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易戒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1〕58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10月28日9:00至11月1日16: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考试设置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 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2种方式作答。
自2021年起新考试实施办法出台后,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场设置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规定执行。
(一)报考全科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其中报名条件中的“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是指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免一科条件
1. 2021年新考试实施办法出台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 2021年新考试实施办法出台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往年保留成绩衔接
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2020 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 年因疫情防控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的,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四)学历要求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是指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已由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网址:)下载。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考生须登陆以下网址:,选择“2021年重庆市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 现工作地及居住地 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经核查不符合报名范围规定的考生将作报名无效处理。
(一)注册信息
考生应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注册并上传电子证件照(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按照报考操作流程完成。
(二)信息填报
考生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考生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考生个人信息(请考生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
(三)签署书
考生须认真阅读《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考生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在报名系统中考生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 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考生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即表示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 在考后资格复核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网上缴费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10月28日9:00─11月2日16:00。《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科目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
缴费成功后,非政策因素,不予退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缴费成功后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考生,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2号楼),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11月8日至14日登录 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成绩查询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在2022年1月底之前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60%以上、拟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采取在线人工核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八、监督监管
对考生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考生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相关防控要求,保障涉考人员身体健康,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书》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所有考生须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政策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变化,考试前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将适时调整防控措施并提前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通知公告并按准考证“注意事项”的要求执行。
十一、其它要求
(一)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答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
(一)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12333
(二) 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
附件: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补充说明
一、关于报名条件
根据资产评估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规定,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自2021年起,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同时,采取“老人老办法”,做好老考生报名衔接工作,即2021年前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有效保留成绩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按原报名条件执行。若在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没有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再次报名时,需按新制度执行,即应当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关于有保留成绩的考生是否符合免试资格的问题
新考试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新办法实施之后,可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科。
此类考生如2020年有保留成绩且对应至《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个科目,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按对应关系转化而来,而不是新考试办法通过参加考试取得的,所以其不能依据保留成绩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此类考生有两种选择:一是保留前三科成绩,参加《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试;二是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个科目考试。
同理,2020年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如果有原土地估价师证书,也是两种选择:一是放弃保留成绩,申请免试;二是保留成绩继续有效,报四科中未过的科目。
三、关于老考生的保留成绩有效期限
有部分科目保留成绩的老考生,2021年度报名后,剩余科目需在2021年一次性全部通过,方能获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若剩余科目未全部通过,则参加2021年考试且通过的科目成绩按4年有效期滚动,2020年度保留成绩失效。
有部分科目保留成绩的老考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未报名参加2021年度考试的,其2020年度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忘记高傲
各地方考试实施机构、有关地方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现就2022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分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两个级别)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区域范围和考区选择
2022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同时举行。各个考区的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要求,现工作或户籍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报名人员请在本市报名考试,其他报名人员请在现工作或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报名考试。
二、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要求
(一)考试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规范;
2.秉承诚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3.恪守职业道德。
(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报名其他条件要求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中专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其他条件要求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考试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三、考试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一)考试报名时间
2022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自2022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请报名人员在上述考试报名期间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考试服务平台”报名,并于2022年9月10日前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交纳考试费为准。
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通过考试服务平台的管理员入口进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完成日期应不晚于2022年9月5日。
(二)考试费标准及交纳
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0元。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通过考试服务平台交纳考试费。考试交费截止后,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除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简称中房学)收取考试费外,各地方考试实施机构、考试服务机构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考试性质的费用。
(三)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中涉及相关年限的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时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名人员慎重选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1寸证件照(×),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
3.2001年及以后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的,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其他的,上传毕业证书原件。
4.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保证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错报、误报责任自负,报考信息一经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审查通过后,原则上不可修改。
5.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申请免试1个考试科目。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及有关规定见附件2。报名人员也可以放弃免试。如果在“免试条件”栏目中选择“无”的,则为放弃免试。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人员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30日期间,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费发票下载
11月10日后,中房学将为报名人员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考试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如下:
1.登录考试服务平台下载;
2.登录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下载;
3.以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为用户名在发票通网站()注册后下载。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增值税纸质发票相同,可下载打印使用。依据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个人抬头考试费发票可报销。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具体考试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后,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或者取消考试的,将通过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请考生留意查看。
(二)考试时长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小时,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小时。
(三)考试大纲和用书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2)》《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2)》已由中房学发布,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或“中国房地产经纪”微信公众号(CIREA-JJWX)下载。中房学根据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相应的考试用书(第四版),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四)考试方式
所有的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中房学将于2022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在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开通机考练习,报名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提前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五)做好防疫工作
为落实国家和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确保考试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考生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要求,服从考试安排,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五、考试成绩查询和资格证书领取
(一)考试成绩发布与查询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滚动周期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考试科目的考试;但是,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且未放弃免试资格而仅参加1个考试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的考试;但是,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且未放弃免试资格而仅参加3个考试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资格证书领取
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将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相应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简称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领取资格证书通知发布后,请考试合格人员向报名时的地方考试实施机构领取资格证书。
六、考试纪律要求
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在考试日期之前应对考点选址、机位数量、考场准备等工作进行全面仔细检查;在考试期间应安排巡考人员对考场纪律进行认真检查,严格要求监考人员执行考场相关规定:
1.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和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2.考生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仔细核查准考证和身份证件。
3.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关于我国港澳台居民报考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上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期间值班和巡考
考试期间,地方考试实施机构要有专人值班。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的值班电话为、88565380。请地方考试实施机构于2022年10月24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发邮件至或传真至。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咨询有关考试政策问题,可联系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咨询有关考试服务平台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66680714;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
(二)中房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
(三)中房学不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
地方考试实施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国家和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认真组织好2022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考试报名及考试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中房学反映。
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和联系方式
2.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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