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281

KING纠结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图书发行员资格证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南得珍贵

已采纳

1、各市(州)新闻出版局对已从事批发业务而未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报名,并报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限期参加培训鉴定;

对新申请中级以上职业资格人员组织报名,报名名单汇总后再报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由其组织培训鉴定。

2、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对所在地国有企业、集体、个体、私营书店(摊)等从事零售工作的人员及其他自愿参加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按照报名条件报名;

并将报名名单报本市(州)新闻出版局汇总后再报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由其组织培训鉴定。

考试时间: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下半年举行,具体时间根据各省、市新闻出版局的有关安排进行,也可关注考试动态栏目,以便第一时间获取相关消息。

注: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为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100分钟。

考试科目

初、中、高级出版物发行员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必须进行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职业等级相应的现场或模拟现场进行,并具备必要的设备、用具和材料。

考试内容包括:出版物发行基本知识、出版物发行专业知识、出版物发行操作技能、文明服务与安全工作等。

扩展资料:

报名条件: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参加各等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文化程度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出版物发行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

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技师报名条件:

一、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单位年2年以上。

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图书发行员资格

图书发行员资格证

261 评论(13)

就爱装修

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图书发行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出版物发行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出版物发行员是新闻出版行业特有的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必须持证才能上岗的工作,对从事出版物发行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出版物发行员)》规定,出版物发行员资格分初、中、高、技师四个等级,从事出版发行的人员依照不同条件要求可以参加相应等级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 (一)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出版物发行职业的'人员。 2.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的。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极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必须进行综合评审。

202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