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崔崔shining
信用风险其实跟交易对手风险是相关的。那么在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作为交易者的交易对手行来说,会给交易者一定的信用额度,来保证交易者,在这个市场当中,一旦发生比如说资金紧张的时候,有一定的信用额度能够帮助交易者进行一个缓冲。那么在零售间的市场当中,因为零售的经济商和客户,相对来说信用等级是比较低的,在信用风险的考虑当中尤其重要。交易商的资金实力,作为一个信用风险的一个直接体现,那是首要考虑的一个因素。
华尔街学徒工
承典人指财产典、押的承受人。财产出典,一方将财产押给另一方管理使用,以换取一定的金额,不付利息,议定出典期限,到期还款收回原物。按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出典者,房产税由承典人缴纳,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则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出典一般是房屋出典,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价而占有、使用出典人的房屋,出典人于典期届满时,返还典价赎回房屋或者不回赎而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制度。财产出典者为出典人,对方即为承典人。
承典人的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典物;在法律上处分典物,即转典、典权转让和出租典物; 在出典人出卖典物时的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重建或修缮典物; 为典物支付有益费用的,在出典人回赎时,在现存利益的限度内请求出典人偿还。
承典人的义务:保管典物;分担典权存续期间典物因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灭失的风险;在出典人回赎时,尽可能恢复典物的原状,返还给出典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典人
百度百科——出典
匪号叶小二
股票的交易方式--------------------------------------------------------------------------------一、现货交易 现货交易亦称现金现货。它是指股票的买卖双方,在谈妥一笔交易后。马上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方式,即卖出者交出股票,买入者付款,当场交割,钱货两清。它是证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最初证券交易都是采用这种方式进行。以后,由于易数的增加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当场交割有一定困难。因此,在以后的实际交易过程中采取了一些变通的做法,即成交之后允许有一个较短的交割期限,以便大额交易者备款交割。各国对此规定不一,有的规定成交后第二个工作日交割;有的规定得长一些,允许成交后四、五天内完成交割。究竟成交后几日交割,一般都是按照证券交易的规定或惯例办理,各国不尽相同。 现货交易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成交和交割基本上同时进行。第二,是实物交易,即卖方必须实实在在地向买方转移证券,没有对冲。第三,在交割时,购买者必须支付现款。由于在早期的证券交易中大量使用现金,所以,现货交易又被称为现金现货交易。第四,交易技术简单,易于操作,便于管理,一般说来现货交易是投资,它反映了购入者有进行较长期投资的意愿,希望能在未来的时间内,从证券上取得较稳定的利息或分红等收益,而不是为了获取证券买卖差价的利润而进行的投机。 二、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按契约中规定的价格延期交割。期贷的期限一般为15-90天。期货交易是相当于现货交易而言的。现贷交易是成交后即时履行合约的交易,期货交易则将订约与履行的时间分离开来。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并就买卖股票的数量、成交的价格及交割期达成协议,买卖双方在规定的交割时期履行交割。比如,买卖双方今日签订股票买卖合约而于30日后履约交易就是期货交易。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合约后不用付款也不用交付证券,只有到了规定的交割日买方才交付货款,卖方才交出证券。结算时是按照买卖契约签定时的股票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照交割时的价格计算。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股票的价格在契约签订时和交割时常常是不一致的。当股票价格上涨时,买者会以较小的本钱带来比较大利益;当股票价格下跌时,卖者将会取得较多的好处。