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有关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实施方案》(学师[2013]9号)和省教师资格事务中心《关于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安排的通知》(机教字函[2019]5号)精神,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证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 识别对象
(一)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唐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1、具有唐山市户籍;
2、持有唐山市有效居住证;
3、驻唐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人员)。
(二)学校在唐山市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在唐山市认定为专科或本科毕业生。
居住在唐山市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唐山市小学、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基本条件
(一)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师范院校毕业者,应具有《学校资质文件》(济师[2015]29号)批准的学校中专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毕业。 12)。 非师范毕业生应具备 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学历
大专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4.申请承认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中级以上工人技术水平。 其中,对具有特殊技能并取得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高级技术水平证书的,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员的资格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毕业。
(二)其他条件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取得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B级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报考汉语学科普通话水平要求为二级A级以上)。
3、身体素质良好,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要求。
体检按照《北方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被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网上申请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9日8:00-2019年10月15日17:00。
2、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线申请门户”,根据在线申请系统的提示完成全部申请内容。
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网站申请认证。 网上申请时间到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在唐山市申请认可的申请人,认证机构只能选择唐山市。 网上登记时,申请人必须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或者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区(市)、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可以在报名时在报名界面查看。
(2)《个人承诺书》可通过网上申请界面下载并打印。 申请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 填写注册信息时,按照程序要求上传图片。 报名成功后预览《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时,可完整查看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 如果您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四、体检安排
体检时,申请人须携带与网报同页附有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复印件(体检表须双面打印),并到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当日有效。 (10月9日后请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及体检表)。
备孕人员必须将体检表一一填写,各项项目缺一不可; 孕妇免做胸部X光检查,但须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相关体检证明。
5、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17日、18日、21日三天。
2、现场确认安排:
户籍、居住证或者驻军在唐山市各县(市)区的人员,符合身份证明条件的,须到户籍地、居住证或者居住地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含鹿台、汉沽)。 申请人可到户籍地现场确认,或到丰南区教育局现场确认; 南浦区申请者到曹妃甸区教育局现场确认; 海港区申请者到乐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
随着高新区申请教师资格认证的人数逐年增加,自2019年下半年起,单独设立了现场确认点。
符合唐山师范大学认定条件者,到我校确认点进行确认; 唐山幼儿师范学院、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因符合认定条件的人数较少,此次不再设立认定点。 唐高等院校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须到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认定点进行认定。
6、需提交材料现场确认
1、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在本市户籍的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个人页);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毕业生,须提供居住证原件; 本市学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如无法通过网上学籍核验,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 具有港澳台学历者还需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证明》原件,具有国外学历者还需提交《港澳台地区学历证明》原件。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教育资格证书》。 已与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学术信息无需提交。
审核过程中,对于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被视为学历不合格资格,将不会被接受。 申请人可以提前在学信网核实学历,无法核实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河北省内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二级学历毕业的申请人,无需验证学历,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加盖唐山市指定体检医院公章,视为合格。 体检表当时有效。
5、如系统确定无法验证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如果确定系统能够通过验证,可以不提交。
6、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系统能验证的则无需提交)。
7、近期二寸证件照一张,蓝、白、红底,正面不戴头饰(与网上报名及申请表照片同版,无白边),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背面写有使用资格证书。
八、申请承认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须提交大量证明材料。
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确认、审核后将退还申请人。 申请人在取得教师资格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现场确认工作,紧密组织,认真审核。 须仔细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照片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是否一致。 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是否真实、与材料信息一致。 各确认点要严格确认程序,把握确认标准,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圆满完成现场确认任务。
7. 审查和鉴定
现场确认完成后,市教育局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认证。
各确认点须按照学段、科目及相应顺序妥善整理申请人的相关材料,然后报送市教育局。 各确认点须填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申请材料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须于10月29日之前报送唐山市教育局教师办公室。
八、证书颁发
市教育局负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申请表》的制作和审核。 各县、区及相关学校现场确认点负责签发证书和申请表。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发证时间,或添加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教师资格指导中心”进行查询。
附录:
2019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暂无)
唐山市教育局
2019 年 9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