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要求如下:
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本通知所称技工学校教育,是指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技工学校教育;本通知所称其他教育或者学位,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育或者学位。
符合报名条件的从业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报名。
符合登记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按照便民原则在内地登记,在职人员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在校人员可以在学校注册地登记。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地点参加考试。
审核考生报名条件时,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