本单位职责
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是经市委组织部批准设立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10年8月成立。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城市新建园林绿化工程造价和新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组织结构
1、从单位预算结构看,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2、从单位预算结构看,本单位预算主要包括局级预算和下属企业预算,本单位预算纳入的单位有: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汾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共2个单位。
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设有办公室、工程部、业务部、管养部4个职能部门,现有员工10人,职工8人,下属企业有汾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 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1、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汇总表
2、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汇总
3、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汇总表
四、2022年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财政收支汇总表
5.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项目情况
7.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8.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10.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度“三公”支出预算
11.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事业费预算财政拨款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 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1.2022年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 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671.17万元,较2021年初预算增加1043.9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1.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43.94万元。增减原因:财政安排项目资金增加709.86万元,维护费增加323.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费增加10.48万元。
2.政府基金0万元,与2021年预算0万元持平。
3、财政专户收入0元,较2021年预算0元增加0元,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671.17万元,较2021年年度预算增加1043.94万元。
基本支出76.81万元,较2021年初预算增加2.46万元,变动原因为:员工工资调整。
2.项目支出1,594.35万元,较2021年初预算增加1,041.47万元,增减原因为:财政安排项目资金及维护费用增加。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2年收费计划为0元,我中心不涉及此项。
二、“三公费用”增减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支出”0万元,与2021年实际支出一致。
公务车辆使用维护费0元,与上年实际支出一致,不增不减。
公务车辆购置费用0元,与上年实际支出一致,不增不减。
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实际支出一致,不增不减。
因公出国差费用0元,与上年实际支出持平,不增不减。
本单位无“三公”费用
代理营业费用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机构运行费用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费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汾阳园林绿化中心运行费用4.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3万元,增加原因是伤残保险及工会经费增加,福利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
2022年,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77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0元,政府采购管理服务预算773.92万元。
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
2022年,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对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1.17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均设定了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连同预算一并报送,项目完成后将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涉及预算执行的项目有:
2022年度代办项目金额76.81万元,主要用于:
1.政府人员项目:72.12万元
主要依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做好“三个保障”,全面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等。
绩效目标:保证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工资、奖金、补贴。
绩效考核:按时发放单位人员各项工资、奖金、补贴。
2、公募基金项目:4.69万元
主要依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要求,优先安排“三保”支出,确保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经费。
绩效目标:在支出标准内,合理使用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保证单位日常运转。
绩效考核:在会议费、培训费、物业费等支出标准范围内,合理使用单位营业费用。
2022年其他经营性项目金额103.15万元,主要用于:
绿化团队经费:96.38万元。
主要依据:分长国技[2010]4号。关于绿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身份关系不变,工资暂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
绩效目标:在人员配备、工作任务、绩效考核等方面,实行定员、定岗、定任务,目标考核责任到人,巡查抽查,对工作任务、责任、效率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业绩考核:1、保证了绿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生活安全、单位正常运转、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创建美丽园林城市,提升城市绿化质量,为人民营造美好家园。
2、临时工工资:6.77万元。
主要依据:以前年度预算批准,解决本单位人员不足的问题。
绩效目标:解决人员少与任务多的矛盾,确保2022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绩效考核:1、三名临时工中有两名是监控车司机,一名是维修主管。2、全体员工积极认真地完成工作任务。
2022年专项项目金额1,491.21万元,主要用于:
全市绿化管理维护费项目:773.92万元
主要依据:以《山西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评价指标》定额收费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经调查研究、综合测算、报批后确定。用途:城区刷白、防寒、养护、补植等园林作业;广场厕所、灯光、喷泉等作业费用;禹门河二期养护。计算标准:按园林绿化三级养护管理标准计算。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绩效目标:
