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葳蕤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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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剔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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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师分为不同的专业,事业单位可以聘用相关的经济师证书的人员。2.事业单位的会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等岗位可以聘任经济师。经济师”是中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

拟任干部经济师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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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大小姐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2017年8月29日至9月4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一批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此次调整涉及多位国企一把手。记者在任职公示中看到,此次名单主要涉及国企和高校,其中包括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国企一把手。通报称,根据规定,经江苏省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1、王晖,现任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男,1968年7月生,汉族,江苏徐州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4月参加工作。拟任江苏省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2、张剑,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男,1963年12月生,汉族,江苏丰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江苏省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3、魏红军,现任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男,1963年10月生,汉族,江苏南京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农经师,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江苏省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4、浦宝英,现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女,1963年7月生,汉族,江苏苏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江苏省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总经理。5、王远见,现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男,1961年10月生,汉族,江苏射阳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商务师,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江苏省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总裁。6、孙宝成,现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男,1962年10月生,汉族,江苏淮安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江苏省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总裁。7、程纯,现任南通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男,1963年10月生,汉族,江苏东台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二级),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江苏省属本科院校党委书记。8、施卫东,现任江苏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镇江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省委副主委、镇江市委主委。男,1964年2月生,汉族,江苏如东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二级),九三学社成员,1984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江苏省属本科院校校长信息公开有助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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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架方舟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工作,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国家公务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和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职务升降工作,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税务局行政机关(包括分局、税务所)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行使管理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二章 晋职第四条 各级国家税务局晋升国家公务员职务,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应在规定的职务名称序列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二)逐级晋升。确因工作需要,德才表现和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领导职务,但在晋升前,必须报上一级国家税务局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三)晋升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须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熟悉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团结共事;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晋升领导职务的,还必须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并符合领导班子在年龄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四)晋升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2.晋升省、地、县级国家税务局正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晋升上述职务的副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晋升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 3.晋升科、处级正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处级副职和科员、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晋升助理调研员、调研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晋升助理巡视员、巡视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五年以上。 4.晋升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和县级国家税务局正、副局长,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作为年轻干部晋升为省级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晋升科级正副职和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的,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晋升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对少数工作特别需要,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本款2至5项规定的资格条件,但必须经上一级国家税务局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第五条 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公布职位空缺、任职条件,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办法,推荐预选对象。 (二)按照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对预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产生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职位空缺数。 (三)在考察中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专项调查、实地考察、个人述职、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四)晋升省(区、市)国家税务局正职人选,经国家税务总局研究确定后,由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组织对晋升对象实施考察。晋升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副职、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副省级市国家税务局正职人选,一般由所在省(区、市)国家税务局研究确定拟提人选,也可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拟提人选。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在上报拟提人选时,同时将讨论记录、决议、考察材料、群众推荐和测评情况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实施考察。 (五)晋升地、县级国家税务局正职、副职及其他相应职务的,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按本条(四)款要求进行。 (六)对晋升各级国家税务局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还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 (七)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应当进行任职培训。第六条 晋升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管理权限,由决定其职务任免的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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