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欧尼亚荒原
王小丽0125
可以的一、补贴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成都市户籍的城乡劳动者和外地来蓉就业的在职职工。二、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取得本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元,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800元,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500元。三、申报要求: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在企业参保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申请;市本级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在企业驻地(经营场所)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申请;3、本市户籍的城乡劳动者和外地来蓉就业的非企业的单位在职职工,在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申请。四、申报材料:1、《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3、申请人开通了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4、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5、网上查询证书的截图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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