所以,这种本小利大的可能性,对卖者和卖者都有强烈的吸引力。 期货交易根据合同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在合同到期时,买方须交付现款,卖方则须交出现货即合同规定的股票;第二种是,在合同到期时,双方都可以做相反方向的买卖,并准备冲抵清算,以收取差价而告终。上述第一种方法通常称为期货交割交易;第二种方法通常称作差价结算交易。这两种交易方法的总和又称为清算交易。 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的目的又可以分为两种;第一,以投机为目的,在这种条件下,买方与卖方都是以预期价格的变动为基础或买或卖,买方期望到期价格上升,准备到期以高价卖出,谋取价差利润;卖方期望证券价格下跌,以便到期以较低的价格买进,冲销原卖出的期货合同,并赚取价差利润;第二,以安全为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的期货交易就是买卖双方为避免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而进行的期货股票买卖。 总之,期货交易带有很强烈的投机性,采取这种交易方式的买卖双方往往怀有强烈的赌博心理。买者通常不是要购买股票,在交割期到来之前,若股票行市看涨,他还可以高价卖出与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远期股票,从中得到好处;卖者手中也不一定握有股票,在交割期未到来之前,若股票行市看跌,他还可以低价买进与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远期股票,从中得利。所以,在股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可以靠“买空”和“卖空”牟取暴利。 三、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是指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供给信用,使投资人可以从事买空、卖空的一种交易制度。在这种方式下,股票的买卖者不使自己的资金,而通过交付保证金得到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的信用,即由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垫付资金,进行的买卖的交易。各国因法律不同,保证金数量也不同,大都在30%左右。一些股票交易所,又把这种交付保证金,由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垫款,进行股票买卖的方式,称为保证金交易。 保证金交易分为保证金买长交易和保证金卖短交易两种。保证金买长交易,是指价格看涨的某种股票由股票的买卖者买进,但他只支付一部分保证金,其余的由经纪人垫付,并收取垫款利息,同时掌握这些股票的抵押权。由经纪人把这些股票抵押到银行所取的利息,高于他向银行支付的利息的差额,就是经纪人的收益。当买卖者不能偿还这些垫款时,经纪人有权出售这些股票。 保证金卖短交易,是指看跌的某种股票,由股票的买卖者缴纳给经纪人一部分保证金,通过经纪人借入这种股票,并同时卖出。如果这种股票日后价格果然下跌,那么再按当时市价买入同额股票偿还给借出者,买卖者在交易过程中获取价差利益。 信用交易对客户来说最主要的好处是: (1)客户能够超出自身所拥有的资金力量进行大宗的交易,甚至使得手头没有任何证券的客户从证券公司借入,也可以从事证券买卖,这样就大大便利了客户。因为在进行证券交易时通常有这样的一种情况,当客户预测到某股票价格将要上涨,希望买进一定数量的该股票,但手头却无足够的资金;或者预测到某股票价格将下跌,希望抛售这种股票,可手中又恰好没有这类股票,很显然如采用一般的交易方式,这时无法进行任何交易。而信用交易,在证券公司和客户之间引进信用方式,即客户资金不足时,可以由证券公司垫款,补足保证金与客户想要购买全部证券所需要款的差额。这种垫款允许客户日后归还,并按规定支付利息。当客户需要抛出,而缺乏证券时,证券公司就向客户贷券。通过这些方式满足了客户的需要,使之得以超出自身的资金力量进行大额的证券交易,市场亦更加活跃。 (2)具有较大的杠杆作用。这是指信用交易能给客户以较少的资本,获取较大的利润的机会。例如,我们假定某客户有资本10万元,他预计A股票的价格将要上涨,于是他按照日前每股100元的市价用自有资本购入1000股。过了一段时间后,A股票价格果然从100元上升到200元,1000股A股票的价值就变成20万元(200元×1000股),客户获利10万元,其盈利与自有资本比率为100%。如果,该客户采用信用交易方式,将10万无资本作为保证金支付给证券公司,再假定保证金比率为50%(即支付50元保证金,可以购买价值100元的证券)这样客户使能购买A股票2000股。当价格如上所述上涨后,2000股A股票价值便达到4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垫款10万元和资本金10万元后,可获得20万元(有关的利息,佣金和所得税暂且不计),盈利与自有资本之比率为200%.显然采用信用交易,可以给客户带来十分可观的利润.但是,如果股票行市未按客户预料的方向变动,那么采用信用交易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同样也是巨大的。 