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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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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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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司法系初创时,主持系务工作的第一任系主任为革命老干部江剑秋同志,王明月、边立有、刘鸿儒任组织干事,林礼昭、李殿勋、李放、张景盛任教育干事,焦俊杰、吕枫(女)任生活干事,分别负责组织、教学和生活方面管理工作。  1949年秋季第一任系主任江剑秋同志因病入院治疗,其间由东北行政学院人事科长林德同志暂代兼司法系主任。为了更好的开展司法系工作,1950年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的甘雨沛同志调入东北行政学院任司法系系主任。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法律系成为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建立了党支部和团总支,当时党支部书记为边立有、团总支书记为徐枫,杜若君教授从吉林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调任为法律系系主任,除设系办公室外,另设四个教研组并选派了教研组负责人。第一个教研组为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研组,负责人为王惠岩同志;第二个教研组为国家法教研组,负责人为马治振同志;第三个教研组为刑法组,负责人为甘雨沛同志;第四个教研组为民法教研组,负责人为林礼昭同志。此外,设有资料室。  1954年,原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民庭庭长马起同志调到法律系,担任第一系主任,杜若君同志担任第二系主任、徐枫同志任党总支书记。林礼昭同志任系秘书,协助两位系主任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两系主任的分工是马起主任全面负责系务,侧重于政治思想管理,杜若君主任则侧重于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管理。  1960年9月,根据学校决定,系一级开始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系委会负责制,由徐枫同志继续任党总支书记,组成以马起、杜若君教授为首的系委会。系委会委员有王子琳、李放、何鹏、张光博、高树异等。1962年学校决定原党总支书记徐枫调外文系工作,张嘉志同志来法律系任党总支书记,不久又从校党委调来金锋玉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  1973年,原省法院副院长赵光鉴同志来法律系担任领导工作。  1978年3月赵光鉴调回省法院之后,法律系党总支书记为聂世基同志,副系主任为何鹏同志,1978年栗劲同志由校党委宣传部调来法律系任副主任,主管科研工作。  1984年4月,法律系进行领导班子调整,由徐大兴同志任党总支书记,由高树异同志任系主任。  1986年,领导班子进行改选,由苏惠祥同志任总支书记,刘富起同志任系主任。  198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成立。学校任命张光博同志为法学院院长;李鹤同志为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张文显、王牧同志为法学院副院长;后又调齐祥同志担任副院长。高格同志为法学系系主任;马新福同志为法学系副主任;李忠芳同志为经济法学系系主任;石少侠同志为经济法学系副主任;刘世元同志为国际法学系系主任;崔卓兰同志为国际法学系副主任;张光博同志为法学所所长(兼)、赵新华同志为法学所副所长;龙斯荣同志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景隆同志为院长办公室主任;刘兴华同志为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1年12月组成了法学院第二届领导班子。由张文显同志出任院长,王牧、齐祥同志继续担任副院长,同时增补李忠芳同志为副院长,主管科研方面的工作,李鹤同志继续担任院党委书记,石少侠同志担任院党委副书记。随着这届院领导班子换届改选,各系领导班子也相继发生了变化。法学系主任由马新福同志担任,吴振兴同志为副主任;经济法学系主任由苏惠祥同志担任,崔建远同志为副主任;国际法学系仍由刘世元同志、崔卓兰同志继续担任正、副主任。法学院律师事务所经过一段停办之后,于1992年5月同省司法厅协商,由司法厅派一名工作人员任副所长,所长由李忠芳副院长兼任,从此又开始了法律服务业务。  1993年9月齐祥同志调任吉林大学总务办公室主任,副院长职务由院党委书记李鹤同志兼任,同时任命孟宪铎同志为党委副书记。1993年10月李忠芳同志调任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1994年张文显同志调任吉林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由王牧担任,后又任命石少侠、刘世元、骆孟炎同志为副院长。  1995年5月,法学院第二届领导班子到届,经过全院职工的选举和学校的任命,组成了法学院第三届领导班子,由郑成良任法学院院长,刘世元、石少侠、吴振兴、孟宪铎、骆孟炎任副院长。由王牧任法学院党委书记,骆孟炎任党委副书记(兼)。马新福任法学系系主任,赖宇任副主任,赵新华任经济法学系系主任,冯彦君任副主任,车丕照任国际法学系系主任,崔卓兰任副主任,崔建远任法学所所长,陈福祥任吉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淑英、刘兴华任院办公室正、副主任。1995年末,王牧调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后,骆孟炎任党委书记。