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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闯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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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趣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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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英文书籍:

1、Heat and Dust(《热与尘》)

这本书讲述了五十年间两代女性的故事,2014年与《红楼梦》共同获评“亚洲十部最佳小说”。小说的前半部分以第一人称讲述,一位女性前往印度寻找继祖母奥利维亚在19世纪20年代经历的故事。随后的叙述中又转成奥利维亚的视角,她看似一位英伦淑女,却被礼仪规矩束缚,渴望刺激,最后与人私奔。

2、Schindler's Ark(《辛德勒的方舟》或《辛德勒的名单》)

《辛德勒的方舟》是澳大利亚小说家托马斯·肯尼利创作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原是纳粹党成员的奥斯卡·辛德勒,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从波兰和德国境内的集中营内拯救了1200多名犹太人的故事。这本书在美国出版时,取名《辛德勒的名单》(Schindler's List),后来就沿用了这个名字。

3、Oscar and Lucinda(《奥斯卡与露辛达》)

作者:Peter Carey,于1988年获布克奖

这本书讲述了牧师奥斯卡和富有的女继承人露辛达之间的故事,他们在前往澳大利亚的轮船上相遇,发现彼此都是赌徒,一个沉迷于此,一个难以自控。露辛达跟奥斯卡打了个赌,而这个赌约永远地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获得布克奖之后,这本书又于1989年获得了迈尔斯·富兰克林奖,还提名了布克奖最佳书单。

4、The Remains of the Day(《长日将尽》)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日裔英国小说家石黑一雄,于1989年出版,是一首讲述大英帝国贵族阶级没落的挽歌。整本书是以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主人公以日记的形式回忆了他的一生,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他与以前的同事,女管家肯邓小姐之间的情愫。

他是贵族之家尽忠职守的管家,眼见着繁华落尽的沧桑变化,对工作力求完美,却始终压抑自己的感情,放任苦等无结果的肯邓小姐远嫁他乡。如今垂垂老矣的他独自去探访昔日的爱人,不知能否再续前缘。

5、English Patient(《英国病人》)

这本书讲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四个性格迥异的人——一个看不出烧伤的病人、他的加拿大籍护士、一个工兵和一个小偷——相聚在意大利一栋废弃别墅里。随着他们的相处,各自掩藏的身份和秘密逐渐被揭开……它在1996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由安东尼·明格拉执导,由拉尔夫·费因斯、克里斯汀·斯科特·托马斯、朱丽叶·比诺什等联袂主演,囊括了当年奥斯卡9项大奖。

值得看的英语书籍

182 评论(15)

新艺能门窗公司

英文书籍推荐:《The House on Mango Street芒果街上的小屋》、《Lord of the Flies蝇王》、《Rabbit Hill兔子坡》、《In Cold Blood冷血》、《Le Petit Prince小王子》。

1、《The House on Mango Street芒果街上的小屋》

类似诗歌的文字很美,内容简单易懂。它由几十个短篇组成,一个短篇讲述一个人、一件事、一个梦、几朵云,几棵树、几种感觉,语言清澈如流水,点缀着零落的韵脚和新奇的譬喻,如一首首长歌短调,各自成韵,又彼此钩连,汇聚出一个清晰世界,各样杂沓人生。

2、《Lord of the Flies蝇王》

这本书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戈尔丁的代表作,这是一本重要的哲理小说,借小孩的天真来探讨人性的恶这一严肃主题。故事发生于未来第三次世界大战中的一场核战争中,一群六岁至十二岁的儿童在撤退途中因飞机失事被困在一座荒岛上,起先尚能和睦相处,后来由于恶的本性的膨胀起来,便互相残杀,发生悲剧性的结果。

3、《Rabbit Hill兔子坡》

这是作者罗伯特罗素很著名的一本儿童绘本,他凭借着《兔子坡》一举赢得了美国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长久以来,《兔子坡》在很多国家或地区的畅销书排行榜上一直都名列前茅。它以活泼可爱的动物形象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弘扬了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并且号召人们要爱护动物,与动物和平相处。这本书幽默生动,故事情节也很动人,成人读了也不会觉得幼稚。

4、《In Cold Blood冷血》

杜鲁门卡波特的作品,也是非虚构文学的开创之作。作者通过新闻写作手法,描述了一件真实的灭门案件,通过不同见证人的采访记录了犯罪人的心理历程。这本书首次印刷之后,影响深渊,而作者最后也因为敏感、复杂和饱受争议,最后因为过度用药而猝死。后来还专门有一部电影《卡波特》,讲述的就是作者在创作《冷血》这本书的过程,后来男主角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男演员。

5、《Le Petit Prince小王子》

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愚妄和死板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虽然说原著是法语,但是英文版的小说词句也很优美,造词遣句都很值得回味。

271 评论(10)

lucherking18

如下:

第一本:《傲慢与偏见》

Pride and Prejudice

Pride and Prejudiceis kind of a literary Rosetta Stone, the inspiration, basis, and model for so many modern novels. You’re probably more familiar with its plot and characters than you think.

