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xj214
我刚刚有爱的去翻了词典,英[həʊmz, həʊlmz] ,美[homz, holmz] ,本来就有多种读音的。我看BBC神探夏洛克的时候听的就是"福尔摩斯",只不过"尔摩"是轻音,估计你那版配音的是个米国银。至于红还是福的问题。可能因为是译人名,所以第一个字尽可能用中文的姓来译吧。再说谁规定翻译人名必须音译了啊?三四十年代翻译的规则和现在不一样,发音不是唯一标准,还要考虑中文的。当时都是"郝思嘉""白瑞德"什么的,估计你穿回去说叫"红丝"人家还笑话你蹩脚不懂信达雅呢。语言这东西本来就是在传播中不断发展的,真没必要较真,福尔摩斯四个字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红丝也好,霍姆斯也好,哪怕叫王二麻子,只要大家都知道说的是那个神探就行。这就好比纠结桌子为啥叫桌子不叫凳子一样没意义,更谈不上说谎什么的。
俳句之神芭蕉桑
楼上的都没答到点上,无非是h为什么会译成福的问题,其它都好说。原因是,最著名的译者是个福建人,福、胡不分的。他念出来的胡尔摩斯是不是跟红丝差不多呢?他一翻译,其他人就沿用了,于是至今还未改过来。但是其他姓Holmes的就没这样翻译了,大部分译成荷姆斯。
Leven小万
ol→尔 me→摩 s→斯 至于那个“福”,可能是翻译的人想把大侦探的名字弄得好听点吧,要是叫个“吼尔摩斯”,发音倒是像了,可是不如“福尔摩斯”好听啊!再说楼主你怎么能把Holmes听成“红丝”呢?直接忽略“me”?“红丝”那就成horse或者house了!再说也不如“福尔摩斯”好听,这名字听起来跟红绳子似的。楼主您要想叫红丝黑丝蓝绿黄丝我们都管不着,可是“福尔摩斯”这名已经在全国推广了,您说“福尔摩斯”我们都知道是谁,可是说“红丝”恐怕就没人知道,入乡随俗吧。