当然,信用交易的弊端亦很多,主要是风险较大。仍以上面的例子为例:当客户用其自有资金10万元,作为保证金,假定保证金率仍为50%时,该客户可用每股100元的价格购入2000股A股票。假如以后A股票的价格不是像该客户预计的那样上涨,而是一直下跌的话,我们假定它从每股100元跌到50元,这时2000股A股票的价值20万元(100股×2000股),损失了10万元(证券公司垫款的利息及费用暂时不计),其损失率为100%.假如该客户没有使信用交易方式,那么10万元自有资本,在A股票每股价格100元时,只能购入1000股,以后当每股价格同样从100元下跌到50元之后,那么10万元自有资本,在A股票每股价格100元时,只能购入1000股,以后当每股价格同样从100元下跌到50元之后,该客户只损失了5万元(100元×1000股ˉ50元×1000股)。其损失率为50%,大大低于信用交易方式的损失率。因此,一般认为信用交易方式是有风险的,应该谨慎地运用。另外,从整个市场看,过多使用信用交易,会造成市场虚假需求,人为地形成股价波动。为此,各国对信用交易都进行严格的管理。例如,美国从1934年开始,由联邦储备银行负责统一管理。该行的监理委员会,通过调整保证金比率的高低来控制证券市场的信用交易量。另外,各证券交易所也都订有追加保证金的规定。例如当股票价格下跌到维持保证金比率之下时,经纪人有权要求客户增加保证金,使之达到规定的比率下,不然的话,经纪人就有权出售股票,其损失部分由客户负担.同时证券公司为了防止意外,当客户采用信用交易时,除了要求他们支付保证金外,证券公司还要求他们提供相应的抵押品,通常被用作低押品的,就是交易中委托买入的股票,以确保安全。尽管如此信用交易仍是当前西方国家金融市场上最受客户欢迎的,使用最广泛的交易方式之一。 四、期权交易 股票期权交易是西方股票市场中相当流行的一种交易策略。期权的英文为option,也常译为选择权。期权实际上是一种与专门交易商签订的契约,规定持有者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按交易双方所商订的“协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股票。对购买期权者来说,契约赋予他的是买进或卖出股票的权利,他可以在期限以内任何时候行使这个权利,也可以到期不执行任其作废。但对出售期权的专门交易商来说,则有义务按契约规定出售或购进股票。股票的期权交易并不是以股票为标的物的交易,而是以期权为中介的投机技巧。 期权交易需要考虑的因素大体上有三方面:第一是期权的期限,即期权的有效期。它是期权交易的重要内容,一般为三个月左右。各交易所对此都定有上限;第二是交易股票的种类,数量和协定价格;第三是期权费,亦称保险费,是指期权的价格。 期权交易最显著的特点是:(1)交易的对象是一种权利,一种关于买进或卖出证券权利的交易,而不是任何实物。这种权利,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它只能在契约规定的有效日期内行使,一旦超过契约规定的期限,就被视为自动弃权而失效。(2)交易双方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一样。对期权的买入者,享有选择权,他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契约。(3)期权交易的风险较小。对于投资者来说,利用期权交易进行证券买卖其最大的风险不过是购买期权的费用。 期权交易可分买进期权交易和卖出期权交易两种。 1.买进期权 买进期权,又称看涨期权或“敲进”。买进期权是指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协议持有人按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购进股票的权利。期权购买者购进这种买进期权,是因为他对股票价格看涨,将来可获利。购进期权后,当股票市价高于协议价格加期权费用之和时(未含佣金),期权购买者可按协议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股票,然后按市价出售,或转让买进期权,获取利润;当股票市价在协议价格加期权费用之和之间波动时,期权购买者将受一定损失;当股票市价低于协议价格时,期权购买者的期权费用将全部消失,并将放弃买进期权。因此,期权购买者的最大损失不过是期权费用加佣金。 2.卖出期权 卖出期权是买进期权的对称,亦称看跌期权或“敲出”,是指交易者买入一个在一定时期内,以协议价格卖出有价证券的权利。买主在购入卖出期权后,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协议价格向期权出售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有价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众多的交易方式中,一般说来,只有当证券行市有跌落的趋势时,人们才乐意购买卖出期权。因为在卖出期权有效期内,当证券价格下跌到一定程度后,买主行使期权才能获利。此外,如果因该股票行市看跌,造成卖出期权费上涨时,客户也可以直接卖掉期权,这样他不仅赚取了前后期权费的差价,而且还转移了该股票行市突然回升的风险。