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点葵
英语中的firstname是指代是中文概念中的名。英文名与中文名不同,中文名是姓在前名在后,英文名恰恰相反。例如:中----李,小明;英----Jake·Wood。而firstname指的就是“·”之前的部分。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扩展资料
英文姓氏的由来: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据专家估算,整个英语民族的姓氏多达150万个。
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教授在1992年发表的论文《英语姓名论》中指出:
常见的英语姓氏有3000个左右,数量上居前十位依次为史密斯(Smith)、琼斯(Jones)、威廉姆斯(Williams)、布朗(Brown)、戴维斯(Davis)、约翰逊(Johnson)、安德森(Anderson)、泰勒(Taylor)、托马斯(Thomas)和埃文斯(Evans);其人数大约占英语民族人口的一半。
一项最新调查显示,这十大英语姓氏目前仍保持同样的排序。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双姓合并而来,如 Burne-Jones.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英文名
彷徨爱情
在英语中,First Name 或称Given Name,就是孩子出生后家里给取的“名”;Last Name 或称 Family Name,可以理解为家族共有的名字(以区别于其他家族),也就是“姓”。只需将其对应中国人的“姓”、“名”即可,不必区分与汉语的语序差异。
狐狸不会飞
英文中的first name是名字,而last name是姓氏,中国的人名是由姓+名组成,比如一个中国人叫朱军华,则zhu 是last name,jun hua是first name。
而在英语中,“名字”是放在最前面的,因此叫做 first name,也叫 given name。“姓氏”放在最后边,因此叫做 last name 或 family name,也叫surname。如John Wilson 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 是姓。
一般称呼人是修饰语+last name,以美国外教David J. Scott为例,一般称为Mr. Scott,Dr. Scott,Uncle Scott,很少有人叫Mr. David,除非是David本人倾向于这样被称呼。
而朋友之间亲切问候一般则直呼first name,例如:Hey, what's up David? 但是如果说成What’s up, Mr. Scott?就感觉比较奇怪了,但是这有一个例外的情况,学校里的学生可能这样问候老师,因为在美国往往学生根本不知道老师的first name。
扩展资料
除了first name和last name 外,外国还有middle name指中间的那部分,中国人没有。middle name的中文翻译是名和姓之间的名字,是父母或亲戚所取,一般取长者的名或姓,通常会是教名或为了纪念谁,称为“第二予名”(the second given name)。
在美国和加拿大,名字中通常只包含一个中间名,在书写(特别是签名)时经常缩写(“中间名缩写”),比如美国总统小布什的名字是George Walker Bush,缩写为George W.Bush,George 是Given name和first name,Bush 是Family name和Last name,Walker 就是middle name了。
另外在西方国家,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妇女的姓名,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Marie White)女士与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Marie Davis)。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等。
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中国人跟外国人介绍自己的名字时,需要按照英语的说法要把“姓”放在最后面,这样人家才好明白名和姓氏,并称呼你,当我们在拼写时,中文姓名为两个字时,两个字要分开写,每个单词的首字母要大写。
例如“张三”的英文写法为:San Zhang 。当中文名字为三个字时,把名字里的两个字拼写到一起,首字母大写,“姓”要单独拼写,放在最后且首字母大写。例如“刘大伟”,英文写法为:Dawei 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