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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yBul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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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yiliang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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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民事纠纷双方达成协议,派出所留下案底,对于去美国留学签证会有影响。 美国对签证拒签的规定: 美国的法律规定,如申请者有以下二十一种情况中任何一种,其申请将被拒绝: (1) 在任何国家或地区里有刑事犯罪记录; (2) 有任何欺诈行为者,包括伪造签证或使用伪造文件; (3) 在申请美国合法移民时,提供虚假的资料或证明,包括申请者的的移民申请历史,以及对雇主提供的资格证明; (4) 1998年1月14日以后,在美国非法滞留超过180天以上者; (5) 曾在美国境内,持有F-1(学生)签证,违反有关规定之后在美国境外未满5年者; (6) 曾被美国政府勒令强制出境或要求主动离境,在出境后未申请豁免或在5年内意欲再度进入美国者; (7) 曾在美国境内因刑事犯罪而被判强制离境者; (8) 具有任何因申请者自身原因而影响其成为美国永久公民的移民记录者; (9) 患有传染性的有害公众健康者; (10) 欲图在美国实行一夫多妻制者; (11) 曾经或正在从事卖淫或商业犯罪行为者; (12) 美国移民局(INS)或美国驻外使馆官员认定赴美后可能成为公众负担者; (13) 美国移民局(INS)或美国驻外使馆官员了解或有证据相信其曾犯有或意图从事间谍活动、蓄意破坏、回避或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以及有恐怖活动记录者; (14) 美国移民局(INS)或美国驻外使馆官员有证据相信其入境或在美国欲从事的活动将可能严重影响美国的外交政策者; (15) 曾参与纳粹,从事屠杀或种族灭绝活动者; (16) 依据美国联邦或州法律,因某种目的或利益而谎称为美国公民者; (17) 除其直系血缘亲属外,曾故意唆使、协助及鼓励非美国公民非法进入美国者; (18) 强行拐带已被法庭判定具有合法监护权之美国公民的子女者; (19) 依据美国联邦税法未能完税者(如曾在美国居留); (20) 除了某些特殊的国家外,申请者未能提供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公民必须之证明,如无犯罪记录、雇主担保证明者; (21) 无力胜任美国雇主担保之职业

英语培训机构非法雇佣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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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妮妮

1,要有政府审批的国际项目,如合作办学项目之类的。2,聘用的外籍教师要到外专局备案。(方法和要求直接上外专局网站查询)3,对于外教的要求,外专局网站有详细说明。我之前在深圳一所中学聘过外教(民办),是通过机构聘的,外教的手续关系是机构的,剩了很多麻烦,只签了一个简单的佣金合同,建议找中介。

176 评论(13)

龙龙1004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请稍等,正在帮您解决问题。 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是的,构成违法行为,由劳动部门和公安局出面查处。目前有关部门对境外“黑工”等“三非”(非法入境、居留、就业)现象,基本的处理办法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遣送一个”,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很高兴能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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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hellokitty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 一、许可事项: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二、实施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 三、受理机关:省人事厅(省外国专家局) 委托受理机关:市人事局(市外国专家局) 四、实施说明: 本项行政许可在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单位实施,包括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单位;其他单位暂不实施。 外国文教专家是指在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领域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包括外籍教师、外籍管理人员、外籍教练、外籍乐队成员等。 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3个月以上,向对方支付工作或劳动报酬的均须资格认可。 五、申请条件: 凡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单位,均须获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并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该证书是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外国专家证》及《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基本证明。 申请“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经过行业资质认可; (三)设有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工作人员; (四)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和外事工作人员制度健全; (五)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工作条件、生活设施和安全保卫能力; (六)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经费保障。 新开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行1年以上,在教师、生源和教学秩序基本稳定后,方可申办资格认可。但正式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和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不受此限。 高等院校、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机构中凡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或分院(校),均须单独申办资格认可。 六、申报材料: (一)《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可从下载); (二)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制度); (四)聘请单位外事人员工作制度; (五)行业许可证书或证件复印件: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教育、劳动或工商行政部门办学批复、《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交相关行政部门签发的业务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注: 1. 各聘请单位须按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在《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栏中出具意见后,将材料报大连市外国专家局。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聘请单位可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大连市外国专家局。 2. 以上材料均1式5份。 七、办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 单位向市人事局(市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 1.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 市人事局(市外国专家局)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其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日内出具《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 对受理或者不受理的申请,市人事局(市外国专家局)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查 市人事局(市外国专家局)审查聘请单位递交的申请材料,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单独组织实地核查(至少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核查所需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市人事局(大连市外国专家局)加具审查意见,将申请材料和征求意见表一并报送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外国专家局)。 八、年检注册: 市人事局(市外国专家局)将根据省人事厅(省外国专家局)的年检通知组织年检,于每年12月15日之前向省人事厅(省外国专家局)提交本市的年检报告,省人事厅(省外国专家局)汇总核实后于12月底前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提交我省的年检报告。国家外国专家局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对所有获得资格认可的单位进行年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一)对正常开展聘用工作的单位,准予注册(即资格认可继续有效); (二)对聘用管理过程中出现一般性问题或1年内未正常开展聘请工作的单位,暂缓注册(即暂停资格3个月,3个月后视发现问题解决情况,决定准予注册或吊销资格); (三)对因取消、合并等原因不再聘请或连续2年未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注销聘请资格; (四)对聘用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吊销聘请资格,2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九、其他事项: (一)此前已批准获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并通过2007年年检注册的资格认可证书继续有效。 (二)各单位所聘请的外国文教专家,在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时,均须以《外国专家证》作为身份证明。如专家未获得《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而受聘,市人事局(市外国专家局)将在每年年检时,视情节轻重建议国家外国专家局暂缓注册或吊销该单位的《聘用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 (三)凡没有获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如擅自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市人事局(市外国专家局)将会同大连市公安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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