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勿扰的2016
新城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9号(呼市第十九中学西侧原呼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二楼)回民区 呼市回民区果园西路十六中东校区北巷往东200米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玉泉区 、 呼市玉泉区石头巷31号玉泉区教育局一楼西侧报名大厅赛罕区 、 呼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达尔登北路(路口)赛罕大厦二楼赛罕区招生考试中心土默特左旗 、 土左旗教育局一楼招生办120室或二楼226室(土左旗人民政府往东700米路南)托克托县 托克托县双河镇黄河大街创业创新产业园托克托县教育局四楼和林格尔县 和林格尔县教育局招生办(东二楼)清水河县 清水河县教育培训中心225(原普高)武川县 武川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办一楼西侧扫描室东河区 东河区二里半环岛南200米(原37中,佳世隆批发市场对面)教育局108室昆都仑区 包头市昆区林荫路与校园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昆区教育局B座一楼青山区 青山区教育考试管理中心(青山区幸福路44号,包头市第48中学北侧)石拐矿区 报名摄像地点:包头市石拐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喜桂图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303室)白云矿区 白云矿区教育局一楼考试中心九原区 九原区教育局考试中心(九原区政府东300米文体局一楼招生办报名大厅)土默特右旗 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教育局一楼西面考试中心办公室固阳县 固阳县金山镇新区教育局考试中心309,{金山镇镇政府向西500米,交管指挥中心南楼三楼}达茂旗 达茂旗教育局考试中心海南区 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海勃湾区凤凰岭东街25-6 二楼西侧201室)红山区 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招生办(红山区昭乌达路36号原红山区政府办公楼801室)元宝山区 赤峰元宝山区教育局二楼招生办217室(平庄哈河街东段,银河小区北门进)松山区 0476 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二楼招生办(207室)阿鲁科尔沁旗 赤峰市阿旗教育局招生办(教育局一楼103)巴林左旗 赤峰巴林左旗教育局二楼招生办公室巴林右旗 巴林右旗教育局招生办林西县 林西县教育局招生办(一楼105室)克什克腾旗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教育局二楼服务大厅翁牛特旗 翁牛特旗教育综合楼10楼东侧1003室喀喇沁旗 喀喇沁旗教育局招生办(旗教育局三楼3014)宁城县 宁城县教育局招生办(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东附楼417)敖汉旗 敖汉旗新惠镇新州街70号教育局二楼218室海拉尔区 礼拜寺街2号海拉尔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满洲里市 满洲里市招生办(满洲里市第五小学北侧教育局)101室、102室扎兰屯市 教育局考试中心牙克石市 牙克石胜利西街89号市教育和科技局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河市 根河市招生办(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一楼东侧)额尔古纳市 内蒙古额尔古纳市招生办(原额市一小105室)阿荣旗 阿荣旗考试中心(教育大厦八楼801)莫力达瓦旗 莫旗考试中心(党政2号楼9层)鄂伦春旗 , 鄂伦春自治旗招生办(实验小学北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二楼208室)鄂温克旗 巴彦托海镇(南屯)鄂温克旗教育科技局二楼招生办新巴尔虎右旗 新巴尔虎右旗教育局招生办新巴尔虎左旗 新左旗教育局招生办陈巴尔虎旗 陈旗综合高中教学楼315办公室乌兰浩特市 乌兰浩特市教育局阿尔山市 阿尔山市教育园区行政办公楼二楼科尔沁右前旗 前旗新址教育局南楼409室科尔沁右中旗 科右中旗招生办(原财政办公楼三楼)扎赉特旗 兴安盟扎赉特旗教育局招生办办公室,(教育局新楼二楼西侧)突泉县 南厢街计生局东100米教育局二楼西侧。科尔沁区 科区教体局 二楼信息采集室【明仁大街东段,霍林河宾馆对面】霍林郭勒市 霍林郭勒市教育局招生办(市一中南楼二楼)科尔沁左中旗 通辽市科左中旗教体局招生办(教体局办公楼四楼)科尔沁左后旗 或 通辽市科左后旗招生办(旗教育局一楼)开鲁县 (县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院内教育办公楼二楼库伦旗 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教体局招生办奈曼旗 通辽市奈曼旗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204室扎鲁特旗 扎鲁特旗教体局院内南侧平房1号办公室 电话二连市 锡林街教育局二楼招生考试中心锡林浩特市 锡林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招生办公室(那达慕大街与额吉淖尔路交汇处向东二百米路南院内)阿巴嘎旗 阿巴嘎旗教育科技局一楼(东)招生办苏尼特左旗 苏尼特左旗教育科技局招生办苏尼特右旗 苏尼特右旗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一楼106室)东乌旗 东乌旗教育局招生办西乌旗 西乌旗教育局三楼310室招生考试服务大厅太仆寺旗 太仆寺旗招生考试中心镶黄旗 镶黄旗教育局二楼正白旗 正镶白旗教育局招生办正兰旗 正蓝旗教科局203室多伦县 多伦县招生办乌拉盖 乌拉盖教育局招生办(原小学1楼101室)集宁区 集宁教育局招办(集宁区五马路)少年宫旁边丰镇市 丰镇市教育局招生办(职业中专二楼西)卓资县 卓资县教育局招生办化德县 化德县教育局招生办(原职业中学北门教学院)商都县 商都县教育局招生办(城乡居民服务中心四楼 403)兴和县 新城区教育园区兴和县教育局二楼招生办(217)凉城县 凉城县招生办公室察右前旗 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招生办察右中旗 察右中旗科镇镶兰大街教育局一楼招生办102室察右后旗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教育局招生办四子王旗 四子王旗中学门卫大厅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东胜区祥和学校北50米)达拉特旗 达拉特旗法院西十字路口向西走50米路南新办公大楼205室达旗招考办准格尔旗 准旗教育体育局考试中心(薛家湾镇旗党政办公西楼123室)鄂托克前旗 / 鄂托克前旗教体局招生办公室鄂托克旗 鄂托克旗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杭锦旗 杭锦旗教育局招生办310乌审旗 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区233窗口(乌审旗第三实验小学东侧)伊金霍洛旗 伊金霍洛旗考试中心101、104房间(阿镇新区通格朗街东\新可汗路北\政府广场东教育局办公大楼)康巴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康巴什区中学北门院内 行知楼一楼)临河区 临河光辉北路教师进修学校院内南3楼五原县 五原县招生考试中心(五原一中图书楼一楼)磴口县 磴口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乌拉特前旗 乌拉特前旗教育局招生办808房间乌拉特中旗 乌中旗新区教育局一楼西门厅招生办乌拉特后旗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教育局招生办(新建一中东北角教育局办公楼内)杭锦后旗 、 杭锦后旗招生办(旗政府院内)阿左旗 阿拉善左旗招生办公室(巴彦浩特镇玛拉沁路与西花园北街交叉路南,中小学教育科技大楼三楼西侧))阿右旗 内蒙古阿拉善右旗招生办额济纳旗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大楼(旧中学八一楼)三楼302室

梦叶草2011
呼和浩特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
3.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聘用后,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部分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的特殊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者选报志愿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对专业的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招考简章截止要求日期内。
