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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l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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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兰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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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买房限购政策: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2、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扩展资料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1、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关于限购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相关政策,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4、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参考资料:合肥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级经济师在合肥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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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苏克

本地个人户直接可以买首套房,本地集体户,落户户口满一年即可买房。户口满一年不需要社保。外地户口,不落户的话一年社保买房人才集体户,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或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对于以上人才,合肥买房的社保没有要求必须要一年,有就可以,也就是说有一个月社保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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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墩子2016

1.今年内将再供应5000 亩居住用地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含以居住为主的商住用地,下同)供应力度,今年内市区再供应 5000 亩居住用地,力争全年全市居住用地供应超 10000 亩。优化控规和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商住用地比例,提高上市土地的居住用地占比。在规划设计时,主城区内 90 平方米左右中小户型新建商品住房占比不低于 50%,满足刚性需求,兼顾改善性需求。2.对三县土地交易首设 " 限拍 " 红线严格居住用地供应条件,竞买人报名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竞买时,每次拍卖会仅限参与其中 1 宗居住用地的竞买。2012 年 1 月 1 日至新的出让公告发布期间,销售备案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低于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 60%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取得居住用地超过已供应居住用地总量 20%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暂不得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用地竞买。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竞买保证金比例为参考总价的 50%-100%。土地出让金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3.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范围内启动限购合肥正式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 2 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 1 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4.按家庭住房情况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 30%;居民家庭拥有 1 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 1 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 1 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 40%;居民家庭拥有 1 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50%。暂停向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 2 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 1 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 2 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 3 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 " 商转公 " 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5.不得以 " 价外加价 " 等方式对外卖房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定价。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码标价备案应按项目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首次备案价格;同一项目、同类房屋 6 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再次申报备案价格超过 6 个月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 1%。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须在 10 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不得以 " 价外加价 " 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6.针对特殊人群提供更多住房保障措施分类梳理全市人才住房 " 刚需 ",加快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制定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租售。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2016 年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不少于 10000 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解决其居住困难。有关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加快分配入住。7.土地不按合同约定开发要严肃追责成立市已供居住用地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国土、规划、建设、房产、审计、税务、监察等部门参加,对已供居住用地的合同履约、规划、施工、预售、竣工等各环节进行专项督查,每周一调度,逐项落实开发进度计划,重点解决规划方案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开竣工、预售许可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肃追究违约责任。扩展资料合肥出台住房限购查询实施细则为认真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物价局 市工商局市金融办 市政府新闻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相关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商品住房限购查询1、查询对象:凡购买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实施部门: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商品房管理科(以下简称:商品房管理科)负责具体实施。(地址: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电话:0551-62617430)3、交验材料本市区户籍购房人应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核验原件,收缴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购房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原件。4、查询流程(1)购房人在购买住房前申请居民家庭住房限购查询,并如实准确填写《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2)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供材料进行初核,并在《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上加盖单位公章;(3)开发企业至商品房管理科代办限购查询;(4)商品房管理科核查购房资格材料。(原件核验后由开发企业当场领回)(5)商品房管理科进行相关查询,符合购房条件的,在《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购房人联加盖限购查询专用章后,作为购买商品住房的依据。二、存量住房限购查询1、查询对象:凡购买我市市区范围内存量住房的非本市区户籍购房人(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实施部门:要素大市场网签管理窗口(地址: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二楼,电话:0551-62631850)负责滨湖登记中心登记范围内自行成交存量住房限购查询的具体实施,东怡金融广场网签管理窗口(地址: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三楼)负责其余存量住房限购查询的具体实施。3、交验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核验原件,收缴复印件)以及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原件。4、查询流程(1)购房人在购买存量住房前申请居民家庭住房限购查询,并如实准确填写《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2)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由经纪机构对购房人提供材料进行初核,并在《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上加盖单位公章;(3)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由经纪机构至东怡金融大厦网签管理窗口代办限购查询;(4)网签管理窗口核查购房资格材料。(原件核验后当场领回)(5)网签管理窗口进行相关查询,符合限购条件的,在《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购房人联加盖限购查询专用章后,作为购买存量住房的依据。三、相关要求1、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有关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2、购房人须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违规行为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3、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在住房限购查询中弄虚作假的,暂停网上签约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4、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住宅限购查询中玩忽职守或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出具《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资料:合肥限购政策解读--合肥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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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一笑吧

在合肥买房需要符合合肥限购条件的,即在合肥市区范围内买房,要不有合肥的户口,要不有一年以上的社保,才可以买住宅的。限购的话,要不只能去买三县,即肥西肥东北城去买住宅,要不在市区买40年产权的公寓。如果有学历或者证书的,是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合肥集体户,再顺缴纳一个月的社保,就符合合肥限购条件的了。哪些证书或者学历可以呢?主要以下证书:第一种:大专毕业生,应届2年内不也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二种:国家认可的3级以上技工,或者有中级以上的职称;第三种: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0岁以下本科学历;落户的时候,携带相关资料在合肥各个区的户政大厅户籍科就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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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大王哦

法律分析: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规定了认定范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其他要求。法律依据: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 一、认定范围 以下落户我市创新创业的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1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或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2.留学归国人员;3.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7.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婚姻证明;3.申请人在合肥就业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在合肥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4.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材料(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5.申请人学历证书、留学证明、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内学历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系统()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经人社部门认定;其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认证;6.购买存量住房的,须核验拟购买住房的产权证书;7.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流程1.申请 线上申请:符合人才购房政策的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进行网上申请。线下申请:符合人才购房政策的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资料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至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商品房管理科办理(地址: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电话:0551-62625713);购买存量住房的,可至要素大市场存量房网签管理窗口办理(地址: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二楼,电话:0551-62630850),或至东怡金融广场存量房网签管理窗口办理(地址: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三楼,电话:0551-62623317)。2.审核 通过在线核验或查询申请人相关信息,对申请人购房资格进行审核。核验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核验不通过的,申请人可核实补充相关信息并重新申请发现反馈信息有误,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修改申请。3.办结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信息载入房屋交易系统,相关信息传送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人按照程序办理购房手续。 四、其他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加强对人才购房资格的审核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视情取消购房资格、纳入诚信系统。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3.申请人拟购商品住房的或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购买存量住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企业须协助或代理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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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鲁鲁德林

外地户口在合肥买房情况有限购区和非限购区、新房和二手房等多种情况,其中限购区和非限购区针对外地户口买房政策不同。合肥买房限购区域为:庐阳、蜀山、包河、瑶海;合肥买房非限购区域为:高新,经开,新站,滨湖。购房要求: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买房,需要有在合肥有满一年社保(查询办理)或者一年的纳税证明,同时贷款买首套房的首付最低是购房全款的三成,二套房的首付款最低60%。在非限购区买房,可以贷款买房也可以一次性付款,具体条件可咨询非限购区楼盘售楼部。购房材料: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买房所需材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纳税或社保(查询办理)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拥有房屋量证明(无房者开具无房证明)。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所需证件不同,具体可咨询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售楼部工作人员。合肥限购政策: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区购买住房。为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合肥市将同时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此外,《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税务部门要会同房产、国土资源、物价等部门,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稽查。”。拓展资料: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最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房地产业对2009年的“保八”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现在则要“卸磨杀驴”了。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限购令是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简介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实行。2010年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新国五条”,其后更多城市出台限购令,广州限购令也在同年10月15日正式公布。具体措施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最终取消经济适用房。—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住房限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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