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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nie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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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ling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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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动脉瘤破裂死亡率极高,接近100%,没有破裂前患者可以生命体征稳定,破裂后几分钟内就失血休克死亡。医院及时检查,且治疗上没有失误的话,医院没有责任。你提供的信息太少,没有病人进入医院时的情况。

健康管理师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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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嗯哼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按照医疗操作规范所采取的紧急救治措施。(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二是,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护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或者说是他们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医疗意外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医护人员抢救及时,措施得力或手术操作无误,但患者仍出现死亡或遗留严重后遗症;病员为特异性体质,在治疗前知道或治疗后发现,但目前医学科学技术难以解决而出现不良后果;在基础麻醉或推管阻滞麻醉时,使用规定的剂量麻药,仍导致呼吸抑制,血压下降或麻醉平面过高,若经积极抢救,依然未能防止不良后果才;诊断及手术适应症明确,操作无误,而在术中或术后,发生意外,呼吸、循环骤停及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衰竭等不良后果的。(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码,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4)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个别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合理治疗措施,过早地增加活动,术后过早进餐,私自外出等,由于患方引起的这些原因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责任,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6)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话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在许多科研、教学医院,经常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用于临床试验的药物、试剂、治疗仪器等在病人身上试用,但试用必须按试验性的有关规定进行,必须说明使用的目的及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副作用,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订协议书。患者签字同意进行实验诊疗的,发生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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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兔18

你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的方法:第一章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的医疗秩序的医务人员,维护和安全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保护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进步,制定本办法。 “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诊所,违反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惯例,过失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受伤,导致组织和器官功能障碍事故。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主管全国医疗纠纷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吗?医疗事故。 文章的医疗事故,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a> 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应遵循的原则的公正,公平,公开,及时,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要事实清楚,准确的定性和明确责任和处理正确。第六条国家扶持和促进专业的医疗保险和医疗风险保险制度的建立。 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和工伤保险的患者。参加医疗风险保险自愿的原则实施。 医疗机构按照业务规模,建立了医疗损害赔偿。第二章医疗事故的范围和水平第七条(程序) 根据病人的健康所造成的损害的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 医疗事故的死亡原因有严重残疾的病人; 2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并导致严重的损害组织和器官功能障碍;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组织器官的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造成组织和铅器官损害的患者性功能障碍。 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方案二) />的损害的程度,病人的身体健康,医疗事故划分为四个层次: 一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重度残疾患者的死亡原因; 这样的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三级医疗意外导致残疾的在轻度,组织和器官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患者; 4医疗事故:铅可支配功能障碍,造成组织和器官损害的患者。 的医疗事故师的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事故责任的事故所造成的由于违反法规和规章,诊疗护理常规,技术事故是由于技术故障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的不当行为造成的事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具体标准。 BR />第八条非法行医的药物对患者的健康损害赔偿,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按照第八条规定的方式处理。(一)实践,而不登记擅自扩大义诊活动; (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c)未经授权的临床实验诊断和治疗的患者没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意; > (d)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第10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回答谁问病人的诊疗情况,反映了患者的意见,收到的请愿书投诉解决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11条医务人员在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以及与医疗纠纷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活动必须立即上报部门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负责人接受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如实向患者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情况通报。...... / a>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过失行为,根据情况,应采取及时和有效的诊断和治疗措施,防止或减轻损害病人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的病历。 患者有权查阅及要求副本病人的病历,住院智,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 医学影像检查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和公共卫生,根据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医疗记录。 医疗事故发生纠纷,病程记录,讨论的医疗记录,死亡记录,看病难的历史记录的讨论,咨询意见,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的病历,应当在医疗苦难的共同存在下,存档。第14条 非涂改,伪造,隐瞒和破坏的医疗记录。 由于紧张的救援工作没有记录的医疗记录的内容,双方补充,医务人员应是事实救援10小时后,须注明。 第十五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医疗器械等不良后果,医生和患者应共同努力,进行现场实物封存保留,需要检验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检验部门检验。 归档保留的血,血库的血液中,应通知现场。 第十六条临床诊断明确病因的死亡或死亡的反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进行尸检的尸检后死者近亲属同意签署。 的尸检应该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本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尸检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可以要求当地法医参加尸检。涉及医疗医生和患者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超过48小时,影响测定的死亡原因,承担的责任由一方当事人拒绝或拖延。 第十七条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在医生和患者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用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八条在医疗机构中,有100多医疗事故争议的不满没有床位或床位,床,接受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100个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纠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下医疗事故争议接受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一)患者死亡; > (二)有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其他情况下的患者。 直辖市人民政府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机构。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19有效期为一年,该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健康从受伤之日起计算。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人的基本的,具体要求医疗事故纠纷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第20条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审查后10天之内,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这项规例,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委托医疗事故鉴定第21条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是负责专门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分为: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省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第22条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由一名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经验丰富,权威,合理的行为医学专家和法医。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和提名候选人在同级别的人民政府批准。 卫生工作者参加医疗事故责任,接受任命。 第23条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任务是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确定识别的特殊问题的争议,以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医疗证据。 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按照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惯例,独立的医疗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不得成为委员会成员医疗事故的威胁,利诱,辱骂,殴打。 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度。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医疗事故的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委员会, 法医专家团队,丝毫不差,但参加的三分之二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临床专家的鉴定不能少了一半以上的临床专家。