1996年9月,李洪明从学生处调到法学院主持学生工作,1997年3月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1998年5月法学院院长郑成良调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骆孟炎同志调任校党委组织部部长。结合领导班子到届,院领导班子又作了调整。孟宪铎同志任院党委书记、李新田任副书记;石少侠任院长,霍存福、刘世元、李洁、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长。2000年7月石少侠同志调任中国检察官学院副院长。由霍存福同志代理院长,同时增补徐卫东同志为副院长。  2001年6月,经过院系整合,原吉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法学系12名教师(包括一名辅导员)和347名本科生并入法学院,组建合校后新的法学院。同时,新的法学院领导班子组成。霍存福任院长,徐卫东、赵新华、吕岩峰、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长;孟宪铎任党委书记,李新田任副书记(兼)。2004年12月,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徐卫东任院长,张旭、冯彦君、黄文艺、陈殿友任副院长。2005年4月,学院党委换届,李洪明任党委书记,李新田任副书记(兼)。2005年5月,增补于莹同志为党委副书记。2006年4月,李新田同志调至校出版社工作,张光宇同志任党委副书记(兼)。2008年12月,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姚建宗任院长,张旭、李建华、蔡立东、黄文艺、张光宇任副院长。2009年3月,学院党委换届,李洪明任党委书记,于莹、赵洁任副书记。2012年12月,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学校任命姚建宗继续担任院长,任命李建华、蔡立东、孙学致为业务副院长,张光宇为行政副院长。  2013年3月,学校任命李洪明继续担任法学院党委书记;4月,任命赵洁继续担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徐杰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2013年5月,任命杜宴林兼任法学院副院长。

何鹏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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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小妹

都是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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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泡芙er

孔凡礼,1923年生,太湖县小池镇孔河村人,研究宋代文学的著名学者。1943年他从六邑中学毕业后考入安徽大学中文系,1947年毕业。1948年9月至1949年3月任教于太湖县立初级中学。新中国成立后曾在太湖县立第五小学、树林小学、太湖师范任教。从1952年9月起,任北京第三中学教员直至1980年退休。孔凡礼在求学时就有志研究我国古代文史。到北京后,开始探索。1958年,他的题为《陆放翁的卒年》的论文在《光明日报·文学遗产》上发表,与他人合著的《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陆游卷》于60年代初出版。从此,他在当好语文教师的同时,几十年如一日,不问寒暑,沉浸于古代文献的海洋之中,广泛涉猎,勤学苦求,为尔后的深入研究做了充分的准备。 1980年以后,孔凡礼全身心地扑在宋代文学的研究上,他研究了宋词、宋诗,研究了以苏轼、陆游为代表的包括郭祥正、范成大、汪元量等在内的一批宋代作家。他点校、整理宋代文史古籍,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学术世界。 孔凡礼的著述有《全宋词补辑》(台湾台北文化源流事业公司1982年翻印)、《宋诗纪事续补》、《宋诗纪事续补拾遗》、《苏轼年谱》、《范成大年谱》、《范成大佚著辑存》、《增订湖山类稿》。点校整理的古籍有《苏轼诗集》(已印刷三次,台湾学海出版社1995年翻印)、《苏轼文集》(已印刷四次)、《郭祥正集》、《家世旧闻》、《西溪从语》、《侯鲭录》、《墨客挥犀》等。论文有《关于汪元量的家世生平和著述》、《范成大早期事迹考》、《诗渊前言》、《艾子是苏轼的作品》、《见于永乐大典的若干宋集考》、《郭祥正与王安石》等60多篇。还发表有鉴赏性、知识性文章多篇。孔凡礼在宋代文学与古籍研究方面的另一突出贡献是发掘出一批极为珍贵的文史典籍,使他们服务于国内外学术界。这里有上面提到的《诗渊》(明抄本类书,四百万言,其所引三分之一强已不见当今流传的各种版本的古籍)、《家世旧闻》(陆游撰,800多年未刊行过),还有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成都《东坡西楼贴》拓本残卷、金元大家元好问《诗文自警》残篇等。 孔凡礼以弘扬祖国古代优秀文化为己任。他认为这是一种使命,一种责任,一项崇高的事业。虽已年过古稀,仍笔耕不辍。除在国内享有盛誉外,他的成果,还得到了包括日本、美国在内的海外学者的很高评价。他是学术界公认的研究宋代文学与古籍的权威。 孔凡礼是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安徽诗词学会顾问。安庆诗词学会和太湖县诗词学会名誉会长,北京大学《全宋诗》编委。 孔凡礼先生淡泊名利,自奉甚薄。他对母校六邑中学怀有深厚的感情,缅怀为他从事文学研究打下了深厚基础的教师赵纶士、李天笃、李西溟、金真逸诸先生。他将他的著述每样捐赠了一部给太湖中学。何鹏,1918年生,学者,编审。早年从事中学教育工作,曾任教六邑中学,创立白沙中学。新中国建立后长期进行文史研究,有关于中国文学史、抗战文艺理论、楚文化、民间文学、民俗学等方面的著述二百余万字。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处负责人。何楷模,1921年生。主任工程师。1948年复旦大学毕业后长期任职台湾水利局。负责台湾河川、海堤、港口的勘测、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并在逢甲大学水利工程系兼课,讲授渠港工程学。