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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来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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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其自然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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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价内税,也就是说,计算消费税的基数必须包含消费税本身,所以要/(1-5%),把消费税包含进去,再乘以税率。 增值税则是价外税,所以不用再过一道计算,它计税的基数与消费税是一样的。 因为运费不考虑进项税,根据增值税销售确认时间,只有加工费要计算销项税。

造价师消费税计税基数

299 评论(13)

始终不遇

税金费率是你们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规定的。不需要计算,查一下费率表就好了。

217 评论(12)

雨天啾啾酱

回答 亲,您好,请您稍等片刻,这边正在为您查询最精准的答案! 亲。您好,一、工程款税金怎么算1、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款计算缴纳营业税,税率3%。2、个人所得税:按工程结算款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1%3、城建税:按营业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4、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计算缴纳,税率3%。5、印花税: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的3‰计算缴纳。

189 评论(14)

cloverEcho

我记得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10%)/(1-5%),10%是成本利润率,你的那个200应该是成本吧!

110 评论(9)

huayingxiong6

回答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解答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乘以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第一、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第二、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额标准;第三、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要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3条 

232 评论(11)

王者堕落天使

工程造价中的税金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具体税率是税法规定的,不需要计算。营业税税率为3%。城建税税率区分城市、县镇和农村,分别为7%、5%、1%,计税基数为营业税,教育费附件分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分别为3%、2%。计税基数为营业税。由于营业税为价内税,一般按造价计价程序得到的是不含税价,通常以不含税价乘以以上税率的综合税率,就可以得到最后造价税金。区分城市、县镇和农村,综合税率为477%、413%、282%。拓展资料综合税率 = 3%+3%×7%【城市建设税】+3%×3%【教育费附加】+3%×2%【地方教育附加】/ [1-(3%+3%×7%【城市建设税】+3%×3%【教育费附加】+3%×2%【地方教育附加】)] =(市区48% 城镇 41% 农村 28%);国家税务总局-建筑安装工程税金

191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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