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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Annie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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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田艳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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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八章专章规定了职业培训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国家、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在职业培训方面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2018年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的“专项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或一年内累计为劳动者提供了超出企业年平均工资50%的费用的经费。

“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为提高劳动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训,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认定依据为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单据,以及脱产培训期支付的工资和差旅费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关于员工资格证培训假期

178 评论(8)

libby131313

劳动法第八章是专门关于职业培训的,第六十八条讲到用人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这个算是硬性规定了,因为有“必须”两个字。第六十九条讲到“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这是关于职业资格证书的问题。劳动法上关于员工培训的方面可能讲的不是很清楚,如果是关于专业技术方面的,可能地方性法规会更详细。

328 评论(15)

WJH卡琪屋

办理作业证如果是单位安排的可以算出勤,否则不算,去培训办证可以请假。

264 评论(13)

zhakuqinglong

关于这个问题。那就是看你在单位。对你的态度问题了。如果你学的这种资格证对单位有利。单位在你正常出勤的情况,让你休假去学习因为现在不管是个人还是单。都要算她自己的收益。因为现在干什么都要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只有你对我有利,我就资助你帮助你。

187 评论(15)

金德易BOSS

只要是单位行为,即在单位干电工或单位派你去复审或培训,就算正常出勤。反之就不算出勤。

196 评论(15)

爱啃狼的木头

特种作业资格,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1] 。”而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务院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就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 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特种作业的范围编辑(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压力容器操作;(4)起重机械作业;(5)爆破作业;(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8)机动车辆驾驶;(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要从事上述特种作业,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资格。劳动者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之后,才能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然后才能从事特种工作。

134 评论(10)

xyrlovecat

劳动法关于员工培训方面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员工培训具体案例:

钟某于2014年3月入职某中介服务公司,双方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钟某从事咨询师工作。入职后,中介服务公司对钟某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双方签署了一份《服务期协议》,其中注明中介服务公司对钟某进行了专业培训,花费培训费2万元,钟某须为公司服务满5年后方可离职。

工作满2年后,钟某以个人原因辞职,中介服务公司以钟某未满服务期为由要求钟某支付违约金,并从其最后2个月工资中扣除了违约金12000元。钟某不服,遂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中介服务公司予以返还。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中介服务公司对钟某进行的培训并非专业技术培训,而是上岗前就公司的业务概况、开展业务的工作技巧、开展业务的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必要的岗前培训,且没有证据证明真实发生了2万元的培训费用,故裁决支持了钟某的仲裁请求。

评析:岗前培训非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协议不可滥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从上述规定来看,本案中中介服务公司对钟某进行的一些简单、必要的岗前培训而并非是专业技术培训,也未为此支出相关的培训费用,故仲裁委支持了钟某的仲裁请求。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企图通过弄虚作假、滥用服务期协议,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企图是行不通的。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北京市十大劳动争议仲裁

149 评论(8)

悠游肚肚熊

这种特种作业资格证分两种情况的,第一种是以个人名字报名的,这种作业资格证是你的,离职后你可以带走的,费用也是要自理的,有的单位可能会给你报销费用,但是培训期间是不算出勤的,第二种是以单位的名字报名的,这种作业资格证是属于单位的,离职后是带不走的,费用也是单位出,培训期间是算出勤的,否则你可以拒绝去培训

173 评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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