但如果该股票行市在这三个月内保持每股100元的水平,没有下降,甚至还逐步在这三个月内保持每股100元的水平,没有下降,甚至还逐步上升,这时,客户无论是行使期权,卖出股票或转让期权,非但无利可图,而且还要损失期权费。因此,卖出期权一般只是在证券行市看跌时使用。 可见,买进期权和卖出期权都只能在其特定的范围内使期,客户无论选用哪种方式仍然有一定风险。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区别在于:其一,期权交易的双方,在签约或成交时,期权购买者须向期权出售者交付购买期权费,如每股2元或3元,而期货交易的双方在签约成交时,不发生任何经济关系。其二,期权交易协议本身属于现货交易,期权的买卖与期权费用的支付是同时进行的。(与现货交在交易稍有不同的是现货交易在交割后交易仍未了结,股票的买进或卖出则在未来协义规定在交割后,交易仍未了结,股票的买进或卖出则在未来的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实现。)而期货交易的交割是在约定交割期进行的。其三,期权交易在交割之后,交易双方的法律关系并未立即解除,因为权虽已转让,但期权的实现是未来的,须以协议有效期满时,其双方法律关系才告结束,而期货交易在交割后,交易双方法律关系即告解除。其四,期权交易在交割期内,期权的购买者不承担任何义务,其根据股价变化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协议,如情况变化不利,则可放弃对期权的要求,对协议持有人的义务只由期权出售者承担,而期货交易的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都为对方承担义务。其五,期权交易的协议持有人可将协议转让出售,无论转让多少次,在有效期内,协议的最后持有人都有权要求期权的出售者执行协议,而期货交易的协议双方都无权转让。其六,投资期权最大的风险与股价波动成正比,股价波动越大,风险亦越大。 期权交易对于买入者的主要作用是:(1)能够获取较大利润。(2)控制风险损失,任何人从事证券交易都希望获利,而获利的关键在于准确预测未来的行市,但在变化不定的证券市场上,谁也无法保证自己的预测绝对准确。一旦证券行市的走向与交易者预测的相反,那么损失将是惨重的。如果采用期权交易,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交易者可以放弃执行期权,这样不管实际行市变动与交易者事先的预测差距有多大,期权买方损失最多的就是期权费,不会再多。从而把交易中的风险损失,预先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期权交易对卖权方的作用产要是可以扩大业务,取得期权费收入。根据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的统计资料表明,有高达3/4以上的期权交易没有执行,从而使卖方获得了相当的期权费收入。 五、买空 买空亦称“多头交易”,卖空的对称,是指交易者利用借入资金,在市场上买入期货,以期将来价格上涨时,再高价抛出,从中获利的投票活动。在现代证券市场上,买空交易一般都是利用保证金帐户来进行的。当交易者认为某种股票的价格有上涨的趋势时,他通过交纳部分保证金,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购买该股票期货,买入的股票交易者不能拿走,它将作为货款的抵押品,存放在证券公司。如以后该股票价格果然上涨,当上涨到一定程度时,他又以高价向市场抛售股票,将所得的部分款项归还证券公司贷款,从而结束其买空地位。交易者通过买入和卖出两次交易的价格差中取得收益。当然,如果市场股价的走向与交易者的预测相背,那么买空者非但无利可图,并且将遭受损失。由于在以上过程中,交易者本身没有任何股票经手,却在市场上进行购买股票的交易,故称之为“买空”交易。 买空交易资金主要是借入资金。一般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都是运用自有资金,而交易者在买空时,除交付少量保证金外,其购买股票的大部分资金由证券公司垫付,即主要依靠借入资金来进行交易。买空交易的全过程是由先买入后抛售股票两次交易构成。 六、卖空 卖空是指股票投资者当某种股票价格看跌时,便从经纪人手中借入该股票抛出,目后该股票价格果然下落时,再从更低的价格买进股票归还经纪人,从而赚取中间差价。卖空者经营卖空时所卖的股票业源主要有三个:其一是自己的经纪人,其二是信托公司,其三是金融机构。对于出借股票的人来说,向卖空者出借股票是很有利的,因为这不仅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而且还有使股票升值。不管股票的出借是以收取利息为条件,还是以股价的升值为条件,对出借者来说都是一种收入。与此同时,出借人往往还会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手段是以卖空者出卖所收取的价款存入经纪人帐户。 卖空包括两种形式。其一,卖空者以现行市价出售股票,在该股票下跌时补进,从而赚取差价利润;其二,卖出者现在不愿交付其所拥有的股票,并以卖空的方式出售股票,以防止股票价格下跌,从而起到保值的作用。如果股票价格到时确实下跌,他便能以较低市价补进股票,在不考虑费用的条件下,这样卖空的收益与拥有股票的损失相抵消,使能避免损失。根据卖空者目的不同,卖空可分为三类:一是投机性卖空。在这种情况下,卖空者出售股票的目的是预期该股票价格的下跌,到期时再以较低的价格补进同样的股票,两种价格的差距就是卖空者卖空的利润。