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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ga1001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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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通知关于实施2019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位执业药师和从业药师:根据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门槛,本市于2019年5月至12月开展2019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辅导对象:执业药师(含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业药师。二、培训辅导内容:新版GSP、药学基本理论及知识、医药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新动态等。三、学分规定:每人每年须完成15学分继续教育课程(包括面授和函授),其中函授课程为6学分。四、培训辅导形式及时间(一)函授由学员自学函授教学材料《老年人用药及护理知识200问》。领取教学材料时间:2019年7月1日——12月26日。领取地点:市执业药师协会(凭“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和“听课表”到协会领取)。(二)面授由复旦大学药学院、第二军医大学药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零陵校区和浦东校区)、上海医药职工大学组织面授教育。面授时间: 2019年6月至12月,面授课程于5月15日起在“网上选课”系统可查选。五、缴费方式及时间(一)网上缴费1、网上操作:3月15日——4月15日国家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提供参考。

四川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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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粉浅蓝

执业药师门槛每年都要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SFDA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通知印发,自2003年12月20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门槛,按照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使执业药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以病患者和消费者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第三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象是针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术,并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三类。 第四条 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和权利。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鼓励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药学教育资源的作用,为执业药师提供更多的选择范围和便利要求。 执业药师施教机构(以下简称施教机构)应遵循有效、经济、方便的原则,围绕提高执业药师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药学服务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实施继续教育,倡导开展网络教育。 执业药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择继续教育内容、形式和地点。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制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审定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和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推荐培训辅导教学材料; (三)负责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和师资的业务培训辅导,组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国际和国内学术研究与交流; (四)指导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统一规划、统筹管理; (二)制定本辖区施教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细则,负责施教机构的资质认定,并将认定的施教机构名单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指导和检查本辖区施教机构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并负责对培训辅导质量进行评估; (四)确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修内容遴选确认单位,并监督其工作; (五)制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登记管理办法; (六)及时报送本辖区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实施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技术业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 (二)组织专家按大纲门槛评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辅导教学材料,根据需要编写有关培训辅导教学材料; (三)遴选、确认和公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年度必修内容和面向全国的选修内容; (四)利用有效、经济、方便的远程教育手段组织实施部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 (五)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报送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 第十条 凡是从事药学教育五年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能授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等院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具备规定的施教机构基本要求的,可以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培训辅导。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内容要适应执业药师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注重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针对性,适应执业药师提供高质量药学服务的基本门槛。 第十二条 必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门槛,执业药师必须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 第十三条 选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门槛,执业药师可以根据需要有选择地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 第十四条 自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门槛,执业药师根据需要在必修、选修内容之外自行选定的与执业活动相关的继续教育内容。 自修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参加研讨会、学术会,阅读专业期刊,培训辅导,学历教育,讲学,自学,研究性工作计划、报告或总结,调研或考察报告等。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可根据实际灵活多样,可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短期培训辅导、学术会议、函授、刊授、广播、视像媒体技术、业余学习等多种形式。 第十六条 面向全国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修内容的申请、遴选、确认及管理见附件1。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学分授予细则见附件2。 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继续教育内容、分类、形式、学分、考核结果、日期、施教机构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由执业药师本人保存。 第十九条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施教机构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确认与登记盖章。 第二十条 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形式实施必修、选修内容,并经考核合格的,由施教机构出具《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见附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凭此证明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学分登记,并将登记过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收回。 第二十一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事教育部门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确认,并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学分登记。 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参加必修内容、选修内容及自修内容获取的学分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登记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三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必备证件。注册机构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为依据,考查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施教机构收取学习费用必须合理,应减轻执业药师的经济负担,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取消施教机构资格。 第二十五条 执业单位应为执业药师提供学习经费、时间和其他必要要求。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从本人工作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报销。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12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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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milyflying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1、第一年拿证需不需要继续教育?第一年拿到执业药师证书,不需要继续教育就可以直接注册,比如2020年10月参加考试,通过后,一般会在2021年4-5月份左右领取证书,2021年以执业药师的身份执业就需要注册,注册的时候不需要继续教育证明。而到第二年,也就是2022年时,你就需要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了。温馨提示:还有一种情况,假如你暂时不需要注册,那需不要继续教育呢?可以不参加继续教育,但是等你想注册的时候,你需要把学分补齐!小编在这里建议,建议每年都参加继续教育,等你需要用时,可以直接注册,免了不少事!仅建议哦——2、执业药师学习第一次学习是否可以网授国家对执业药师的第一次学习没有做任何限制,各种学习方式都可以,因各施教机构施教方式不同,有的施教机构第一次要求面授。中国药师协会的示范性网络课程第一次可以是网授。如果您对第一次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当地药监局咨询。3、有两个执业证书要如何学习?2016年已注册的用户,请登录账号,点击首页“修改个人资料”,修改个人信息,专业类型选择“药学与中药学”。新报名学员,在报名页面选择专业类型“药学与中药学”。只需要参加一科就可以了!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每年的学费是多少?每一个地区继续教育的费用是不一样的,这次提出公需科目费用是免费的,而专业科目费用不以盈利为目的收取一定的补偿成本,具体费用以所在地执业药师协会公布的为主。5、需要学习多少课程?根据《执业药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执业药师执业注册每年需要15学分。按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行办法》的规定3学时等于1学分,需要选择45个学时的课程,累计获得15学分。6、执业药师的学分能不能视为医学类一类或二类学分?执业药师协会的学习属于药监系统的学分,不属于卫生系统;一般药监系统的学分,受限于卫生局的认定或认可;建议可与当地卫生局联系。7、取证当年获得的执业证书是否要学习?按照执业药师执业注册的要求,取证当年注册不需要学习,但是如果之后再注册需要必须提供取证当年的学分。8、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是全国有效吗?参加学习考核通过后的学分证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办法,中国药师协会授予的学分全国有效。9、怎么打印学分证明?点击右上方我的证书,选择学分证明,单击图片打开。如果打不开出现乱码等,请先检查是否安装PDF工具,如已安装还不能打印,请联系客服电话10、如何查询16年之前的学分?第一步:点击中国药师协会,首页——继续教育学分查询第二步: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11、怎么样才能获取发票?学员可在发票管理栏目中,查看“我的发票”信息。从缴费起30天内,可点击申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申请成功,则可将电子发票PDF下载到本地。打印出即可用于作为报销的凭证。12、在哪里进行继续教育每一个地区继续教育的网站都不一样,有一个是当地的药师协会,也有其他网站进行的。公需科目学习途径:2020年5月1日起,全国执业药师统一在执业药师公需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授予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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