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设计师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5)骑自行车,不要骑速过快,要小心避让,要骑在自行车道上。(未满十二岁的,不可骑自行车上路)横穿马路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 “ 绿灯行,红灯停 ”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5)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要下车扶车横穿。(未满十二岁的,不可骑自行车上路
垂杨紫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建筑业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第四条建设部主管全国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其所属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还应当接受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第二章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一)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网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四)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六)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六条建筑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下同)、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案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第七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筑业企业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报建设部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所属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九条有条件的大中型建筑业企业,经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可以对本企业的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并接受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其他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安全培训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第十条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第十一条从事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有五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或者从事建筑安全教学、法规等方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三)经建筑安全师资格培训合格,并获得培训资格证书。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部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美酱老师
这个是天津的继续教育培训文件,仅供参考,其实没有这么麻烦的,只要每年进行年检就完了。建科教〔2010〕858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建设交通系统“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机械员和测量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位证书年检的通知滨海新区建设局、各区、县建委,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交通系统关键岗位基层专业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履行对本市建筑业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职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建教〔1997〕117号)文件精神,经我委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交通系统在岗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和测量员”(简称“六大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岗位证书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继续教育培训和年检工作从今年10月中旬开始,12月上旬结束。 二、培训人员 我市建设交通系统(含中央驻津和外地在津注册单位)各局、集团(总)公司、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在岗并已经通过2008年度岗位证书年检的“六大员”。 三、培训内容 1.参加年检的“六大员”应首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工作按照岗位证书分类、分批次进行。培训内容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员、质量员参加《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技术规程》和《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培训;安全员、机械员、测量员参加《建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培训。 (2)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施工员、质量员参加《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技术规程》和《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培训。安全员、机械员、测量员参加《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和《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培训。 (3)材料员参加《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技术规程》和《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培训。 2.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其中授课6课时以上,考试2课时。 四、年检形式 1.岗位证书年检前,由“六大员”所在单位对其在岗状况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在证书的“复检验证情况记录”栏填写)。 2.证书由天津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以单位为批次统一进行年检。 五、培训及年检工作分工 1.天津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年检前培训工作。 2.天津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负责培训考核及岗位证书年检工作。 3.滨海新区建设局、各区县建委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区管单位“六大员”的年检申报及参加年检前培训工作。市建设交通委管理的建设系统各局、集团(总)公司负责组织本单位内“六大员”的年检申报及参加年检前培训工作。中央驻津和外地在津单位负责本单位“六大员”的年检申报,及参加年检前培训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鉴于继续教育培训和岗位证书年检工作量大面广,请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确保不走过场。 2.本年度培训将作为“六大员”岗位证书年检的必要内容。经考试合格者,由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在岗位证书上加盖2010年度年检合格印章。凡逾期不参加培训和证书年检者,将不再办理年检手续,该岗位证书自动作废。 七、具体安排 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及岗位证书年检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会同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制定、公布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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