这种卖空的投机性强,风险大,利润也大。投机性卖空对股票市场有较大的影响,因为当卖空者出售股票时,股票的供给会增加,股票的价格也会随之下跌;补进时,股票市场需求增大,价格也随之上涨。二是用于套期保值的卖空。这种卖空的根本目的在于避免股票由于市价下跌而带来的损失。三是技术性卖空。这种卖空行为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以自己所有股票为基础的卖空,它包括以税收为目的,以保值为目的和以预期交货为目的等情况; 第二种是以套利为目的卖空,它又有不同市场的套利和不同时间的套利;第三种是经纪人或证券商经营的卖空,其中不仅有专业会员,证券商,还有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由于卖空交易的投机性强,对股票市场影响较大,卖空者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投机性,因而各国的法律都对卖空有较详细的规定,以尽量减少卖空的不利影响,在某些国家通过法律形式禁止股票的卖空交易。
双子座K先生
出纳室 :Cashier's office 集中作业室:Centralized operation room 押品室:Collateral room大视频会议室: Wide screen video-council chamber 培训室:Training Room面签室:Interview Room机房:Equipment room空调机房: Air-conditioned equipment room
风火轮妹妹123
Cashier's officeAmass operating roomCollateral Room Large Video Conference RoomTraining Room Interview chamber (Endorse Room)Machine room Air Conditioning Room仅供参考……
大头妹Angelia
“缺乏安全感”英文:lack the sense of security
security 读法 英 [sɪ'kjʊərətɪ] 美 [sə'kjʊrəti]
1、n. 安全,安全性;保证;证券;抵押品
2、adj. 安全的;保安的;保密的
短语:
1、information security 情报安全性
2、social security system 社会保障制度
3、security council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4、food security 粮食安全;食品安全;食物保障
5、security management 安全管理
词义辨析:
security, safety这两个词的共同意思是“安全”。其区别是:
safety有“事到临头,消极逃避以免受害”的意味; 而security则有“积极防范以保证不受害”的意味。例如:
The Smiths are living in peace and security.史密斯一家过着平静安稳的生活。
词汇搭配:
1、security light 安全灯
2、security equipment 保密设备
3、in security 安全地
4、for security 为了确保安全...
5、as security 作为低押品
尚居装饰
承典人
为原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人,承典他人的物品或房产,并一次支付出典物或房产的典价,占有他人物品或房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单位或个人。在典期内,承典人不但享有对物品或房屋的使用权,而且有转典和出租权,并负责房屋的维修。典期满后,出典人退还典物或全部房屋典价赎回物品或房屋。产权出典,承典人是房产税的缴纳人。
出典
通俗讲就是将物品作抵押换钱用,亦可赎回。现在出典一般是房屋出典,是指承典人(典当行)支付房屋典价而占有、使用出典人的房屋,出典人于典期届满时,返还典价赎回房屋或者不回赎而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典当行
亦称当铺,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性金融机构,是以货币借贷为主和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因其在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历史上均曾存在过,故不同民族的语言都用固定的词汇予以表达。
含义
典当行的英文名称是Pawnshop;法文是mont-de"piete;德文是Leihhaus;意大利文是monte depiete;日文是质屋。尽管各国所使用的文字多有差异,但对典当行定义的阐述却是基本相同的。
《美国百科全书》指出:典当行是"借款给以个人财产作质押者之机构"。并采取欧美国家流行的做法,将典当行界定为典当商,认为"典当商是从事以个人财产质押借贷生意的 "。另如美国《华盛顿州典当法》规定:"典当商指任何一个全部或者部分从事以个人财产质押担保、或者以押金或出卖个人财产作为担保、或者以买卖个人财产作为担保而放贷生意的人。"《印第安那州典当法》则规定;"典当商指任何从事以押金或个人财产质押、或者以出卖个人财产作为还款保证而提供贷款的个人、合伙、组织或者公司。"
