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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空间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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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尛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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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包括:

(1)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主体

132 评论(11)

SmartGirl~~

国家监督是指财政、审计、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对各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实行的监督;对企业会计工作进行国家监督的主体是政府财政部门。

242 评论(8)

让雪飞CXF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103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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