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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雨朦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海南注册造价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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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手特洛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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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的建设工程的造价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的造价计价管理参照适用本办法。  交通、水利、石化等专业工程的造价计价管理,适用国家有关专业工程管理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编制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监督检查国家和本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贯彻实施情况,具体工作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市、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本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贯彻实施情况。  发展改革、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简化,并依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各环节的造价计价活动。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直接费、施工企业的管理费及利润、工程措施费、规费和法定税费;  (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包括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者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的费用;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用地费、勘察测量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咨询费、研究试验费、招标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工程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  (五)建设单位为实施该建设项目贷款、发行债券,在建设期内应当偿付的利息;  (六)建设项目的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七)国家及本省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费用。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包括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或者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指运用科学、合理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测算方法,从工程建设经济技术活动和市场交易活动中获取的可用于预测、评估、计算工程造价的参数、量值、方法等,包括下列各项:  (一)投资估算指标;  (二)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  (五)国家及本省规定的其他有关计价依据。第八条 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市场价格信息,编制和调整计价依据,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以编制和发布补充计价依据,补充计价依据具有与计价依据同等的效力。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应当采用本省计价依据。第九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经费。第十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或者销售的建设工程计价软件应当根据本省计价依据开发,并通过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技术评审。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服务和协调作用。第二章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第十二条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采集并公布本省行政区域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工程造价指数、材料价格变化趋势等造价信息,为各类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提供参考。第十三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且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前,严格依法完成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  依法可以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本省有关计价依据协商确定工程合同价。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有3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且专业配套的,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以自行编制和审核本单位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其它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海南注册造价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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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兔水桶腰

2009年全国造价员考试介绍、考试时间及报考指南   一、考试介绍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负责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管理机构)应在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地区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本行业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工作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监督。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由中价协负责监制和管理。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各管理机构和专委会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由各地建委或是造价协会负责。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岗从事概预算等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大专毕业满两年,中专毕业满三年;  (2)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在岗从事概预算等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大专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满四年;  (3)其它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在岗从事概预算等工程造价工作满三年,大专毕业满四年,中专毕业满五年。  三、报名时间   2009年全国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点击查看详细内容>>>  各地有所不同。  四、考试科目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可任选一门)。  通用专业: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  造价员考试实行各省分片考试,统一阅卷;考试采用笔试。  1、必备知识的客观题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个部分;  2、实际计算应用的主观题,按所包的专业以案例分析为主,考试前应携带相关定额。  (1)造价员资格考试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两个科目。其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分若干个专业,由各地方、各行业管理机构自行编制考试大纲,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  (2)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两个科目应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各地方、各行业有关管理机构自行确定,试题类型建议为工程造价文件编制的应用实例。  (3)考试大纲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应考人员具备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熟悉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了解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有正确的认知。  五、考试管理                              ---- 考试辅导   各专业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两科成绩同时合格方能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六、承办机构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办事(承办)机构联系电话序号 地区/行业 办事(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北京 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010-85981990 2 天津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22-23699413 3 河北 河北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 0311-87903029 4 山西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351-3575130 5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471-6917554 6 辽宁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24-24119227 7 吉林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431-2752408 8 黑龙江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451-82303570 9 上海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021-54614788-5074 10 江苏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25-83732752 11 浙江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571-88835928 12 安徽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551-2880002 13 福建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591-87677113 14 江西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91-8675575 15 山东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0531-87087058 16 河南 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 0371-66248042 17 湖北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27-87320587 18 湖南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731-5588252 19 广东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020-83560871 20 广西 广西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0771-2806255 21 海南 海南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0898-65352816 22 重庆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23-63672038 23 四川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028-83352062 24 贵州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851-5360192 25 云南 云南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0871-4166245 26 西藏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人事处 0891-6833334 27 陕西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029-82258335 28 甘肃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931-8831716 29 青海 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971-6146532 30 宁夏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951-6018495 31 新疆 新疆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0991-2826039 32 林业 林业部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总站(中价协林业工作委员会) 010-65130468 33 煤炭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中价协煤炭专业委员会) 010-64463720 34 石油 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010-82383094 35 石化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 010-64999650 36 化工 中价协化工工程委员会 010-84885096 37 建材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标准定额中心站 010-62214484 38 冶金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010-65220789 39 有色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工程建设定额站 010-63936378 40 核工业 核工业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中价协核工业委员会) 010-68418045 41 电子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010-68207823 42 水电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价协水电专业委员会) 010-51973318 43 电力 中价协电力专业委员会 010-63414236 44 中建总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执业资格管理办公室 010-88083978 45 水利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010-63204101 46 广电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010-68020094 47 轻工 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010-68396540 48 机械 国家机械工业安装工程定额站 010-6859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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