任水利局主任工程师,1976年退休。台湾太湖同乡会会长 。赵洛,1925年生。编审。1949年清华大学读书时参加革命,任职四野司令部,因病退役后长期从事编辑工作,任北京古籍出版社总编辑。古籍和北京史专家。著有《宝地》、《天安门》、《旅游问路》、《北京的故事》等书,享受国家特殊津贴。赵酬,1925年生。大学毕业投奔革命,参加解放战争,任广州军区党史办公室主任(正师职),著有《叶挺将军传》等书。蔡别文,1927年生。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1938年六邑中学读书时参加新四军。历任连、营、团、师、军领导职务,屡建战功。在任24军政委后调任总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兵团级)。现已退休。詹硕夫1930年生。国家一级编剧。长期从事文化、戏剧工作,发表作品100余万字。与他人合作的《羯鼓惊天》、《姐妹皇后》等戏剧获国家和华东地区演出奖。现任宣城地区文化局副局长。赵国青,1933年生。《人民文学》副刊主编,副编审。1955年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分配至中央宣传部工作。1961年调人民文学出版社。长期从事编辑工作。编发了大量文学作品,总字数超过二千万字。发现、培植了一大批文学新人;对文革中被“四人帮”打倒的老作家进行催化工作,使他们拿起笔来重新工作。著作有《王杰》、《艺海探微》等。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北京太湖同乡会会长。方惟寅,女,1934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同济大学工民建专业毕业。任安徽省国防工业工程设计研究院院长,主持了省内外多项重要的工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编著有《房屋抗震设计与鉴定加固》等著述。多次评为省级和系统先进工作者,是中国建筑学会五届理事,省勘测设计协会副理事长,省土建结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石 楠,女,1938年生。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安徽省作协副主席,省政协常委,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太中初中毕业后在安庆工厂、图书馆任职廿余年。坚持业余自学、苦读成材,终于在1982年发表长篇处女作《画魂—张玉良传》轰动文坛,在海外以多种文字再版,并搬上银幕。主要著作还有长篇《美神》、《寒柳》、《从尼姑庵走上红地毯》、《一代明星舒绣文》、《回望人生路—亚明艺术之旅》、《刘海粟传》,中篇《弃妇》、《晚晴》、散文集《爱之歌》等300多万字。9次获各种刊物文学一等奖。传记收入香港世界文库出版社选编出版的《世界名人传》中。石楠将她的全部著作各捐赠一部给太湖中学。马 兰,女,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安徽省戏剧协会副主席、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副院长。出生于太湖县城关镇向阳街7号,1974年从太湖县师范附小毕业后进太湖中学读书,1975年9月考入安徽省艺术学校,开始了20年艺术生涯。马兰,海内外公认的当今“黄梅戏中第一人”,连续获得过“黄梅戏十佳之首”和黄梅戏艺术节金奖等荣誉,而且在我国整个戏剧、电视表演艺术领域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先后获得全国最高奖项“文华奖”、“梅花奖”、“飞天奖”、“金鹰奖”的最佳表演奖和最佳女主角奖,是在全国范围享有极高知名度的优秀表演艺术家。她主演的舞台剧、电视剧和电影《罗帕记》、《女驸马》、《龙女》、《风尘女画家》、《无事生非》、《劈棺惊梦》、《西厢记》、《遥指杏花村》、《严凤英》、《红楼梦》等,在广大观众心目中影响深远。曾赴内地各省和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日本、德国、瑞士等地访问、演出,所到之处,都引起轰动。由于马兰对我国表演艺术的贡献,她除了获得一系列应有的艺术荣誉外,还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并作为国家级中青年优秀专家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张邦宁,1938年生。研究室主任,师职干部。1956年在太中读书时应征入伍。在部队院校学习无线电技术,曾任无线电专业教员。1964年调北京总参谋部第二部工作,多次立功获奖。方国俊,1940年生。运动健将,高级教练(师职)。代表安徽省、南京军区参加一、二届全国运动会,获第8名,多次破省级及全军撑竿跳纪录,并保持多年。国家运动健将。任南京军区体工队教练期间培养全国冠军8人,亚洲冠军1人,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冠军1人。以中国专家身份出任巴基斯坦国家队教练,培养两个项目的南亚运动会冠军,受所在国奖励。李凤生,1946年生,教授,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南京理工大学(原炮兵工程学院)毕业,留校长期从事国防技术的教学、科研工作,并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现任校兵器工业超细粉体中心主任、研究所所长。获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一等奖3次,省、部级奖10余次,专利4项。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作为国家级访问学者赴美、澳等国工作多年,是美、澳两国胶体及粉体专题委员会委员。 夏银安,太湖中学58届校友。原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副局长。方文汉,太湖中学60届校友,解放军总参56所原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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