英国对典当行的表述大同小异。《1872年典当商法》第6条规定:典当商指"开有一家店铺,以买卖货物或者动产、或者以货物或动产质押发放贷款的人。"这家店铺即典当行指"典当商的住所和仓库或者其他做生意的场所或进行交易的场所"。加拿大从英制,该国《1996年哥伦比亚省典当商法》第2条,照搬100多年前英国典当法律中关于典当行的定义,概念丝毫不差。
在法国,典当行属于政府授权的六类信贷机构之一,其官方名称为"市政信贷银行"。《1984年法国银行法》第18条规定:"经批准作为信贷机构的包括银行、互助或合作银行、储蓄节俭机构、市政信贷银行、财务公司和特殊金融机构。"这表明,法国的典当行是从事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典当行在德国和意大利则非属于政府金融机构,而是民间金融业的一员。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信用业法》规定:典当行是"根据动产出质提供贷款的典当业企业"。《意大利民法典》指出:典当行是"被授权经营典当业的机构"。而在澳大利亚,该国《1997年新南威尔士州典当商与旧货商法》也规定:"典当行是特色突出的典当业载体和二手货交易者。"
作用
典当行亦称典当公司或当铺,是主要以财物作为质押进行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典当公司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融资手段,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繁荣了金融业,同时还在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物换钱是典当的本质特征和运作模式。当户把自己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交付典当机构实际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从而换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使用,当期届满,典当公司通常有两条营利渠道:一是当户赎当,收取当金利息和其他费用营利;二是当户死当,处分当物用于弥补损失并营利。
典当行作为一种既有金融性质又有商业性质的、独特的社会经济机构,融资服务功能是显而易见的。融资服务功能是典当公司最主要的,也是首要的社会功能,是典当行的货币交易功能。此外典当公司还发挥着当物保管功能和商品交易功能,此外典当行还有其他一些功能,诸如提供对当物的鉴定、评估、作价等服务功能。
中国典当
中国的当铺一般认为不迟于南北朝出现,当铺在历史上还有典铺、解铺、解库、质库、长生库、抵当所等不同的称呼,但典当活动却早已盛行。汉代时,典当在民间非常普遍,当时司马相如曾把自己穿的袍子拿到集市上阳昌家里去赊酒,有了钱以后再去把它赎回来。现代意义上的当铺却是出现于南朝。
中国的典当业以“蝠鼠吊金钱”为符号,蝠与“福”谐音,而金钱象征利润。当铺的柜台高于借款者,故后者需要举起抵押品,故接待员称为“朝奉”。在大门与柜台间有一木板称为“遮羞板”,另外有“票台”和“折货床”以进行交接手续;而当铺为多层楼房,用以储存抵押品,而又因为典当业属高风险行业,当铺建筑亦有其要求。
典当业以前也供奉其他特有的行业神,即财神、火神、号神。号房内供奉火神、号神,一为求财,二为避免灾祸,旨在对老鼠表示敬意,免得各种贵重毛皮、衣料、绸缎、布匹遭受破坏;供火神防止发生火灾。
自中共建政后,典当业被视为剥削人民的活动,而且涉及官商勾结而被禁止。30年多后,当铺才重新出现。相对而言,当铺在苏联时代并未消失,只是被国有化而已。
中国大陆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典当业非常兴盛。全盛时期,单在北京就有300多家。1949年后,典当业完全停顿。
1987年12月,“成都市华茂典当服务商行”在成都正式挂牌营业,成为当时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大陆的第一家典当行。1988年,辽宁、山西、广州、上海等地均陆续出现了典当行,而北京第一家典当行“金宝典当行”到1992年底也开始试营业。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典当行也已经进入连锁经营时代。这表明所以我们国家的典当行业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
典当行在改革开放后,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恢复经营到壮大成长取得了长足发展,业务也做得十分宽广。从民品、产权到股权,可以说只要在典当行资金可操作范围内,所有业务基本都可以囊括,并且不受地域限制。
港澳典当
港澳的典当业全盛时期可以分为“当”、“按”和“押”三种,其中“当”已消失多时。三者中以“当”的经营资金及规模最大及最雄厚,“按”的经营资金则次之,“押”的资金最小。以下为三种典当模式的比较:
新加坡当铺的“当”字招牌
● 当:经营资金及规模最大,当期最长三年,月息每借出一两(50克)银收三分(1.5克)银。行内更有规定“逢冬减利”,即是每逢冬季(十月至十二月)内会减利息一个月。
