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uo0911
网约车资格证到所在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考核。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一、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网约车车辆营运证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4.车辆三寸照片两张(9cm×6.2cm,车头朝左车身呈45度角,车牌清晰,可参照机动车行驶证);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材料5、6: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办理线下纸质版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材料3、4:
3.委托书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二、办理窗口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其他单位统一办理的,可前往港航大厦14楼15A09集中办理,地址:下城区中河北路106号;
(二)个人办理的,前往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地址: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H楼。
(三)各县(市、区)证件办理网点已开通,可就近受理证件办理业务。
三、其他
各有关单位、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应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车辆和人员许可办证工作。申报成功后,如未产生二维码或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0571-12328。
扩展资料:
网约车管理法定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二条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规范及时安排考试。首次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应当在首次申请考试的区域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yuki198611
对于南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怎么申请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办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取得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涉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二、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须提供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涉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承诺材料;
(四)如有其他类别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须携带原从业资格证;
(五)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三、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微信关注“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公众号,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窗口申请:本人携带上述申请材料至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从业资格管理中心报名(地址:玄武区太平门街2-1号)。
(二)网上审核
1.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客运治安管理部门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可预约考试;
2.审核不合格的,将通过微信或手机短信方式反馈并告知不合格原因;
3.申请人自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未申请参加考试的,取消本次审核结果。
(三)预约考试
1.申请人登陆“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微信公众号或“南京市城市客运交通网”(),查看发布的考试计划;
2.根据发布的考试计划预约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3.预约后无故缺考者1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考试。
(四)参加考试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经现场查验身份信息后,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共为90分钟(其中全国公共科目60分钟,区域科目30分钟)。考试合格的,领取受理单;
3.初次考试不合格的,自初次考试之日起满15日可申请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自补考之日起满30日可再次申请补考。
(五)申领证件
申请人考试合格5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单到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从业资格管理中心(地址:玄武区太平门街2-1号)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四、办理地点
办理机构: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从业资格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玄武区太平门街2-1号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乘车线路:地铁4号线九华山站往东步行200米;公交2路、11路、20路、24路、40路、48路、58路、59路、68路、70路、140路、313路太平门站下往西步行50米。
联系电话:
考点地址:鼓楼区中央北路211号(栖霞驾校内)
乘车线路:地铁3号线五塘广场站2号出口往北步行150米;公交1路、12路白云新寓站下往北步行50米。
联系电话:
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流程图
相关指南
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百万购车补贴
邮政邮政
一般来说考取网约车证大致需要以下流程:
1、在当地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登录和信息提交。
2、在审核通过之后,车主就可以进行预约办理,即如果【从业资格申请】中审核状态为“筛查结果通过”即可申请现场审核预约办理时间。
3、完成了以上两步之后,就可以在事先预约好的日期内来到线下办理网点进行现场预约考试,因此第三步主要是现场确认信息和约考。
4、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下考试。
如果你是社会人员报考网约车则需要进行两门考试,一项是全国公共科目考试,一项是本地区域科目(理论+实操)。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库按交通运输部规定执行。而北京区域科目考试分为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考核两部分。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100分,80分(含)以上为考试合格。区域科目又分为区域理论基础知识和区域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操)考核,前者满分40分,32分及以上为合格,实操环节满分60分,48分及以上合格,只有两部分全部合格才能视为考试合格。
5、成绩查询。除了实操考试是现场出结果之外,其他理论考试均需要在考试结束的四个工作日之后自行查询。
6、如若全部成绩合格,只需再等待五个工作日后,即可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资料再次到有关部门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扩展资料
现场约考、参加考试、领取证件分别需要带的资料
现场约考时需要带:
1、《网约车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2、 申请人本市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本市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结果告知书》
5、 两寸白底免冠近照2张
参加考试时需要带:
1、身份证
2、机动车驾驶证
3、准考证
领证时需要带:
1、考试合格通知书
2、身份证
3、一张两寸白底彩色照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傻傻的双子
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客运治安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和考核。
根据《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客运治安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和考核。
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驾驶员证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扩展资料:
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鼓励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创新,按照科学引导、多样化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网约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网约车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网约车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价格、通信、公安、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网约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条件
第五条 申请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拥有保障服务的营业场所、培训教育场所和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投诉处理及运营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人员,未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第六条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网约车经营申请人,发放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并签订运营管理协议。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运营管理协议包括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车辆人员管理、服务质量保障、线下服务能力要求、经营者承诺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优质职业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