想看历年职位表的可以在这里下载:呼和浩特教师招聘历年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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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报考教师资格要什么条件?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要满足什么要求?中小学考教师资格证对学历、年龄、户籍有何要求?各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2022年教资下半年报名时间是9月2日开始,笔试考试时间是10月29日。一、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各地略有不同,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以当地考试公告为准:(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二、申请人应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三、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四、不得报考的条件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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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08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2008年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08年5月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中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业的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社会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工作 1、2008年3月15日——3月30日为报名起止时间。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努力扩大宣传面。要结合本盟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报名工作方案。为方便广大教师报考,各盟市或旗县区要在报名期间设立报名工作站,工作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和指导考生正确填涂《考试报名卡》,并且用摄像头采集考生照片。《考试报名卡》中的各项内容,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中的规定填涂,考生交完报名卡后必须在自己的信息确认书上签字(附件一),信息一经确认,不再更改。各盟市要将考生信息确认书保留半年备查。 2、从今年起 ,我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必须在同一盟市报名考试,否则不予发证。 3、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把此次考试的文件精神及本盟市制定的报名办法及时通知到驻本盟市的各级各类院校(即所在地的各级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民办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公办和民办学校、幼儿园等)。各级各类院校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按照所在盟市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报名办法及有关规定,做好本院校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4、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认真审查上报的各类表册,仔细核对考生涂写的《考试报名卡》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报考单科的考生原准考证号是否正确。对于报考单科的考生,如报名卡上原准考证号不准确,影响证书发放,后果自负。审核无误后,建立考生信息库,汇总报名情况和需用试卷数量。报名工作结束后,须将《考场编排库》(网上电子邮件或光盘)、《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二)、《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需用试卷数量报告单》(附件三)各一份,务必于2008年4月5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 5、报名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内蒙教招考社发[2005]12号执行。交费时间是2008年6月底以前,并且电传汇款收据及交费说明。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开户行:呼市工商银行内蒙政府后街分理处 帐号:0602005729024908738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 ①高等层次考试科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适用于各级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和成人高等院校的在职教师或拟申请认定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申报者)。 ②中等层次考试科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适用于各级各类初高中学校教师以及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职教师或拟申请认定中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者)。 ③初等层次考试科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适用于各级各类小学、学前教育的教师以及申请认定初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者)。 2、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2008年 5月25日 (星期日)上午教育学 9:00-11:00 下午教育心理学 3:00-5:00 四、准考证号编排及考点、考场设置 1、准考证号编排办法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盟市要根据考生自然信息和考场编排情况打印准考证,并在5月18日以前发给每个考生。 3、考点一律设在盟市所在地。考场由盟市招考中心按答卷语种和报考层次采取随机编排的办法编排。尾考场可以混编,答卷要求分别装订。 五、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本次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内蒙古师范大学编写的《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指定教材教育学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指定教材教育心理学》为复习、指导、自学和命题的范围和依据,请各盟市根据实际需用数量直接与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订购。 六、试卷领取办法及时间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试卷由各盟市派专人领取。具体领取地点及时间如下: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赤峰市的试卷到通辽市科尔沁区教育印刷厂领取,时间为2008年5月19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锡盟、乌盟、鄂尔多斯市、巴盟、阿盟八个盟市的试卷到呼市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处领取,时间为2008年5月19日。 七、评卷工作 今年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答卷仍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盟市必须在考试结束的第二天(5月26日)用机要寄出或派专人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处(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培训中心答卷收发站)。 八、考务管理要求 1、各盟市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考务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精心组织和安排。 2、各盟市安排监考教师时,要在领卷前即开考前1小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每位老师所监考场。 3、各盟市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工作。派专人对考点、考场设置、主考、副主考和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及备考工作等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和指导。要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使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风考纪再上一个新台阶。 4、各盟市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设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并将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本盟市招考中心投诉电话在每个考场黑板上予以公布(盟市值班和投诉电话要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值班投诉电话为:,。 九、证书及成绩单发放工作 今年,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证书发放工作,仍两科全部合格后发一个合格证书;对于单科考试合格的考生,各盟市要发给考生单科成绩单(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合格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时间;样式大小由盟市自定)。如需要单科成绩证明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盟市汇总后统一到自治区招考中心二处办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0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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