● 按:经营资金及规模比“当”稍小,当期最长两年,月息每借出一两银收三分银,没有“逢冬减利”例。
● 押:经营资金及规模在三者中最小,当期最长四个月(包括三个月正常当期及一个月续期),月息每借出一两银收一钱(5克)银,没有“逢冬减利”例。如以港币计算月利率约为11%。
现时港澳地区主要采用“押”的模式经营。
业内还有一个习俗,就是“当婴儿”(又称“当人”),这是因为一些父母害怕所生的婴儿不长大,故有此举以保小孩平安。由当婴的父母,先与当铺联系妥当。届时抱婴儿到押店,从柜台左边窗口将婴儿送入,由当铺的朝奉接住,再送到店主神台叩拜祭祀后由票台在四方红纸的“假当票”上写上“根基长养、快高长大”八个字,盖上挂角印,再在婴儿的衣衫上盖印,由朝奉将婴儿从右边窗口交还给他父母,最后当婴父母给朝奉送上红封包。整个“当赎”过程便告完成了。
香港典当业
香港第一家合法当铺建于1926年,因为当年港英政府才为当铺立法。二次大战后香港典当业进入兴盛时代。现有大约250家当铺。当铺的顾客贫富皆有,甚至有外籍佣工光顾。
香港典当业受《当押商条例》等香港法例所规管。
依照港九押业商会的合约规定,香港的当铺之月利率为3.5%,一经抵押,就可以在四个农历月内清还本利和以赎回物品,否则抵押品就会归当铺所有。不过,在四个农历月后,抵押者可以藉清还利息以将抵押期延续四个农历月,抵押期可以藉这种形式延续无限次。
澳门典当业
澳门的典当业与赌博发展息息相关。昔日的当铺集中于新马路、庇山耶街、清平直街、板樟堂等地,八、九十年代则集中于火船头街、新马路及约翰四世大马路,集中于新口岸和葡京酒店一带;此现象均显示出澳门的当铺均集中在最繁盛和最接近赌场的地区。
“押”的利息虽然比“当、按”为高,但抵押物品所得的金钱较多,因此成为赌徒或急需现款的人士经常光顾的地方。抵押的物品一般是手表、首饰、墨水笔等,这种现象与今天的按押店所受的抵押品不相伯仲。
由于澳门的赌场均为24小时营业,所以不少澳门押店都跟随赌场的营业时间,而招牌下面都注明了“通宵营业”的字眼,以表明会在整个晚间营业。而又因为过去往澳门的赌客大都来自香港,为了方便港客,一些当铺还设了“澳门押,香港取”的特别经营方式,这些押店与香港的押店有联系,只要顾客要求,便有专人送到邻埠的押店去,让客人赎物。但要享用此等服务,是要额外加收手续费的。而提供此项服务的当铺,门侧会写上“港九取赎”的字眼,有些甚至在招牌旁边再强调标明“可往港取货”,以示押客可在押商所委托的香港押店赎回押品。2003年3月21日,一间以典当业为主题的博物馆──典当业展示馆正式开放。
港澳典当业术语
香港和澳门地区典当业中有一些特别的术语,列举如下:
职位
● 司理──当铺经理,管理当铺内的财务如筹划资金、增减资本、监督帐目等,为当铺中的顶头大伙计、部分为股东兼任。
● 朝奉──通称二叔公,在当铺鉴别估价的人。由于柜台高,来当物的人要将物品高举给店员好像 “上朝奉圣”般,“朝奉”这个名称可能由此而来。
● 票台──在大当大按中,负责填写当票及当簿登记等事务的人。成交后,一般朝奉以口唱,票台听录方式进行。
● 折货──负责抵押物的包裹、保管及挂竹牌作标记等的工作。他们包裹衣服时,一般要求折叠整齐、捆扎结实,做到小而紧,以节省所占货架的面积。
● 追瘦猫──此职位除要负责“折货”,当顾客来当物或赎物时,包好抵押物放到货架或从货架取回给客人。
● 后生──即打杂,是未满师的学徒。
● 将军──即是伙头,负责店内员工膳食,闲时亦要协助当铺内的一些杂务。
● 当铺设施
● 遮羞板──俗称遮丑板,进门后的大屏风,使街上行人见不到店内的情况。
● 马纸──即是号码纸,是系在押物上的纸条,以便日后在货仓寻找。
● 码房──麻将馆内开设的押物房,由当铺派人主持。
● 月历──指农历。由于农历比公历的计算是每月少一至两天,而过了一天就要多付一个月利息。
其他
● 出质──把物品典当的动作。典物的人叫出质人,此名称现为法律上采用。
● 落码──在麻将馆内,赌徒将身上物品典当(即“落”),以换取现金或筹码(即“码”) 。
● 杂架──指钟、古玩等物品,起源于1930年代。
● 断当──典当品于典当后都会有一个限期予出质人赎回,但于限期到期仍未把典当品赎回,该等物品将被视为“断当”。
● 流当品──逾期未赎回的典当品。典当限期过后流当品便会归当铺所有,一般都不能再赎回。
● 大耳竉──俗写为大耳窿,起源于香港开埠,他们会把硬币放在耳孔,示意有钱借给人,因此称为大耳竉。指放高利贷的人。
● 种虫友──专门在物品上做手脚,然后向当铺骗取金钱的骗子。
● 九出十三归──从前当铺收取的利息计算方法。即物品值十元,但实际只借九元,但赎回却需要十三元。但现已不复存在。
● 雷公轰──指“九出十三归”的押物利息与雷公轰般可怕。
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有银行的私贷业务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典当作为一定程度上开展私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就理所当然地具备了重新问世的客观条件。典当行以其短期性、灵活性和手续便捷性等特点,成为银行贷款业务的一个有效补充。
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国依法设立的典当行4433家,注册资金总计584亿元,全国典当从业人员3.9万人,累计发放当金(典当总额)1801亿元,约占当年银行贷款的2.5%。2013年6月底,全国共有典当行进一步增加至5238家,分支机构达到535家,全国典当业实现典当总额1180亿元,同比增长38%。
