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对象
(一)初次注册期限已满的人员。
(二)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未注册在职教师。
(三)各级教研室、少年宫、电教等教育机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省教育厅直属教育机构注册范围内的人员须报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办理。
(四)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聘任期限一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五)原登记结论为暂停登记,现符合相关文件消除暂停登记的条件。 符合正常注册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注册。
2、时间安排
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正规注册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以下简称教师资格正规注册机构)确定。正规报名机构)根据当地情况,时间为9月至12月初。 执行。
三、报名要求
(一)年度考核要求
首次申请注册的,须通过上一年度及以上年度考核。
对于首次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未通过或以上的教师,注册结论为:暂停注册。
首次注册期满的人员,五年周期内任何一年未能通过年度考核的,注册结论为:暂停注册; 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未通过的,登记结论为:不合格。
师德师风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师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的,在年度考核中一票否决,报名结论为:不合格。
(二)教师培训学分要求
首次注册的,前五年培训学分不少于240学分,就业不满五年的每年累计不少于48学分;
第一个注册期满后重新注册的,一个注册周期的培训学分不少于360分。
因学分不足而被暂停注册的,须修满注册所需学分(首次注册240分/常规注册360分)加上暂停期间应修的学分(每年72分),以达到注册要求。信用要求。
4. 所需材料
(一)申请首次注册教师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正规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书不是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证机构颁发的,且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核实的,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4、所在学校出具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
5、上一年度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书。
7、新任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试用期考核证明。
8、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教师资格正规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正规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小学或者主管部门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所在学校出具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
5.5年年度评估证书;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书。
7、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 申请流程
申请人应在当地正规注册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在线服务”栏目下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正规注册”门户,点击“在线办理” ” 注册并注册帐户。
六、相关说明
(一)关于教师资格正规注册的时间表、材料要求、程序等具体要求,申请人应关注当地正规注册机构的通知和公告。
(二)取得教师资格并首次受聘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应于当年申请首次注册; 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时间为当年正常注册工作开始后的,应在下一年度申请首次注册。 登记。 初次注册后,应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教师应当在正规注册期满前60日内申请下次教师资格正规注册。
(三)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注册或者视为不合格。 申请人已经登记的,将被撤销登记,并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
(四)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未申请正规注册的,按不合格注册处理。
(五)正规注册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正规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另一份留存。
(六)有两张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登记与当前教学科室、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参加正规报名的教师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正规报名机构相关负责人。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各正规登记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3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