For a book written in the early 19th century, it’s modernity is surprising only until you realize that this is the novel that in many ways defined what a modern novel is.

《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文学界的一块罗塞塔石碑,同时也是许多现代小说的灵感、基础和模板,所以你对其中的情节和人物可能比你自己想象中要熟悉。作为一本写于19世纪早期的书,它的现代性是非常惊人的,而你会发现这是因为现代小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被这本书定义的。

这本《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小说中最出名的一本,它是文学史上很重要的一部作品,阅读它不光可以学习地道的英语,也能积累不少有用的人文知识。

简·奥斯汀的小说对初学者而言是比较友好的,她的语言相对朴实,阅读体验很流畅;而且,简·奥斯汀描述的故事也通常都是英国乡绅小姐们的感情戏和家庭戏,很贴近生活,特别适合那些想达到六级水平的人。

第二本:《尤利西斯》

Ulysses

Ulyssesdid “stream of consciousness” before the term existed, and it’s also a sprawling novel dense with allusions, wordplay, obscure jokes, and intensely, opaquely personal ruminations by the characters.

《尤利西斯》在“意识流”这个概念出现之前就开始使用它了。同时,它也是一本相当错综复杂的小说,充满了隐喻、文字游戏、隐晦的玩笑、以及角色们欲说还休的个人沉思。

这本小说曾经入选“全球最难读懂的10本书”之中,不过这并不是说它的语言过于高深,而是说它的结构十分复杂;迄今为止,它一直都是文学界的一个难解谜团,无数文学爱好者和学者都以解读它为乐。对于学英语而言,它的好处在于贴近日常,同时又有足够的深度和艺术造诣;这使得它非常适合雅思这门“贴近生活的学术型考试”。

第三本:《白鲸》

Moby-Dick / The Whale

Moby-Dickhas an unearned reputation for being, well, dull. Melville’s novel wasn’t received well on publication (it took decades before people really started to 'get' how great it is), and the negative sentiment is echoed every year when groaning students are forced to read it.

好吧,其实《白鲸》是出了名地乏味。梅尔维尔的小说在出版时反响并不好(过了几十年人们才意识到这本书到底有多棒)。而每年都有满腹牢骚的学生被迫读这本书,使得这种负面评价一直挥之不去。

这本《白鲸》的价值还在于:它在西方文化中的影响真的很大,有很多俚语、俗语都来源于它;同时,这本书的词汇量也非常大,曾有人把它评为“世界上密度最大的小说之一”。加之作者纯熟的语言技巧,这本书很能培养一个人做学术研究的能力。因此,它很适合托福这门学术气息浓厚的英语考试。

第四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To Kill A Mockingbird

It’s rare for a novel to remain as on-point as To Kill A Mockingbirdfor more than five decades. If you want to know how Harper Lee managed the trick, you’re gonna have to read it. At about seven hours to read, you can totally squeeze it in.

很少有一本小说能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50年多年保持经典。如果你想知道哈柏·李是如何做到的,那你就得读读这本书。而只需要7小时的阅读时间,你就能读完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结构是相对简单的,节奏也很明快,阅读体验很顺畅。这多亏了作者独到的写作技巧,他能把小说写得很易读,同时却能在里面埋下深刻的东西。这本书对于英语学习者的意义还在于,它里面描写了很多正式场合,例如法庭;你在阅读它的时候,能体会到商务情景、正式场合下的英语和日常生活用语的不同。

第五本:《长眠不醒》

The Big Sleep

It’s true that the book is written in what seems to modern audiences like a self-consciously tough style, peppered with old-fashioned slang, and the plot is famously complex, even for a mystery, and actually has several loose ends that never get resolved, but it doesn’t matter.

诚然,对于现代读者来说,这本书有一股过于刻意的粗犷风,其中穿插着很多老套的黑话;至于情节呢,即使是对于一本悬疑小说来说也是出了名的复杂,而且书中的很多未讲明的故事结局直到今天也没有被破解;但这些都不叫事儿。

这本书的好处在于:它是一本悬疑小说,而且是一本相当出色的悬疑小说,剧情引人入胜,所以你不必担心自己读不下去。同时,它的行文十分口语化,你能在里面看到很多教科书上不会出现的英语,换句话说就是真正地道的英语。

169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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