第26条医疗事故争议各方的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在一池的原则,按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同行,同行分层随机样本鉴定的相关专业的成员参与确定,但确定的成员由一方当事人不超过一半。 第27条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收到委托鉴定机构应在鉴定后90天。 医疗事故争议应接受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委托鉴定日期的通知后10天内,提交下列材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一)医疗事故争议的书面声明,防御; (b)条的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看病难的医疗记录,记录讨论原来的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三),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检查报告医疗成像,手术和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的正本或副本的医疗记录; (四)原始医疗救 (五)封存保留的液体,血液,注射,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理或技术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 (F)相关的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28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双方提供的材料,听取双方争议的事实陈述和验证。 各方应按照要求的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拒绝提供材料或具有影响力的医疗事故责任的一方拒绝。 医疗事故第29条的重大或者疑难的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可以邀请委员会的成员医疗事故以外的地区参加鉴定,但外面的区域确定成员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的数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鉴定。 条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的,正确的运用他的退出: (一)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或者亲属; 争议事项,主要是分析,结论护理,诊断和治疗的医疗纠纷当事人的医疗咨询,识别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由卫生行政部门,国家开发委员会。 第33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a)尽管诊所故障或缺乏照顾,但并没有导致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坏的; (b)由于疾病或体质特殊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是很难预测或预期,但它是难以避免的不良后果; />(三)在治疗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四)发生在诊所的正常运行是难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拖延的一方因其他原因的情况下对健康的患者或患者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第34条确定适当收取鉴定费。最终确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此类情况发生,鉴定费,处理建议医疗纠纷的一方支付。申请鉴定费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第五章医疗事故处理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纠纷工作的机构,专门处理医疗纠纷处理的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 a)接受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b)向有关医疗机构和人员调查取证,医疗记录和信息的访问; (三)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四)医疗损害赔偿调解; (E)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的行政事项的意见; > (六)行政处理医疗责任; (七),由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六条行政卫生部门已收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如果必要的话,组织调查,听取各方的意见。 BR /> 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其他业内人士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当事人应当如实说明。 文章37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确认本规例的识别(容许); 确定的条款不符合的,应当重新识别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不满, 第38条,缔约方承认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的通知之日起在60天内确认收到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纠纷证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确认在规定的期限内,也可以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鉴定要求提出的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确认收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委托同一级别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BR /> 第39条各方重新确认医疗事故纠纷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接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的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第40因医疗事故纠纷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劝阻;劝阻不听,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影响,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争议不能接受处理申请。 第41条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七天内到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当地医疗事故升级的健康管理国务院部门。第六章医疗损害赔偿第四十二条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根据事故等级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43条,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赔偿问题,按照补偿的原则。医生和患者都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赔偿调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补偿调解,它应遵守的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达成一个补偿协议,调解协议,各方应认真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可以提交诉讼,在人民??法院。 第45条的医疗事故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经济补偿:(一)医疗费用 :双方按照医疗机构的医疗弊端基本医疗费用凭据支付;后的情况是确有必要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根本利益与成本。 (二)损失的误工费:当事人固定收入,由于损失的工作时间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按照我的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三次以上的平均生活费用,按照三倍计算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计算平均成本发生医疗事故的生活。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旅游伙食补助标准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医疗事故发生。
(E):根据伤残等级,平均生活费用根据医疗事故的发生。月自定义残留的赔偿二十年,但50岁以上的,年龄每额外的一岁上下,最低10年计算,5年超过70岁。(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补偿功能需要配置家电与医疗机构证明的成本计算,按照国内普及的家电。医疗损害赔偿费 (七):根据计算的平均生活费用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八年的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5年,医疗损害赔偿三年,四个层次的医疗损害赔偿一年。在16年,年龄小一岁减少一年; 70岁以上,每增加一个年龄岁减少一年,最低不??低于4年。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最低不少于3年,医疗事故最低不少于两年,医疗纠纷最低不少于一年 (H)的葬礼,在按照医疗事故葬礼的标准发生了。 (九)随军家属:死者或伤残的人失去了工作能力前实际保管,有没有其他 的生活来源是有限的,根据医疗失误的地面生活困难补助。16家属的年龄16岁。二十年来,但没有能力工作的老人的家属,5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养活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计算超过五年的七十周年。 />(10)运输成本:双方实际所需的费用,凭据支付。 第46例患者参加医疗事故处理所需的近亲,差旅费,误工费,乃经参考第45条的规定,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 患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医疗机构,有关各方协商,也可以被处理按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医疗建议。未经授权的住院,转院,护士,自购药物或过放电通报之日起的医疗机构拒绝出院,由病人负担的费用。 BR />第47条没有需要继续因医疗事故残疾患者住院产妇死亡,留下的活产婴儿,和它的近亲,然后排出。 后,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的,机构应立即把太平间的死者的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星期。不处理的尸体,火化后的骨灰应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处理他们的近亲属领回。第48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由医疗机构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一次性解决。 无行为能力的患者死亡或医疗事故造成的残疾,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患者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养老金和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 BR />第七章罚则第49条医疗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的严重性的情况下,此类事件的发生应1000元以上3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或超过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 第50条医疗事故纠纷,医疗机构改变,隐瞒,伪造和破坏的医疗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应当警告当地人民的政府在或以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情节严重的,直接负责的主要领导和惩罚的人500元以上罚款10,000元。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 51个医务人员由于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由本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的严重性的情况下,应给予警告,罚款200元,5000元,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以上至1年;情节特别严重的,执业证书。 第五十二条医疗机构这样的事件不按照规定报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不低于500元到5000元的罚款。 卫生行政部门并不需要被人诟病,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事件。 BR />第53条医疗机构所造成的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况的严重性,应给予行政??处分。 直接责任人员所造成的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第54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病人死亡或严重伤害到病人的身体健康, 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零5,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55个医疗机构,财产和工作秩序,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民主权利和工作的权利,加以保护由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借口医疗机构和医疗纠纷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罪犯,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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