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6

  • 浏览数

    270

全全英英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保险公估人资格证考试培训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隔壁老袁无敌

已采纳

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 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报名要求:

仅限于保险经纪或者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参加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

(2)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

(3)违反考场纪律;

(4)有其他作弊行为。

2、《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遗失的,提交挂失证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3、资格证书的换发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4、所在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公估人考试

保险公估人资格证考试培训

160 评论(11)

咔嚓咔嚓咔嚓啦

要成为国家认证、社会认可的汽车保险公估师,首先必须成为保险公估人,获得汽车(碰撞)估损师职业资格(汽车保险公估最核心部分),之后再学习汽车保险理赔专业课程,获得培训合格证。 汽车保险公估师培训由上述三个部分组织。培训结业后,组织学员参加国家汽车(碰撞)估损师职业资格鉴定考取汽车(碰撞)估损师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参加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获取保险公估从业资格;最后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汽车保险理赔培训考核获得培训合格证书。上述三证齐备,资质完备、知识全面、技能合格、有含金量、行业急需的真正意义上的汽车保险公估师就诞生了。请注意一点:汽车保险公估师本身不是职业资格,而属于职业称谓,它由汽车与保险两个领域的职业资格(从业资格)构成,二者缺一不可。再加上汽车投保、理赔、事故处理等其他相关技能,汽车保险公估师的概念才是专业、完整的,这样的人才才是保险行业最为急需的。

212 评论(9)

单曲5678

船舶保险公估师并没有专门的培训和证书,有保险公估师证书就行,考试内容有两科,不培训自学也可以考,在哪个省都可以考,不过好像一般都是省会城市。船舶保险公估包括船舶投保检验,船舶出险检验,包括提到的沉没或事故。目前这行业不太规范,船舶保险公估机构或公司很多,在上海,青岛,天津,广州,大连等城市都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但是很多从事这行业的实际并没有资质,有资质的却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

273 评论(14)

佑玲天涯

船舶保险公估师并没有专门的培训和证书,有保险公估师证书就行,考试内容有两科,不培训自学也可以考,在哪个省都可以考,不过好像一般都是省会城市。船舶保险公估包括船舶投保检验,船舶出险检验,包括你提到的沉没或事故。目前这行业不太规范,船舶保险公估机构或公司很多,在上海,青岛,天津,广州,大连等城市都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但是很多从事这行业的实际并没有资质,有资质的却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二楼的回答,第一段是错误的,第二段是正确的。

323 评论(10)

5ichocolate

可以到当地保监会报名参加考试,证书是保监会发的。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由当地保监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由保监局根据地区实际安排,实行电子化考试,考试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一般情况下,地方保监局安排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个周末考试,即3月、6月、9月、12月的第一个周末考试。为规范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树立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保险业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包括保险公估在内的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实行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在执业前,应当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以及有关单位据此核发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174 评论(13)

荷叶圆圆1980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公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参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应提交下列材料:

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三张。

扩展资料:

1、取得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参加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品行良好,适合从事保险公估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颁发《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1)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2)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

(3)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

参考资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

205 评论(13)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