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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首先报名参加可找所在市、区物业办。也可与建设部培训中心直接联系,每年都有在各地办班的计划。具体各地区的计划不一,可以网上搜索所在地的市、区物业办或物业管理协会网站、电话进行咨询。2、物业上岗证分为物业管理员上岗证、物业经理助理证、物业经理证三个等级,统称物业从业人员上岗证,性质一样。为达到自己拿证及提升的目的,最好电话咨询本地的房产物业管理部门有什么地方规定,避免浪费精力和财力。3、物业管理员的职业资格鉴定内容依据现行国家职业标准及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编教材,全国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和统一证书的原则进行。4、鉴定分知识、技能两部分,物业管理员知识考试采取书面测试方式,技能考试采取两种测试:一部分为书面测试方式,另一部分采取录像测试方式,物业管理师鉴定除参加上述知识和技能考试外,还需提交2000字以上的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
地火燎原
物业经理资格证考证要先去报名考试。
报名:首先报名参加可找所在市、区物业办。也可与建设部培训中心直接联系,每年都有在各地办班的计划。具体各地区的计划不一,可以网上搜索所在地的市、区物业办或物业管理协会网站、电话进行咨询。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报考对象:
1、年满18周岁且60岁以下,有工作经验的。
2、物业从业人员,或者是想从事物业行业的相关人员。
考试内容:
物业经理证书考试以《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试卷》、《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为重点,其中又分物业管理基础、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其他类型物业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基础课程。
大坏蛋make
怎么报考物业经理证
一、怎样考取物业经理证书?
1. 挑选靠谱的报名机构报名
2. 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用
3. 修完学校所规定的课程,参加线上网考,
4. 成绩合格,下发证书
二、物业经理证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 ,一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
2、出证一个月左右,以交资料报名日期为准;
3、查询网址: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官网;
三、物业经理证书报考条件
物业经理证书有着不同的等级划分,所以报考条件也会有所差异,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中、高级物业经理报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中级(具备其一即可)
1. 取得物业经理初级证书后,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参加中级职业培训,达到规定课时者;
2. 取得物业经理初级证书后,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3. 连续从事6年物业经理的工作者;
4.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生。
高级(具备其一即可)
1. 取得物业经理中级证书后,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参加高级职业培训,达到规定课时者;
2. 取得物业经理中级证书后,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3. 大专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生,并具有2年工作经验者。
陶小唬同学
这是建设部网站发的文件,全国只有认证5家培训机构,其中(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在其中,第四家就是,机构代码为3334,看以下文件内容 关于印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教专[1998]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房管局),协调房地局,北京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联合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建教[1991]522号),建设部《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建教培[1996]41号)及建设部《关于市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98]建房物字第18号)文件要求,各地已陆续开展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工作。为保证1999年1月1日起实行持证上岗,我们印制了《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并制定了证书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严格证书发放和管理制度。 二、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证书复检验证办法并组织实施,报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备案。 三、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将定期检查各地、各培训机构证书发放与管理工作,对违反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四、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机构代码为:建设部干部学院为“3331”、全国房地产行业天津培训中心为“3332”、全国房地产行业深圳培训中心为“3333”、建设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为“3334”、上海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为“3335”。 五、证书印制成本费记入学员培训费,不得另行收费。 各地、各培训机构接到通知后,根据证书需求情况向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联系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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