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1968
现在就可以报考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根据省职改办有关要求,现制定2009年度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测试组织2009年度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经济高评办”)负责组织实施。二、测试对象申报2009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不具有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三、测试内容和方法根据经济专业特点,针对评审人员所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根据测试人员所提交的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或具有专业代表性的论文一篇,由测试专家提出3-5个问题,测试人员在思考后进行答辩,专家根据测试人员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每名测试人员的答辩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水平能力测试在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前完成,暂定在2010年4月底,测试地点在武汉瑞丰大酒店(省农业厅旁)。五、测试报名参加测试人员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进行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各市、州、省直管市职改办在受理评审材料时接受报名,省经济高评办在受理评审材料时接受报名。六、测试结果的效用按照省职改办的统一要求,2009年度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水平能力测试通过率控制在70%以内,采用数字方法将合格标准换算成60分合格线,确定参加测试人员成绩(折算成绩=面试专家赋分÷合格分数线×60)。水平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由省职改办印发。合格证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06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取得的合格证书有效。在今年评审中,继续实行量化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之前仅有合格证而无分值的成绩,按60分计)按十分之一折算成分值带入量化评审;不合格成绩按三十分之一折算成分值带入量化评审,仅当年有效。七、测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每人100元,在报名时缴纳。八、测试专家经报省职改办同意,测试专家从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中产生。
柔柔1989
从取得高级经济师证书后开始起算五年,不是从单位聘任开始起算的。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如下: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必须匿名
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后可以报考高级。必须通过:英语B、计算机、经济基础实物应用考试,然后申报高级,发表论文数量(一般3篇以上)、具体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符合规定条件,才有可能通过评审,不需要论文答辩的!我正在准备,呵呵,一起努力哈~~ 具体可在网上搜下肯定就有满意答案!(山东省的)
小苹果草莓心
各省评审程序大体相同,略有区别。以下是2010年辽宁省的评审通知,供你参考。关于做好2010年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5-05 来源:信息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10]101号)文件精神,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10年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按照《辽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二、申报程序。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查的申报办法。 1、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辽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准备个人申报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3、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须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查。 4、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程序。 1、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答辩。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的答辩继续采取以计算机测评代替答辩的形式进行,计算机测评分为管理、决策、公关、营销、人力资源五个类别,供参评人员进行选择。计算机测评合格人员的成绩将列入量化评审条件,计算机测评不合格人员,不予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计算机测评成绩,将在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进行公示。 3、召开评审会议。召开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会议,继续采用综合评价与计算机测评成绩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模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上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分流人员须在〈人事(职改)部门推荐意见〉一栏中写明系由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及调入时间,并提供相关干部调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3份(装卷1份);填报《辽宁省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表》一式2份;破格评审的人员,需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2份(装卷1份)。 2、提交单位综合推荐报告1份。 3、提供证明学历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装入卷内);提供论文或经济专著、译著原件、复印件(装入卷内)。 4、计算机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各市、各单位务于6月30日前(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将评审材料、1寸照片3张,报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报卷地址:省政府院内(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731房间,报送材料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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