1.城市园林绿地的社会效益城市园林绿地能美化城市,陶冶情操,提高市民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防灾避灾。2.城市园林绿地的生态效益城市园林绿地被人们称为“城市之肺”,它不仅能调节城市的温度,还能净化空气、水质、土壤,促进城市通风,减少风害,降低噪音。3.城市园林绿地的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指园林绿地所形成的良性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绩效评估:1、绿化管理面积913788平方米,改善了城市环境,维护了城市生态平衡。2、市民对园艺绿化非常满意,为市民提供了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3、能调节城市气温,净化空气、水质、土壤,可促进城市通风,减少风害,降低噪音。4、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我中心将根据工程进度及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
2、玉门河公园栏杆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费300万元。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造价编制单位就汾阳市禹门河公园栏杆工程施工进行了协商,签订了承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了施工、验收、付款。
性能目标:玉门江栏杆除了外观美丽外,还具有石材的坚固性,不仅起到防护作用,还能衬托自然景观,给建筑增添浓厚的艺术气息。栏杆还能防止车辆冲入江中,保护游客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绩效评估:1、修建铁栏杆2673米。2、项目按照财政招标要求实施,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工。3、受到市民的好评,不仅美化了玉门河,也为市民的安全提供了更深层的保障。
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种植基地土地补偿费9.5万元。
主要依据:市园林绿化中心与建昌村村委会达成土地补偿协议,用于购置、建设苗圃,提高绿化队员工收入水平。根据协议,该中心2022年需向建昌村村委会支付土地占用费7.5万元、水井租赁费2万元。
绩效目标:提高绿化团队员工的收入水平。
绩效评估:1、我中心向市政府申请了资金,并及时拨付。2、本次租赁提高了绿化队员工的工资福利,也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公园、单位庭院绿化改造项目资金397.31万元。
主要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精神》及汾阳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公园广场、单位院落品质提升所需资金的通知》。
绩效目标:汾阳市城市绿化提升工程以增加市民休闲、娱乐、健身场所,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生态建设为重点,采用多树种立体优化配置模式,体现城市碧水蓝天、绿色汾阳、人文汾阳。
绩效评估:1.项目总绿化面积3万平方米。2.申请金额符合实际情况,资金配置合理。3.对生态产生积极影响,减少扬尘、噪音,改善空气质量,对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起到重要作用。4.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服务业、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城镇化步伐。
5、城镇退役士兵工资10.48万元
主要依据:退役军人返聘福利管理说明。
绩效目标:保证员工数量为2人。
绩效评估:1、该基金包括工资和养老、医疗保险、公积金等各项基本保障保险。2、规范退役军人返聘管理,保障退役军人返聘的合法权益。
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1. 车辆状况
2021年固定资产年末余额6,331.21596万元,现有洒水车、垃圾车、监理车、高空作业车等工程车辆15辆。
2. 住房条件
该办公室占用了该机构5个后勤办公室,面积为45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通用设备金额3493.269万元,专用设备金额1076.335万元,家具及用具金额7767.2196万元,图书金额0.119万元,房屋土地金额98.37万元,园林绿化公共基础设施金额15064.48万元。
七、其他说明
1.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2022-2024年三年计划收支
2022年计划收入:1,671.17万元 计划支出:1,671.17万元(基本支出76.81万元,项目支出1,594.35万元)
2023年计划收入:1,672.17万元 计划支出:1,671.17万元(基本支出77.81万元,项目支出1,594.35万元)
2024年计划收入:1673.17万元计划支出:647.23万元(基本支出78.81万元,项目支出1594.35万元)
第 4 部分:词汇表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行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管理任务和业务发展目标,除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费用”:指省级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因公出国旅行费用、公车购置使用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旅行费用反映本单位因公出国旅行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培训费、杂费等;公车购置费用反映公车购置费用(含车辆购置税、上牌费);公车使用维护费用反映本单位按规定留存的公车燃油、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发生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含外宾接待)。
4.机关事业费:指行政单位和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资金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属于国家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内、适合市场化方式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服务提供者,并按照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6.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行等安排的财政收入。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向特定对象征收、组织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专项用于发展特定公共事业的资金收支预算。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入进行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具体指目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费用,包括高中及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训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费,函授、电大、夜大、短期培训班的培训费等。
10.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之外的资金,包括业务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所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11.上年度结转资金:指上年度预算中拨付的资金,结转到本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2 年 5 月 18 日
附录:
1.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度预算公开表.xls2.汾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度绩效目标申请表.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