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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一) 无工作业绩的; (二) 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三)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四)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五)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六)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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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了当然就是作废了,不过是作废的是注册,不是说你的造价师没了(注册造价师和考到造价师是两回事)。不过你07年才拿到的,要教育也是08年的事了。再教育头一次要参加,否则就有可能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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