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杰
我觉得《中国合伙人》里的台词「不要跟最好的朋友开公司」很有道理,我发现现实当中也有这种情况发生,为什么最好的朋友反而不适合合伙做生意?
在这部影片中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很明显的利益上的冲突,毕竟给了24%和25%的股份,够可以的了。现在的问题是大家由于在公司运作过程中发生了很多理念上的冲突,甚至还进而对人身进行攻击,把内心深处对朋友的不好的看法也提出来了。这个就影响了好朋友之间的友谊了。而一个人真正的知己也就是那么三两人而已,所以他提出了这一点,不能和好朋友合伙做生意。
因为做朋友不需要计较,但是做生意就必须斤斤计较,这矛盾是不可逆的,所以合伙容易产生矛盾。主要是合伙大家都是老板,三个和尚没水吃就这个道理,很容易会出现分工不均、分酬不匀的状况,一吵起来很容易连朋友都没得做,这个如果是生意人之间的合伙的话有合同规定就能避免,最重要的矛盾是经营理念的不同会导致拆伙,个个都是老板都有自己的策略,没人能一锤定论,所以现代管理中CEO的角色很重要,我一般建议朋友合伙也要搞CEO,合伙归合伙,但是全盘策略得一个人说了算。
还有就是中国有句话叫,朋友是朋友,生意是生意。当你在做生意时,遇事发生了问题,你就不能全造公司生意管理来进行抉择,而会考虑到朋友的感受,会偏离正常的商业准则。最后反而朋友都没得做。所以,不能和好朋友做生意。
所以综上所述,我觉得不要和好朋友开公司是很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