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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othyear
妞妞love美丽
(1)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 (3)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优优妈妈0509
根据相关规定是不得压缩百分之三十
小月半月月
一般为30% 如果超过30% 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xiaoshu20061
没有说可以压缩工期,说工期要合理。
粉红猪大大
《建筑法》中并没有规定工期可以压缩多少的相关条款。 建设工程工期的确定与控制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环境保护的原则。一般认为合同工期相对国家定额工期可压缩20%左右,且应采取相应的技术经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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