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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177586丫头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重庆城乡建委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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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x13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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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商品房的经营活动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房屋、工商、发展和改革、规划、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并符合本条例有关资质的规定。  取得营业执照和经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第六条 设立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五千万元以上;  (二)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四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二十人,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总经济师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近三年累计竣工建筑面积三十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五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百分之百。第七条 设立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二千万元以上;  (二)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十五人,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近三年累计竣工建筑面积十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三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百分之百。第八条 设立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八百万元以上;  (二)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五人,总工程师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二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累计竣工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百分之百。第九条 设立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  (二)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五人。其中,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配有专业统计人员。第十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批手续。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到市或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核定资质等级申请后三十日内,核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 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证明。

重庆城乡建委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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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徐

如果要找负责整个直辖市重庆市的农业部门,已经不叫农业局了,应该是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简称市农委。2008年8月8日重庆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农机局和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合并组成了现在的市农委。领导分别是: 市农委主任、市委农工委书记 :夏祖相 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王 健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张洪松 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张泽洲市农委副主任、总经济师 :刘启明市农委副主任、市农机办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罗泽宽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黄深政市农委副主任、市农综办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 刘念慈 市农委副主任、总水产工程师、市委农工委委员 :吴 纯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 高兴明市委农工委委员、市纪委派出市农村纪工委书记、市监察局派驻市农委监察专员 : 曾维露市农委主任助理、市委农工委委员 :龚必智主任助理、市委农工委委员 :陈建生市农委总农艺师、市委农工委委员 :刘保国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 : 王久臣 重庆市区主城9区农业局领导分别是:渝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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