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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国家对焊工有补贴。2017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关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的要求,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补贴标准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 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咨询具体金额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帮助[微笑] 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给个赞(在左下角进行评价哦),期待您的赞,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很重要,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如果觉得我的解答还满意,可以点我头像-对一咨询。最后再次祝您身体健康, 更多3条 

国家考焊工证贴五百

322 评论(12)

foxbaby168

其中初级资格焊工证报考费用一般是 300 元,中级是 500 元,高级是 800 元,而 且还有部分人员报考焊工证,需要到当地安监局委托的培训机构

174 评论(11)

飞毛腿0615

法律分析:职业资格证可以到当地就业局去领补贴,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建议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首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操作证证书核发日六个月内,且取证地点为市的可以申请该项补贴。市对取证人员将按五百原每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组织补贴。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130 评论(15)

snowmemory098

题主您好,目前你们省只有人社部门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焊工证呢是可以报补贴的,那么每一个省份的政策不一样,你可以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相关部门,去了解一下到底你的操作证所有没有补贴?希望可以被你釆纳

325 评论(9)

虎斑宝贝

【法律分析】:职业资格证可以到当地就业局去领补贴,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建议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首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操作证证书核发日六个月内,且取证地点为市的可以申请该项补贴。市对取证人员将按五百原每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组织补贴。【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182 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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