在楼市上升期,房产典当一度是典当行最热衷的业务,原因是房产价值较大,交易和登记市场、操作都比较成熟,速度也快,同时价值评估和抵押登记比较方便。所以对于资金暂时紧张的有房一族来说,选择房产典当非常合适。但如今,受楼市总体形势的影响,典当行也开始对这项业务持谨慎态度。
2013年下半年,信贷收缩政策导致急需资金周转的客户由商业银行转向房产及汽车典当,年底的融资热则更加推动了典当行业房产及汽车典当业务的急剧攀升。不过进入2012年,随着央行存款准备进率下调的发令枪响,使得无论是在房产估价或者是社会资金供应量方面,都对两项传统典当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房产以及汽车典当业务双双进入淡期。
我国典当业的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个私经济活跃程度密切相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是典当业主要服务对象。实际上,浙江、江苏、山东等经济大省的典当资金周转期和典当总额均大大优于同样资本规模的内地省份。
未来,典当行业发展将呈现三个趋势:一是典当布局从大中城市向县、区、乡镇等农村地区发展;二是典当经营策略从多元化向专业化发展;最后典当类型将从消费性典当为主向经营性典当为主转化。
种类
不动产抵押
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房屋、各种地上定着物等;
动产抵押
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
权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
财团抵押
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2]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
共同抵押
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最高额抵押
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历史沿革
综合史料来看,中国典当业的历史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即唐宋两朝至明代中期,明代中叶至清代前期,清末民初至新中国建立。每个阶段又各有其时代的鲜明特点。
唐宋至明代初期
典当自南北朝产生以后,曾一度局限于寺院经济。然而从唐朝起,典当行按东主的身份地位和资金来源划分,开始出现多种类型,即除了僧办以外,还有民办和官办性质的典当行。其中民办即地主商人涉足,而官办又有官僚自营和政府投资两种,从而打破了寺院质库的单一典当模式和典当一统天下。
唐朝国力强盛,工商业发展加快,货币需求迅速扩大,这些都为民营典当业的倔起创造了有利条件。唐代民营典当行的特点之一是当本极低、当期极短,此类一般由地主或商人经营。
与民营典当行资本短少的经营者相比,皇亲国戚、高官显宦就不大相同了。例如,曾横行唐天下数十年的太平公主,依仗其父唐高宗、其母武则天之威,不但横征暴敛,"田园遍于近甸膏服";而且热衷经商之利,"市易造作器物,吴、蜀、岭南俱造,相属于路"、"货殖流于江剑。"以此富可敌国之雄厚资本,她又在家中开设质库,其规模、实力可以想见。这是官僚资本最早向金融业转移的典型例子。
唐朝政府也涉猎典当,即所谓公私质库并举,此风亦波及五代十国。
宋朝也有官办典当行。北宋时,政府所设质库称"抵当免所",后又改称抵当库、抵库。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还曾下诏,要求官办典当行多设集镇,因为这些地方"井邑翕集",属于"商贩要会处",客源充足,生意兴隆。
不过,宋朝典当行最突出的特点是典当物品的变化和僧办,典当行的复兴。
金代历史虽短,但其典当的发展却颇具特色。其一是广设官办典当行。据《金史》载,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63年),政府在"中都、南京、东平、真定等处置质典库,以流泉为名,各设使、副一员"。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又在"京府节度州添设流泉务,兄二十八所"。开设这些官办典当行即流泉务的目的,名义上是为减轻民营典当行收取高额利息给当户造成的危害,而实际上是想借此"以助官吏廪给之费",由国家来垄断对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典当融资的权益。其二是颁布典当法规。大定十三年,政府在开设流泉务的同时,还出台了一项有关官办典当行的法规:"凡典质物,使、副亲评价直,许典七分,月利一分,不及一月者以日计之。经二周年外,又逾月不赎,即听下架出卖。出帖子时,定实物人姓名,物之名色,金银等第分两,及所典年月日钱贯,下架年月之类。若亡失者,收赎日勒合于人,验元官本,并合该利息,依新价偿。仍委运司佐贰幕官识汉字者一员提控,若有违犯则究治,每月具数,申报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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