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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小花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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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袋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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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2020年日照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就日照高新区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东港区辖区内(含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人员)面试合格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报时间为: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选择 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的选择仍为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日照市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6月15日至6月28日。 2.体检医院和要求(见附件1)。除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中有效。 (三)现场确认 认定时间: 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2020年7月4日 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2020年7月5日 认定时段: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认定地点: 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临沂路269号)一楼1-5号窗口和25-30号窗口。 现场认定期间,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密集,缩减等待时间,我们将采取错时取号认定。2020年6月30日,我们将通过“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7月4号、7月5号“分时段认定”微信群二维码,通过网上申报的申请人请及时关注公众号。认定期间,我们会按时间节点,在群里发布当日认定工作安排。 其他有关认定内容与《2020年日照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具体要求一致。(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址:)。@日照全体中小学教师,教师资格认定要开始啦! 视天气情况,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中心东门、南门或三楼会议室等候,按照认定次序接受工作人员现场引导。 三、现场认定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验证学历信息的,申请人需现场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申请人需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现场审核时使用。 学信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能够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①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提前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 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减轻申请人排队压力,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发放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可选择免费EMS快递方式送达,需委托快递公司邮递证书的,请申请人提前填写好《快递委托书》(见附件2),现场确认时与申请材料一并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人也可以选择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认定机构领取证书,如委托代理人现场领取,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日照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定机构和申请人应严格落实疫情期间防控措施。申请人员进入现场确认点前请戴好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通行码、排队保持一米以上间隔。未佩戴口罩、体温超过度、14日内有病例接触史、出现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不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检测、验证、询问的不得进入现场确认点。 乘车路线:申请人可乘坐公交24路、34路、37路在农检中心站下车;可乘坐52路在湖西头一区站下车,沿临沂路南行200米;可乘坐7路、30路在济南路临沂路站下车,沿临沂路北行400米。 咨询电话:、8252758、8253658、3228906 附件

日照资格证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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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小萝卜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山东日照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22年度日照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发布。根据《2022年度日照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2年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2年度日照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我市各级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人选。 (二)有关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期间,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录用程序。 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度日照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方式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线上资格审查等方式进行。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即确定为面试人员。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1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2月15日前在“灯塔-日照先锋”网络平台“公务员招录”专栏统一公布。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自2022年2月18日开始,要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日照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和招录机关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三)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须主动向招录机关申报,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在独立考场面试。 2.考前14天内从外省入鲁返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的,在独立考场面试。 3.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应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4.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③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④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⑤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五)面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六)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前摘下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七)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单发放等事项,由省公安厅另行公告。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面试人员守则.doc 附件2: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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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买吃买吃买

全程网办:2020年日照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开始申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12号)要求,现将2020年日照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日照市参加本次认定。

(一)具有日照市户籍的申请人。

(二)居住地在日照的申请人(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日照驻地高校的在读研究生。

(四)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日照驻地高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山东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做出认定合格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申请人由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因机构改革原因,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的选择仍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报时间为:9月16日8:00—9月29日17:00。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审核确认点。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选择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本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认定机构(其中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申请人选择东港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日照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9月16日至9月29日。

2.体检医院和要求。市内申请人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市外申请人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查体表(体检项目须与公告体检表一致)。

除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中有效。

(三)审核确认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全部实行快递邮寄确认方式进行。若申请人因特殊原因必须到现场确认的,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与认定机构预约时间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因个人原因影响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已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合格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尽快将认定材料快递邮寄至认定机构。申请人必须选择邮政EMS,快递费由各认定机构承担,申请人无需付费。

1.教师资格认定地址、时间及咨询电话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邮寄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97号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科。

——邮寄材料时间:认定机构接收申请人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含),之后不再接收以任何形式送达的认定材料。

——咨询电话:、8816735、8717017、8717096。

(2)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确认工作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申请人确认点在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邮寄地址信息如下:

①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人员)

——邮寄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北路269号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楼社会事务科。

——邮寄材料时间:认定机构接收申请人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含),之后不再接收以任何形式送达的认定材料。

——咨询电话:、8253658、8251628、3228906。

②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居住地、户籍在岚山区的人员)

——邮寄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邮寄材料时间:认定机构接收申请人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含),之后不再接收以任何形式送达的认定材料。

——咨询电话:。

③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莒县的人员)

——邮寄地址: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200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区1-8号窗口。

——邮寄材料时间:认定机构接收申请人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含),之后不再接收以任何形式送达的认定材料。

——咨询电话:。

④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五莲县的人员)

——邮寄地址:五莲县富强路101号五莲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社会事务科。

——邮寄材料时间:认定机构接收申请人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含),之后不再接收以任何形式送达的认定材料。

——咨询电话:、。

2.邮寄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需在有效期内)。

(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

(3)《个人承诺书》原件(申请人还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提前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户主页(盖派出所红章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1份;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需在有效期内)。日照驻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收件信息》。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8)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

国内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②考试合格证明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③普通话水平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上半年已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本次无法再次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上半年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报名但未认定的申请人,不需重新注册账号,但需使用原账号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重新报名。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邮寄材料等,因错过申报时间、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9月14日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下半年山东日照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节点、报考指南、考试技巧等内容,欢迎及时在本平台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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