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肥膘的猪
半半童学
【提问】不安抗辩权人与相对方关于合同履行顺序的关系是()A债务人先履行合同B债仅人先履行合同C双方同时履行合同D无先后关系【回答】学员,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选B,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冷火秋烟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咨询律师,我正在阅读您的问题哦,请您多等待我一下~ 您好,这边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 你这边合同怎么约定的呢? 合同有写的话是可以直接中止的。 (一)合同解除后,尚末履行的,终止履行;己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四)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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